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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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4260
颗粒名称: 动物的法律
分类号: G210
摘要: 动物的法律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对动物实施法律制裁,另一个是对动物实施法律保护,前者是荒诞的,后者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环节。
关键词: 动物 法律 文明

内容

蔡振兴
  人类一登上灵长的宝座,就考虑到对与他们共存的动物实施法律问题。动物的法律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对动物实施法律制裁,另一个是对动物实施法律保护,前者是荒诞的,后者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个环节。
  对动物实施法律就是把动物人格化,《圣经》里说“撞死人的公牛,必须用石头砸死,且其肉不得食”。十七世纪的英国伦敦,猪是可以上街东游西荡的,偶尔闯进穷家陋室,咬死睡在摇篮里的婴儿,按照当时法律,猪作为刑事犯逮捕,关进监狱,与普通犯一样地享受生活费。一三九四年,在法国莫尔登法庭档案里留下了一份奇特的判决书:“检查官、修道院院长约扎法特在所提出的诉讼中对案情曾指出,造成一周岁半婴儿死亡的肇事者是一头三个月的猪崽。据此,本庭特判决该猪崽绞刑。”法国历史学家作了一次统计,从一一二〇年到一六四一年,法国动物法庭共判处从驴到蝗虫七十只动物的死刑。 1519年,意大利北部的期待尔维奥村里的土拨鼠被控告犯有“乱挖地洞而毁坏庄稼”罪,地方法院判处土拨鼠“流放异乡”。真是滑稽之举。
  历史上对动物实施法律保护的记载是很多的,尤其是牛。在古希腊,牛被当成宙斯神的化身,神圣不可侵犯。在古代波斯,杀牛与杀人同罪,因为那时一个牛群能养活一个游牧部落,古波斯圣经《阿吠陀》中说出了此中关节:“我在牛,我们的衣着在牛,我们的胜利在牛。”印度的婆罗门教派视牛如神,至今仍如此。马达加斯加视牛为全国第一动物,车辆和人在路上遇到牛,必须主动让道,并且立法,对偷牛贼处以极刑。我国历史上也有保护动物的法令,公元前63年6月,汉宣帝颁布一道诏书,命令今陕西西安四周地区的人民,不得在春秋两季破坏鸟巢、掏取鸟蛋或用弓箭等射猎禽鸟。《元朝法规》里也有不得捕猎鹰隼的条款。
  现代各个文明国家普遍制定了保护动物的法律条款。1983年,美国到加拿大多伦多市参加棒球赛的魏斐特,发球时击死一只受到法律保护的海鸥,被逮捕,后交纳五百元美金始得保释。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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