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锋之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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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0824
颗粒名称: 剑锋之雾
分类号: G127.653
摘要: 1986年9月12日,佛山报社刊登的连载小说《剑锋之雾》节选。
关键词: 剑锋之雾 小说 文学

内容

剑峰山女尸案在我们那里曾经轰动一时。是不是人们的思维也有固定的模式,从女尸便很容易联想到桃色案件,带有某种刺激性。今年七月,我到剑峰山旅游区采访,火车上碰见老柯。五十年代我们在一个短训班同过学,我知道他在X公安处工作,正是这案子的发案所在地。路上问起来,原来他还亲自参加了这案子的侦破工作,出人意料,这案子竟是一出严肃的正剧,决不象我最初想象的那样,只不过可供茶余饭后解解无聊。
  那晚上,我们住在山下个体户办的一个小旅店里。一路上他不大愿意细讲,这会儿,好奇心折磨得我睡不着,我终于忍不住说:
  “喂,伙计,把女尸的事讲讲嘛。”
  老柯答非所问地说:
  “这旅店的掌柜你认识吗?”
  我摇了摇头。
  老柯哈哈笑了:“W女尸与他可有关系哩!”
  “你说谁?就是刚才给我们热甜酒那位蛮佬?”
  “对!就是他,差点被判死刑。”
  “乖乖!”我惊叫起来,连忙探出头去,仔细看看这位曾经在阎罗殿前转悠过的人物。
  其实,这是个不起眼的汉子。四十多岁,眼睛挺大,眼皮松弛,脸黑黑的。胡子很旺,背有些驼。衣着很干净,大热天还穿着白细布袜子,扎着腿。
  “W女尸案就发生在这店里。”“乖乖!”我又一次惊叫起来,不由自主拿手揩拭身下的凉席,好象那上边还沾着一个妙龄少女的血污。
  烟头在老柯的嘴边泯灭,他用特有的男中音慢慢叙说案情,那声音很沉重,而且带着一种沉思的反省。识破第一个假象似乎并不费力
  老田,别神经过敏,发案地点不在这店里,女尸是在离镇子七里路的雾丝口发现的。我到现场后,他们已经作完尸体检查。死者是一个二十三岁左右的女性(这是根据牙齿发育磨蚀程度判断的),死亡时间在七天左右,尸体已经腐烂,面部被山石划破,真容无法辨认。死者身穿米黄色的确凉衬衫、果绿西服裙。左脚半高跟红底皮凉鞋,右脚赤足——鞋子后来在悬崖下找到了。
  死者是从悬崖上坠落的。崖上有一条山间小路,平常行人很少、站在路上很难发现半坡的尸体。
  摆在我们面前的第一个问题当然是死亡原因。自行失足,跳崖自杀,还是遭人谋害?这是要不要立案侦察的前提。当时,我们争论得很激烈。认为是自杀和失足的,举出以下几个理由:(1)尸体没有任何打击性外伤;(2)崖上没有反抗挣扎的痕迹;(3)死者落下时双足向下,是一种有知觉状态;(4)没有被奸污的迹象。
  认为是他杀的,也有几个理由:(1)尽管尸体已经腐烂,死者手腕上仍可看出明显的表带痕迹,而现在,手表不见了,周围也没有发现:(2)即是一人外出,随身一定带有背包挂包,死者却身无一物;(3)死者落崖虽是双脚向下呈失坠状,但崖顶擦落的泥土块印有衣纹,不是失足踩空造成的。我当场作了一番演示,确有死者在无知觉状态被人双足朝下顺崖坠放的可能。
  搜查现场两公里以内的环境,除找回死者失落的鞋子外,在尸体方位西北二里多的路旁草丛里发现两张揉皱的空白稿纸,上面留有面包屑。死者胃里存留着面包和鸡蛋甜酒。看来死者在火车站旁的雾岭镇吃过早餐,走向剑峰山。她没有走公路,而是绕道东坡。雾岭镇到雾丝口七里路,正好要走一小时左右(1)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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