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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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5242
颗粒名称: 关于进一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议
并列题名: (一九八六年二月二十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佛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和意见的汇报。
关键词: 会议 社会 治安

内容

佛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和意见的汇报。会议认为,我市各级公安司法机关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教育青少年、治安防范、法制宣传教育等活动中,做了大量工作,社会治安不断趋向稳定。但要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必须继续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省广泛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议》,继续抓紧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同时大力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对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如下决议:
  一、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部署,对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有声势的连续不断的打击,依法严惩,以保持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为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我市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是市区、县城镇和交通沿线、车站、码头、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宾馆、旅店、招待所等治安问题较多的地方,要加强对这些地方的管理。对淫秽物品和嫖宿卖淫等社会丑恶现象必须坚决取缔。对走私、制作、贩卖淫秽物品、播放淫秽录像和引诱、容留、强迫妇女卖淫以及为首聚众赌博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要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扫除社会丑恶现象、清除诱发犯罪因素。
  三、大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根本上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增强人民的法制观念,特别是抓紧对青少年的教育,各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以及每个家庭都要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理想、道德和法律教育,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要教管结合,积极挽救。对那些引诱、违法教唆青少年犯罪的教唆犯,要从严从重打击。对群众的纠纷,要做好调解工作,防止人民内部纠纷激化,增强人民团结。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很重。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加强公安司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单位都要密复配合,齐抓共管,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建立和健全各项治安管理的规章制度,在农村要继续搞好治安承包责任制,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落实到各个部门和基层单位。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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