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变质食品还有理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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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1473
颗粒名称: 出售变质食品还有理吗?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9月20日,佛山报刊登读者对“出售变质食品”这一问题对有关部门的来信要求。
关键词: 读者 出售变质食品问题 来信要求

内容

我于八月二十九日在石湾镇石湾第二商业综合公司批发部左侧的商店(此店无店名,是石湾第二商业综合公司的下属店)买了一包新会产的奶油盐梳饼干,回家后拆开食用,岂料一股难闻的异味冲鼻而来,试食之,顿觉反胃,根本不能下咽。第二天,我将饼带到该店,告知服务员,希望他们不要再出售这些变质食品了,以免影响人民群众的健康。想不到,几位当班的服务员不但毫无歉意,反而七嘴八舌地辩驳说:「谁证明这包饼是我店卖的。」「你有意见就向公司经理提。」「卖这些变质饼我们无责任,应该是工厂的责任,你去工厂告吧。」
  按他们的逻辑,出售变质食品,经营者无责,顾客受损失是活该的,真是岂有此理!
  一包饼事小,危害人民健康事大。如此经营作风与文明经商的要求不适应,希望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读者:一萌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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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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