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陈三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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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7429
颗粒名称: “色狼”陈三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分类号: G210
摘要: 一九八六年三月十四日佛山报三版刊登的《色狼落网记》中的案犯陈三洪,被三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关键词: 社会 秩序 法律

内容

本报讯 本报三月十四日三版刊登的《色狼落网记》中的案犯陈三洪,最近被三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陈犯原是三水县二轻皮鞋厂合同工,一九八五年九月至一九八六年二月,先后在西南镇文锋路、人民三路的阴暗巷道、梯间,乘妇女晚上路过或回家之机,大耍流氓,先后被陈三洪侮辱猥亵的女青年女学生共十多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陈犯已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受到法律严惩。(吴耀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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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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