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盲面面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1484
颗粒名称: 青少年法盲面面观
分类号: G210
摘要: 青少年法盲表现常见种类。
关键词: 法盲 表现 种类

内容

所谓法盲者,就是指那些不知法律为何物的人。这样的人,以青少年为多见,其表现多种多样,较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一是没有革命理想,满脑子充斥腐朽没落的资产阶级货色。说什么“理想是空的,政治是假的,干劲是傻的,只有吃喝玩乐是实惠的”。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他们贪得无厌,挥霍无度,不择手段地寻求物质享受和感官刺激,一步一步地陷入了犯罪的深渊。
  二是无视法律,以所谓“英雄”自居。他们常常“横着脖子走路,斜着眼睛看人”,稍不顺眼,就拳头、刀子相见,对“亡命徒”的浑号,颇为自喜,标榜自己是“无所畏惧的好汉”。
  三是封建行帮思想严重。他们把哥们之间的信任和支持奉为最高的道德准则,喝血酒、拜把子、兄弟姐妹相称,沆瀣一气。犯案后自己兜着,拒不“出卖”同伙。
  四是极端的无政府主义。他们以个人利益为核心,目无法纪,为所欲为,稍不如意就吵闹起来,常因个人利益得不到满足而勃然大怒,甚至公然向法律挑战,制造人们意想不到的惨案。
  五是思想胡涂,一切向钱看为了弄钱,置国家、集体事业于不顾,违反国家法令,聚众赌博,倒买倒卖,贪污受贿,以权谋私。
  六是精神空虚,吸食“精神鸦片”。喜欢黄色音乐,爱看淫秽录像,鼓吹“性解放”和“杯水主义”,甚至群体奸宿鬼混,败坏社会风气。
  法盲的产生,除主观因素外,客观上是由于封建的、资产阶级的思想意识毒害了人的心灵。为了确保我国四化建设顺利进行,我们要大张旗鼓地普及法律常识教育,扫除法盲现象,使每个公民真正做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这样,我们的国家就能真正成为一个文明礼仪之邦、法治之国。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佛山日报》是一份日均出版对开24版彩报,平均每天向读者提供14万字的时政新闻、民生新闻、国际新闻、经济新闻、生活资讯新闻、文体新闻。 《佛山日报》前身为《珠江人民报》,《佛山日报》创刊于1949年11月29日,是佛山市委机关报。

阅读

相关人物

吴兆华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