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南蓢宣传贯彻婚姻法成绩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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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11023
颗粒名称: 中山南蓢宣传贯彻婚姻法成绩斐然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4-1985年,中山市南蓢区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宣传贯彻婚姻法,取得显著成绩。一年来国内结婚二百二十对,涉外婚姻三十对,全部履行了登记手续,全区没有出现违反婚姻法现象。
关键词: 婚姻法 登记手续 宣传工作

内容

本报讯 中山市南蓢区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宣传贯彻婚姻法,取得显著成绩。一年来国内结婚二百二十对,涉外婚姻三十对,全部履行了登记手续,全区没有出现违反婚姻法现象。
   南蓢区过去早婚、结婚不登记等违反婚姻法的现象比较突出,致使有些居民的夫妻关系、子女关系得不到法律承认,甚至给“第三者”以可乘之机,引起家变。针对这种状况,当地主管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大张旗鼓进行宣传教育,使新婚姻法家喻户晓。一是反复组织乡长和负责民政工作的乡干部学习新婚姻法,并在各乡对群众宣讲;二是对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进行调查清理,动员补办手续,使全区前几年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三十多对夫妇全部补办了手续。
   南蓈区贯彻婚姻法,注意过好熟人关和顶住送礼关。一女青年才十九岁,不够法定结婚年龄,两位老熟人给区登记员来信,要求帮忙给该女青年办理结婚登记。区登记员按原则办事,向他们耐心做了宣传解释工作,使该女青年愉快地推迟了婚期。在金钱面前,南朗区婚姻登记人员同样不动摇。榄七乡一对男女早年未登记就结婚,后双双偷渡到港澳。最近因要移民外地,要求区出具一张结婚证明书,说如办成,花多少钱也在所不惜。对此,登记人员坚决拒绝,坚持按制度办,并以此为例,教育广大群众从中吸取教训,增强了大家遵守婚姻法的自觉性。(山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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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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