想起了郑板桥嫁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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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4407
颗粒名称: 想起了郑板桥嫁女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7年1月5日,佛山报登载了笔者通过郑板桥嫁女的故事,反映了嫁女收受男方聘礼风的现象。
关键词: 郑板桥 嫁女 男方 聘礼

内容

《仪礼正义》规定了婚礼的六个步骤,其中“纳亲”、“纳吉”“纳征”就是女方收男方的聘礼。历史上,借嫁女之机而收受聘礼的事很多,例如,王莽嫁女要“黄金二百斤”;鲁元公嫁女,除了“纳采雁壁乘马束帛”外,还要“黄金二百斤,马十二匹”……
  嫁女收受聘礼,添些钱财,捞点“实惠”,这些,对清代集书、诗、画“三绝”于一身的郑板桥恐怕亦是知道的。然而,他对此却不屑一顾。他相中了一位“乘龙快婿”,不要一文聘礼,亲自带女儿“过门”,吃了一顿便饭,临别嘱咐女儿:“这是你的家,安心住下吧”,就这样把女儿嫁了出去。
  郑板桥嫁女,不收受分文聘礼,这在“以礼易女”的封建社会实属凤毛麟角。历史发展到今天,按理,嫁女而不收受聘礼应为每一位“丈人”所做到的。然而,切莫以为建立了新的社会制度,旧的思想观念、风俗习惯就会从此绝迹了。君不见现实生活中,借女儿婚姻大事而伸手“要一把”的大有人在。女儿初到男方家,未来的“公婆”非得塞上个“红纸包”,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女儿定亲,要高级衣料,进口手表等高档生活用品,有的还要金戒指、金项链等贵重首饰;女儿结婚,男方要准备好现代化的家具,齐全且先进的陈设;婚礼那天,还要租上几辆小轿车,开赴豪华的饭店,如此等等。男方稍有怠慢或“失误”,“丈人”则心中不悦,脸色难看,或发生争执,或大打出手,“亲家变冤家,情人成仇人”。
  事实上,嫁女只要女和婿和睦相处,互敬互爱,作为父母的没有什么能比获得这个再幸福的了,何须要在“聘礼”上做文章呢?诚然,世俗偏见、陈腐观念等一下子不易清除,当你率先冲尘破俗时,免不了冷嘲热讽。但我想,郑板桥在说:“我是不能收聘礼……”这句话时,当时的压力定会不小,而他却“顶”住了。时下洞房花烛婚礼多,爆竹声声喜频传,值此良辰佳节,每位做“丈人”的不妨乘着喜讯,学学郑板桥的那股“顶”劲,刹刹嫁女收受男方聘礼风,这样,于自家和“亲家”,于“女儿”和“女婿”,于家庭的快活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定会大有裨益的,何乐而不为?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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