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剥夺政治权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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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06864
颗粒名称: 何谓剥夺政治权利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2月15日佛山报登载的解释剥夺政治权利的文章。
关键词: 剥夺政治权利 含义

内容

审判机关依法剥夺犯罪分子在一定时期内享受法律所规定的政治权利,叫做剥夺政治权利。它是一种附加刑,也可以独立施加。所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宪法所规定的各种权利(如言论、通信、出版等自由);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我国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于反革命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见,剥夺政治权利在性质上是一种比较重的刑罚。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果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这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文西 辑〕

知识出处

佛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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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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