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供销社正正经经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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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9586
颗粒名称: 和顺供销社正正经经做生意
分类号: F427.65
摘要: 1986年南海县和顺区供销社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守法,出现文明经商的好风气。
关键词: 文明经商 经商规定

内容

本报讯 南海县和顺区供销社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守法,出现文明经商的好风气。
  在经商中,他们作出了三条规定:一是签订合同要切实按《经济合同法》的要求,做到条款清楚,手续完备,防止漏洞。二是汇款万元以上者,必须经供销社领导集体讨论审批。三是严禁单位或个人收取介绍费、回扣费。不久前,山东省某公司曾向和顺供销社购买了一批物资,该公司怀疑采购员收取过介绍费。经反复查对审核,帐目清楚,供销社没有给予对方分文介绍费。
  (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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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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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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