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未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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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07904
颗粒名称: 神秘的“未婚妻”
并列题名: ——钟某盗名行骗被捉获
分类号: G210
摘要: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广州市曾经有个用写情信诈骗钱财的女人。无独有偶,佛山市石湾镇也有一个盗名写情信诈骗钱财的,她就是已有两个孩子的中年妇女钟锦明。
关键词: 爱情信 诈骗犯

内容

前几年,广州市曾经有个用写情信诈骗钱财的女人。无独有偶,佛山市石湾镇也有一个盗名写情信诈骗钱财的,她就是已有两个孩子的中年妇女钟锦明。
  钟锦明是石湾某陶瓷厂职工,曾在一九八〇年十二月因诈骗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半。在缓刑期间,她劣性不改又重操旧业。前年五月,她一本正经地对同厂男青年梁某说:“你这般年纪还没女朋友,阿琼长得样子好看,而且又勤俭贤惠,我帮你搭桥吧。”梁某满心欢喜。过了一个星期,梁某果然收到一封由钟锦明转来的署名阿琼的情信。信中尽吐爱慕之言,最后又诉说她父亲因做生意被海关罚一万元,要求援助三百元。梁某不敢怠慢,当晚即把三百元送到钟锦明手上。
  第一封情信收到后,接下去是第二封、第三封……信越来越密,而且每一封都表达“热烈和无限的爱。”以后,阿琼又说父亲住院动手术、自己患肝病以及为准备结婚买屋需预付订金等,先后向梁某“借”人民币四千五百元、港币二千六百多元,外币兑换券一百一十元,这些都是按吩咐通过热心的“红娘”钟锦明转给阿琼。
  时光匆匆地流去。梁某多年积蓄没有了,还借下一笔债。他想,自己同阿琼谈恋爱将近两年,但还没同她会过一次面,看过一场电影,更没有倾吐过心里话,何时才能结束单身汉生活?他越想越焦急。一天,梁某到“红娘”家里,看见自己送给阿琼的物品,他心里起疑了,于是他再次向阿琼提出约会的要求。去年十月初,他收到阿琼同意约会的复信,但一连两个晚上阿琼都负约。这时的梁某如坐针毡,他大着胆子到阿琼家里问个究竟。听了阿琼及她家人的话,梁某才如梦初醒。原来那个写情信给目己的神秘“未婚妻”,正是钟锦明自己。
  骗子总是以害己告终。钟锦明诈骗罪行败露后,畏罪潜逃。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二月,钟锦明在鹤山县被捉获归案。
  麦志坚 何天华

知识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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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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