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身试法”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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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2594
颗粒名称: “以身试法”解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11月15日,佛山报登载了“以身试法”一词的解释。
关键词: 以身试法 王尊 解释

内容

“以身试法”一词最早见于《汉书》卷七十六《王尊传》。王尊,字子赣,西汉涿郡高阳,(今河北省高阳县)人。自幼好学,十三岁时就当了狱吏。后来又以他对诏书行事和文学典籍的熟谙,官职屡升。曾任安定(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东南)太守,到任后,对部下发表讲话时,要求部下“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就是要求部下必须明白谨慎地行使百己的职权,不要知法犯法,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以图侥幸。自此以后,“以身试法”一词便一直沿用至今。身:身体,自身;试:尝试。拿自身去触犯刑法。
  蒋敬摘

知识出处

佛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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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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