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欲熏心 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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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1833
颗粒名称: 贪欲熏心 重蹈覆辙
并列题名: 记盗窃犯刘卫东犯罪经过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10月17日,佛山报登载了记盗窃犯刘卫东的犯罪经过。
关键词: 盗窃犯 法律 看守所

内容

今年八月十六日上午,在佛山市看守所里,一个肥胖白皙的青年伸出了颤抖的手,在公安人员出示的逮捕证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刘卫东。
  认识刘卫东的人或许会问:他家里吃的、穿的和用的都不缺,为何会走上盗窃犯罪的道路?的确,刘卫东出身在一个经济比较宽裕的干部家庭,家中彩电、冰箱、音响等都少不了。妻子和他都在工厂工作,月收入三百多元,这样一个小康家庭对于很多人来说也是满足的。但他仍贪得无厌,梦想飞来横财。早在一九八〇年初,他曾因盗窃被公安机关送劳动教养二年。盗窃是犯罪行为这一点刘卫东是清楚的,所以在解除劳教后也曾表示要痛过前非。
  随着改革、开放形势发展社会上出现一批万元户,刘卫东看到别人的富红了眼,他想:别人能成为万元户,难道自己就不能?但靠这微薄的收入要成为万元户又是谈何容易!想来想去最后他还是信奉了“人无横财不富”的歪理,于是他处心积虑地找寻着发横财的门路。一九八四年十二月的一天晚上,在贪欲的支配下,他窜到市华侨大厦住宿部,见客房虚掩着门,里面空无一人,便潜入房内翻箱倒柜,最后在一个公文袋里窃去了人民币一千元。这轻易得手使刘卫东的胆子更大了,强烈的贪欲充斥着他的每一根神经,使他失去了理智。以后,他一次又一次地进入市区内的招待所、宾馆进行盗窃。今年七月十四日晚上,正当刘卫东再次到南海县供销社招待所作案,被预伏的公安人员当场捉获。经查实,案犯在一年多时间里,先后盗窃人民币五千多元,港币二千多元,物品一批。在看守所的审讯室里,刘卫东痛心疾首地哭着对预审员说:“贪欲使我走上犯罪的道路”,但悔之晚矣,等待着他将是法律的惩处。
  (罗国深)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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