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并非只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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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3485
颗粒名称: 老人并非只需钱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12月8日,佛山报刊登笔者对尊敬长辈、赡养老人这一优良传统的理解。
关键词: 老人 传统 理解

内容

笔者的邻居黄师傅,一家四口人和他的老母分开过活,老黄除按月给老母六十元生活费以外,还经常同妻子一起来问寒问暖,缝补拾掇,有时陪着老人同往看电影、看戏。
  无独有偶。笔者的另一位邻居老张,可算得上是个不大不小的“富翁”,也有个年迈古稀的老母。他和老黄可不一样,每月把几十元钱往老人手里一塞,就算万事大吉了,有时还对老人翻翻白眼。大伙儿劝他,他却嘴一歪:“咋?一个月好几十块,她够花的啦!”老人只好在众人面前苦笑着,背地里暗暗掉泪。
  其实,谁都知道,尊敬长辈、赡养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我国宪法上规定的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新型关系在家庭生活中的一种体现。现在,随着法制宣传的不断深入,歧视、虐待老人的事逐渐减少了。然而,怎样才算尊敬老人许多人并不真正明白。他们往往以为给老人足够的生活费用就行了。些种认识是片面的,至少说不是对老人全面的关心。
  俗话说:“人老如顽童。”老人们既需要一定的生活费用,更需要亲情,尤其是需要晚辈对他们的体贴和照料,需要子孙们从情感与行为上对他们的尊敬。他们希望能同晚辈和和睦睦地欢度晚年,决不想在恶言秽语中“享受”孔孙们的“恩赐”。
  贫穷之时,容易同舟共济,相濡以沫,但当富了以后,则容易出现感情上的裂痕,这远远不是金钱所能填平的。有了金钱并不等于有了一切,世界上最珍贵的乃是感情。因此,请君当忙完自己工作和家务的时候,千万别忘了给长辈们精神上的安慰与生活上的照料。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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