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摘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2528
颗粒名称: 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摘要)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11月13日,佛山报登载了佛山市总工会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
关键词: 职工 自学 条例

内容

为鼓励职工发奋读书,自学成才,更好地为四化建设发挥作用,凡本市工会会员,通过自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奖励。(条例所指的自学成才,是指未经过系统的全日制高等教育,通过自学结合职校教育而成才者。)
  一、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生产、科研或其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者。
  二、获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或与之相当的各类业务、技术职称并在生产、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者口
  三、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在生产、工作中有重大的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
  四、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或学术会议上发表有重要价值的论文专著、译著或有影响的文章者。
  五、在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的某个领域取得重要发明、创造成果或译写有影响的论文著作者。
  六、未经美术、音乐等艺术院校的全日制系统学习而在音乐、美术等文化艺术领域有特殊造诣者。
  凡符合以上条件规定之一者,由基层工会推荐,经各级工会审核(个人也可直接申报),报市总工会审定后发给自学成才证书,授予荣誉称号,发给奖金三百元,并将最优秀者向上级工会推荐,报请发给最高奖励。
  推荐、申报自学成才奖励对象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明属实,应撤销其奖励追回奖金,并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各级工会推荐或个人申报时,要将自学经历、内容及所得的成果一并申报。
  市总工会组织“职工自学成才评选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奖励活动。
  一九八五年十月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佛山日报》是一份日均出版对开24版彩报,平均每天向读者提供14万字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生活资讯新闻、文体新闻。 《佛山日报》前身为《珠江人民报》,《佛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9日,是佛山市委机关报。

阅读

相关机构

佛山市总工会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佛山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