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挺进高明与当地携手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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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1989
颗粒名称: 市直机关挺进高明与当地携手耕山
并列题名: 仅一个多月,全县已开发种果面积近二千亩
分类号: F329.0
摘要: 1986年,佛山市委、市政府发动市直机关单位和部门与高明县区乡村联营造林种果,仅一个多月时间就开发了种果面积近二千亩。
关键词: 联营 市直机关 乡村

内容

本报讯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省在东莞召开的县委书记会议精神,发动市直机关单位和部门与高明县区乡村联营造林种果。仅一个多月时间,市直机关已有十九个单位和部门与高明县开展了联营,开发了种果面积近二千亩。目前,联营的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省东莞会议之后,市委、市政府把抓好造林种果作为组织农业第二次飞跃的一项重要工作。他们改变了过去上面号召,下面行动的做法,决心来个上下结合,共同奋斗。在市委、市政府的发动下,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纷纷行动起来,组织力量奔赴高明县,选择联营对象,签订联营合同,迅速开展造林种果工作。他们有的与县的对口部门一起,和区乡搞联营,有的直接与区乡签订合同,有的与造林种果专业户开展合作。例如,市财办和高明县财办一起和更楼区开展联营,准备开山种果二百亩,现在已签订了联营种果一百四十亩的合同,三方合作,互惠互利。市农委在原来支持杨梅区发展七百亩青梅果的同时,又和具林业局一起与独岗乡联营,已开出荒山一百一十多亩,目前已整好山,开了坑,准备种上荔枝、柑橙等水果。
  市直机关与高明县联营开发造林种果起了很好的作用。一是,带动了高明县机关各部门和单位积极下去和群众一起兴办果林场。现在,全县已有不少部门下到区乡,开展造林种果的联营工作。如县税局主动组织人马下到伦涌乡,联营开山一百亩。二是,为群众作出示范。市、县机关单位和区乡联营开发的林果场从整地、开坑到种植、管理都采用较好的科学技术,为群众作出榜样,使群众造林种果从过去的粗放和自然经营转变为科学管理。三是,推动了全县群众性造林种果。在市直机关的带动下,高明县委向全县人民指出:“要使高明翻两番,潜力在荒山”,要求全县“稳定布局,开发荒坡,大种果树。”这样,全县很快掀起造林种果的热潮。全县新开发的种果面积七千二百多亩,比原计划增加44.8%,比去年增加二点八倍。
  (吴乃和、王启聪)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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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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