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宣判一批破坏防洪及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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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佛山报》 报纸
唯一号: 191120020220002710
颗粒名称: 法院宣判一批破坏防洪及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分类号: G210
摘要: 佛山市人民法院为了保卫生产建設,保卫人民生命財产的安全,于本月廿日依法宣判了一批犯罪分子。其中有现行反革命分子陈頌桃,最近乘群众投入紧张的防洪斗爭时盜窃物資及群众衣物廿多件,破坏防洪及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陈应标。
关键词: 犯罪 反革命 盗窃 法院

内容

本报訊 佛山市人民法院为了保卫生产建設,保卫人民生命財产的安全,于本月廿日依法宣判了一批犯罪分子。其中有现行反革命分子陈頌桃,曾先后七次塗写反动标語,恶毒地汚蔑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領袖,幷冒名頂替,企图嫁祸于人,这个反革命分子被依法判处了徒刑五年,强迫劳动改造。还有反革命分子黎煥,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这个反革命分子曾参加多种黑社会組織,历任伪偵緝和伪軍上尉,1951年曾受管制,解除管制后仍不悔改,糾合数名坏分子大肆造謠破坏,歪曲我党和人民政府的政策,散播各种变天謠言,企图煽惑人心,制造紧张。
  被判处的犯罪分子中,还有在最近乘群众投入紧张的防洪斗爭时盜窃物資及群众衣物廿多件,破坏防洪及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陈应标;在防洪期間混水摸魚,曾盜窃銅器20斤、现款70多元、蚊帐、衣物等价値30多元,幷在車站多次企图作案的犯罪分子电綫厂学徒关如朋。还有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的刑事犯罪分子周基誦,此犯于今年五月十二日在邮电局盜去现款七包650元。还有貪汚盜窃分子譚伯美,曾盜去单車一架及貪汚公款200多元。
  人民法院对这批犯罪分子依法进行处理,获得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拥护,紛紛表示决心,要提高革命警惕性,检举揭发和协助政府惩办一切敢于进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 (文佩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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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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