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县得名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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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05735
颗粒名称: 高明县得名初探
分类号: G127.653
摘要: 1984年10月19日佛山报登载的关于高明县是如何得名的文章。
关键词: 历史 地名

内容

高明县于1958年11月与鹤山县合并为高鹤县,1981年12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恢复高明、鹤山两县建制。
  据文献记载,高明县从晋末元熙元年(公元419年)建县算起,至今已有一千五百六十五年的历史。明朝以前,这个县先后用过平兴、梁泰、清泰等称谓,明成化十一年(公元1475年)起,才开始改称高明县。
  据高明县志记载,明太祖朱元璋于公元1368年破元立明后,爱民重土,颇多善政,但后来诛戮功臣,株连尤众,慢慢便朝纲不整,趋向腐败,以致同人民的矛盾日益激化,引来各地农民纷纷起义。当时,高明仍属高要县的一部分,高明义民利尖头、邓宗远聚众据守高明的杨梅、清泰、大幕、上仓步、下仓步等地,响应南海县农民起义领袖黄肖养歃血起义。明英宗(朱祁镇)正统十三年(公元1448年),黄肖养率众万余取道高明攻打肇庆。统治当局深虑鞭长莫及,为了保住肇庆这个西江中游的政治中心,便采取加强外围卫戍措施,于是在高明地区设立“高明巡检司”,驻守在青玉岗(今高明县明城镇内)。到了明宪宗(朱见深)成化十一年(公元1475年),肇庆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成了岭南一个重镇,而高明则是肇庆的咽喉,统治者从其利益的需要出发,把高明地区从高要县划分出来,建制上升格为县,取“高明巡检司”之“高明”作县名。从此,高明县这个县名就一直沿用至今。
  (高明县委办 吴乃和)

知识出处

佛山报

《佛山报》

出版者:佛山日报社

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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