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县运用图片展览宣传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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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3638
颗粒名称: 高明县运用图片展览宣传法制
分类号: G210
摘要: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高明县司法部门针对本县地处山区,群众住地分散的特点,广泛收集发生在县内的五十六个典型案例,精心绘制成群众喜闻乐见的图画,把有关的法律条文贯穿在图画中,寓法于画,以画讲法。1986年以来,先后到全县十个区镇巡回展览八十六场次,使二十八万多名干部、群众受到教育,收到较好的效果。
关键词: 图片展览 法制 普法工作

内容

本报讯 高明县司法部门针对本县地处山区,群众住地分散的特点,广泛收集发生在县内的五十六个典型案例,精心绘制成群众喜闻乐见的图画,把有关的法律条文贯穿在图画中,寓法于画,以画讲法。今年以来,先后到全县十个区镇巡回展览八十六场次,使二十八万多名干部、群众受到教育,收到较好的效果。
  过去,该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多采用文字宣传的形式,不易被群众接受。为了讲求实效.他们按照《宪法》、《婚姻法》、《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宣传要点,到各地收集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材料,绘制出三百多幅图画,并配以简洁的文字说明,利用农村集市贸易或开会的机会,普遍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收到良好效果。不久前,三洲区一位司机看了图片展览后,感受很深,当即冒雨回家把两个孩子带去观看,并教育他们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高明镇郊木岗村妇女何丽娟,今年七月看了图片展览后,联想到其弟去年曾在沙坪镇偷回一部自行车,于是立即带其弟到派出所投案自首,退出赃物。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开展图片展览以来,群众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三百九十三条,扭送犯罪分子七十五名,有一百六十八名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犯罪发案率降到万分之三点六。
  (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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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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