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塘区依法办事大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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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8260
颗粒名称: 大塘区依法办事大得民心
分类号: G210
摘要: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三水县大塘区在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分子的工作中,依法办事,对违法的干部、,群众一视同仁。
关键词: 社会治安 违法犯罪 犯罪分子

内容

本报讯 三水县大塘区在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分子的工作中,依法办事,对违法的干部、群众一视同仁。群众说,违法必究,实在得民心。
  近几年,大塘区工农业生产发展迅速,社会治安也有明显好转,群众已尝到乐业安居的甜头。然而,有些人却错翻“黄历”,或聚众赌博、或从事偷盗,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破坏了工农业生产。为了保护改革的成果,促进经济的发展,大塘区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狠煞聚众赌博、偷窃等违法犯罪活动。对违法的干部、群众依法处理,决不心慈手软。如区某公司一位副经理和某乡乡长,因有违法活动在处理大会上也同时被宣布收容审查。在整治社会治安中,该区把惩办和教育结合起来,既使违法者不能逍遥法外,又使广大群众受到教育。五月三十一日和六月三日,区召开群众大会,对数十名有违法行为的人员当众作出处理,他们对坦白和抗拒者按照政策区别对待,促使有违法行为的人纷纷自首,据有关部门反映,到五月底,已有七十六名违法人员投案自首;有一位农民主动检举自己儿子的盗窃行为。一些违法人员除主动投案自首外,还检举揭发了其他违法分子。
  目前,大塘区社会治安已渐趋安定,他们决心乘胜前进,争取早日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
  (梁文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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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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