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纷争一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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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5013
颗粒名称: 十年纷争一朝清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6年2月,南海县罗村区罗寨乡调解会主任杨祖明妥善地调处一件长达十年的水井纠纷悬案。
关键词: 调解 纠纷 水井

内容

在南海县罗村区罗寨乡,人们都称赞乡调解会主任杨祖明是秉公执法、明察善断的“土法官”。不久前,他妥善地调处一件长达十年的水井纠纷悬案,至今仍被人们传颂。
  七十二岁的梁阿婆屋边有一口水井,长期以来与邻居杨某共用,没有发生争议。十年前,梁阿婆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回来探亲,曾以该井是他家祖传为借口,想占为己有。但杨某说该井是公有,不能让梁家独占,为此两家吵过架,水井纷争一拖十年悬而未决。去年十月下旬,梁阿婆要建新房,又想把水井围入家中。她请来许多亲戚帮助劝说杨某,但杨某坚决不同意,两家又争吵起来。梁杨两家人先后都到乡政府“告状”,清求明断。
  “水井究竟属谁?”遇事一向沉着冷静的杨祖明,听了两家的申诉后,脑子里顿时打了一连串的问号。他多次深入梁杨两家附近的农民调查了解,打听到梁阿婆的住屋是农民阿威很久以前卖给她的。于是老杨不厌其烦地从有关人员中找到土地证和屋契,查清了当时只是卖屋没提及水井,从而证明水井不是梁家祖传私有。掌握情况之后,老杨召集当事人双方开会,提出了四点处理意见:第一:水井不是梁家私有,不能独占,第二,如果梁阿婆想要此井,必须为杨某另开一口井。第三,如不开水井就为对方安装水管供应自来水。第四,梁家一次给五百元让杨某自己开井。经过反复协商,最后同意老杨第四点意见,双方满意地签订了调解协议书。一宗长达十年的纠纷悬案终于解决了。
  ·王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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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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