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县杨梅区清理民事纠纷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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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3663
颗粒名称: 高明县杨梅区清理民事纠纷见成效
分类号: G210
摘要: 高明县在杨梅区进行普及法律常识的试点教育中,以本报报道的《叔嫂乱伦哥丧命》一案为反面教材,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并及时组织人力清理民事纠纷积案,初见成效。
关键词: 法律 常识 教育

内容

本报讯 高明县在杨梅区进行普及法律常识的试点教育中,以本报报道的《叔嫂乱伦哥丧命》一案为反面教材,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并及时组织人力清理民事纠纷积案,初见成效。
  杨梅区地处交通要道,社会情况复杂,去年一至十一月发生民事纠纷一百八十四件,虽妥善调处了一批,但仍积存不少有疑难纠纷案件。去年九月五日发生在该区井头乡石砍村《叔嫂乱伦哥丧命》就是突出的一例。罪犯何志方道德败坏,长期与行为放荡的嫂嫂通奸,由于调处不力,拖而不决,导致流血事件的发生。事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认为民事纠纷不及时妥善调处,就有可能导致矛盾的转化,发生刑事案件。为此,县政法部门抽调人力配合区乡干部对全区十二个乡镇民事纠纷进行清理。采取定任务、定方法、交政策的办法,有效地调处纠纷积案四十二件,其中有五件存在着自杀、凶杀隐患。如《叔嫂乱伦哥丧命》一案中的何志方杀害哥哥何荣方被处决后,被害者的母亲对儿媳罗某积怨成仇,认为她是何家的“丧门星”,口口声声说要除掉这个祸害,吓得罗某不敢进家门跑回娘家。他们把这件纠纷作为重点,分别进行法纪教育,严肃批评了罗某乱伦导致家破人亡的违法行为,促使罗某认识错误,回婆家团聚。
  (王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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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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