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诚”的金钱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20346
颗粒名称: “陈诚”的金钱梦
并列题名: ——记一起诈骗案的始末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8月29日,佛山报社刊登的一起诈骗案的经过。
关键词: 陈诚 诈骗 法律

内容

今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市塑料皮革公司下属华洋公司出纳员霍某,拿着环市电器厂购买塑料制品原料的支票到银行转帐,但银行业务员说,支票上的印章已停止使用,支票已作废。华洋公司闻讯后,即打电话到环市电器厂询问,答复是:他们厂已在今年一月改名为“佛山市友谊电风扇厂”。公司意识到被骗,急忙派人驱车赶到他们设在大沥区太平乡的仓库。但是,价值一万六千多元的进口塑料制品原料早已无影无踪。
  事情发生在当月二十一日下午。当华洋公司二楼办公室的门刚打开,走进来一个青年人,自称是张槎大沙塑料厂的,名叫陈诚,到这里来想买些塑料制品原料。公司业务员热情地把陈诚接到办公室里,两人洽商一会儿,业务员就让出纳员给来人开票。当出纳员接过支票,见上面盖的是环市电器厂的印章,便提出疑问:“你们怎么用环市电器厂的支票?”“哦,我们厂是环市电器厂的一个外加工点,有业务往来。”出纳员信以为真给他办了手续。于是,陈诚手持骗来的提货单与在楼下静候“佳音”的另一名男青年,驾着摩托车朝大沥方向飞快地驶去……。
  汾江区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很快就查出了骗子的行踪,找到了他们窝藏赃物的地点。四月二十六日便将他们收容审查。经查实,这个自称“陈诚”的人叫黄志光,是东方电器厂的职工;他的同伙冼永康是南海县南庄区罗格乡永安塑料厂的“小老细”。四月二十一日早上,他俩在南国酒家饮茶时相遇。闲谈中,黄志光得知冼永康准备到佛山购买塑料原料,顿时起了行骗的念头。于是,他对冼永康说,自己曾在环市电器厂工作,有一张忘记交回厂方的支票。冼永康想,自己承包的塑料厂也正缺钱用,今天真是天赐良缘。他俩各有其算盘,但为了捞钱当即“拍板”。当天下午,由黄志光出面,冼永康开着摩托在楼下接应,演出了一场许骗丑剧。
  今年七月八日,汾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依法判处黄志光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判处冼永康有期徒刑六年。骗子终于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这个案件提醒人们,在搞活经济的今天,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 康炳华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佛山日报》是一份日均出版对开24版彩报,平均每天向读者提供14万字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生活资讯新闻、文体新闻。 《佛山日报》前身为《珠江人民报》,《佛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9日,是佛山市委机关报。

阅读

相关人物

康炳华
责任者
陈诚
相关人物
黄志光
相关人物
冼永康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

华洋公司
相关机构
环市电器厂
相关机构
槎大沙塑料厂
相关机构
汾江区公安局
相关机构
东方电器厂
相关机构
汾江区人民法院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大沥区
相关地名
太平乡
相关地名
南海县
相关地名
佛山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