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法”与“伏罪”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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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06406
颗粒名称: “伏法”与“伏罪”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85年1月25日佛山报登载的“伏法”与“伏罪”区别的文章。
关键词: 伏法 伏罪 区别

内容

伏法,是指判处死刑;伏罪,指罪犯受到应得的刑罚,判处有期徒刑,但不包括死刑。「伏法」一词,较早见于司马迁的《报任少卿书》:「假令仆伏法受诛,,若九牛亡一毛 ,与蝼蚁何以异?」汉代死刑中有腰斩之刑,犯者裸身伏在铡刀砧板上受刑。司马迁所说的「伏法」,就是指这种情况而言。现代沿用这一词,因而有专指受到极刑制裁的特殊含义。(蔡从益)

知识出处

佛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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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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