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凶斗将要发生之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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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2481
颗粒名称: 当凶斗将要发生之时
并列题名: ——记一起婚姻纠纷事件
分类号: G210
摘要: 本文主要讲述了一起婚姻纠纷事件。
关键词: 婚姻 纠纷 事件

内容

入夜,在南海县和顺区金利乡,一群气势汹汹的黑影聚在一户人家的屋檐下,他们手拿棍棒,商定当晚九时正到小㘵乡……。一场凶斗将要发生。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小㘵乡三十六岁的农民黄结华不久前死了妻子,留下两个幼儿,老母亲又身患绝症,家境艰难。有一次,黄带孩子到广州探望住院的老母亲,在船上遇上素不相识的金利乡二十三岁姑娘吴少玲,她得知黄的境况,深表同情,又见黄忠厚老实,顿生怜爱之心。此后,他们之间情投意合,商议结婚。吴少玲明知父亲对这门婚事必定反对,她不把事情告知父亲,便与黄结华一同到区登记。区里得知实情后,劝告姑娘把事情告诉父亲。回去后,姑娘这样做了,却得到父亲一顿痛骂。她只好逃到男方家里。
  为了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区有关部门按照《婚姻法》规定给这对患难夫妇作了登记,姑娘的父亲知道后,竟横蛮地说:“他们还未摆饮,还不是夫妇,抢她回来!”于是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情况。
  区婚姻登记处和区妇联分析了这事态的发展,预料到将发生一些麻烦,当天一早赶到女方家里,对准备闹事的人进行法制教育,并严正指出,这门婚事合情合法,受法律保护,谁动手抢人打人,就要受法律制裁。乡民们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都自觉放下棍棒。一场风波终于平息了。
  事后,吴少玲向父亲道歉,其父也原谅了她,使他们顺利成婚。(孔宪雅)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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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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