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篇 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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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602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七篇 教育
分类号: G527.64
页数: 30
页码: 483-512
摘要: 本篇记述了新邵县教育的情况,概括了学馆、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师、教学、经费与勤工俭学等。
关键词: 教育 教育事业 新邵县

内容

晚清时期,境内有些常年私塾和间歇性的启蒙塾馆。多数农民子弟由于生活贫困不能入学,有的勉强读一两年便辍学。小南、车峙、扶锡等山区,更是文盲充斥。“戊戌变法”(1898)前后,景山初等小学堂、大同高等小学堂创立,开新学先河。宣统三年(1911),县境有私塾(含义学)107所,初、高等小学堂14所,共计在学3928人,约占当时境内人口的1.1%。
  民国时期,公、私立学校增多,私塾仍存。民国16年(1927),小学增至69所,教学内容有所更新。随后,国民政府推行“政教合一”、“党化教育”,学校实行训育制度,进步师生遭受迫害。民国33年(1944)下学期至次年上学期,日本侵略军犯境,师生员工多人遇害,校舍、校具遭破坏,损失惨重。民国38年(1949)上学期,有私塾70所,公、私立小学224所,私立初中2所。共在塾、在校学生24291人,约占当时境内人口的6.1%。
  50年代初,贯彻向工农开门的方针,工农子弟入学率骤增。同时,大力开展业余教育,全县有50000余人入速成识字班。1953~1957年上学期,学习苏联社会主义教育理论和经验,继而贯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全县以酿溪完小为重点,积极推行新的教学方法,虽有些生搬硬套,但学习气氛浓厚,教育事业稳步发展,教育质量有所提高。
  1957年下学期开始“整风反右”,伤害了一些教师;1958年“大跃进”运动,助长了“假、大、空”的风气,教育也盲目“大办”,而师资、教材、设施等各种条件都跟不上,且师生参加劳动和社会活动过多,教育质量普遍下降。1960年撤销盲目办起来的大学和中专,调整幼儿园和小学、中学。重倡以教学为中心,恢复正常教学秩序。1963年开展学习雷锋活动后,教育质量逐步提高。但仍以阶级斗争为纲,不时“抓阶级斗争新动向”,部分师生积极性受到压抑。
  1966年“文化大革命”发难,大批教师挨批斗,有的被迫害致死。学制缩短,考试开卷,升学采取推荐的办法。1972~1976年盲目办起34所高中和153所初中,教育质量严重下降。
  1977年冬,国家恢复高考制度,教育工作始行拨乱反正。80年代,全县教育转向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纵深发展,并开始教育改革。新邵电化教学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学生在数、理、化等科竞赛中,有钟中等10余人获国家级奖,139人获省级奖。1989年,幼儿入园率(含学前班)30%,小学已达普及标准,初中毕业生的30%升入高中。1989年与1952年相比,全县人民文化素质显著提高。不仅幼教、高中、中专及系统的成人业余教育皆为从零开端的新事,且七岁以上的非文盲率已从17%提高到87%,小学增加1.12倍,在校小学生2.24倍,初中41.5倍,在校初中生34.8倍。
  第一章 学馆
  第一节 私塾
  清末,境内私塾较著名的有嘉庆十五年(1811)太学生石蔚甫在潭溪创办的河边书房,咸丰二年(1852)王舜成在小塘黄土岭创办的清相第书房,同治六年(1867)太学生王永昭在下源创办的龙源书屋,光绪七年(1881)秀才李芸新在太芝庙创办的乐贤山书房,还有陈家坊的竹林书房、龙山书房等。清相第书房从开办到民国31年(1942),历时90年办学未辍。王舜成择师严,重金聘请曾在太平天国天京咸安宫官学讲学的举人邹少枚任教20余年。
  私塾分蒙馆、经馆。蒙馆教材一般为《三字经》、《分类杂字》、《百家姓》、《千字文》、《君莫笑》、《声律启蒙》、《龙文鞭影》、《幼学琼林》等。如有女生,加《女儿经》、《列女传》等教材。经馆采用《四书》、《五经》、《资治通鉴》、《纲鉴》、《古文观止》等教材。
  宣统三年(1911),境内有私塾75所,学生800余人。
  民国初年,禁办私塾,但禁而不止。著名塾师戴荣禄、李芸新分别在壕塘、太芝庙等地设馆,以教经史为主,兼教近代数学、法律。他们的学生,后来有的成为著名学者或军政要员。如留日学者陈尔翼,国民革命军中将戴岳、当代数学家莫烨等。民国20年(1931)以后,小学增多,私塾减少。
  解放后,边远山区如龙口溪及潭府的石山岭、太芝庙的李枣园等地仍有私塾。至1966年,私塾全部停办。
  第二节 义学
  义学,是免收学费的私塾。以从庵产、祠产、会产中提捐或开明人士乐捐的经费作为常年学产。其教学内容、方法、培养目标均与私塾相同。同治九年(1870),石姓中的有识之士在潭溪创办耀公义馆。光绪二年(1876),岁贡陈今烈在棠溪王宫岭创办萌棠义学。二十四年(1898),周璧在小南创办小南义学。还有“崇建义学”、“渔溪义学”、“周氏义学”、“湄滨义学”、“师古义学”、“大同义学”等。义学一般设有劝学奖金,以鼓励学生为争取功名而奋发学习。萌棠义学制订有《劝学津奖条例》,分痒生、举人、贡生、进士四等,按功名级别奖谷20-50石。
  三十一年(1905)废除科举制度后,义塾逐渐减少。宣统三年(1911),境内有义塾32所,学生400余人。至民国20年(1931),境内义塾停办。
  第二章 普通教育
  第一节 幼儿教育
  一、城镇、厂矿场所幼儿教育
  1956年下学期,县教育科在县城酿溪开办第一所全托性幼儿园——新邵县机关幼儿园。首任园长何建云。招收幼儿65人,3-4岁幼儿编为小班,5~6岁幼儿编为大班。此后,每年招收一个小班,名额40人左右,入园年龄3~4岁,学制3年。1970年国营红日机械厂幼儿园开办。1978年,国营七〇三厂、地方国营新邵印刷机械厂各建1所幼儿园。1980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卷烟厂、邵阳职工疗养院、龙山金锑矿各建1园。随后,县商业局、县供销社、县丝绸厂、县氮肥厂、县园艺场、县龙山林场相继各建1园。1989年,县机关幼儿园有3个班,幼儿143人,保教人员12人;14个厂、场幼儿园有24个班,幼儿514人,保教人员59人。酿溪镇还有私立幼儿班2个,招收幼儿70人。
  幼儿教育内容与要求,因各园条件不同,不相一致。1982年后,按部颁《幼儿园教育纲要》规定,分为生活卫生习惯、体育活动、思想品德、语言、常识、计算、音乐、美术等八个方面。
  县机关幼儿园于1983年新建园舍,添置设备,定期对全县幼师上观摩课、辅导课,成为全县幼师的培训中心、教研中心,1987年经市验收认定为合格幼儿园。1989年,园舍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设施有桌、凳、床、被148套,还有风琴、电子琴、收录机、幻灯机、小单车、滑梯、木马等教具和玩具。
  二、农村幼儿教育
  1958年,人民公社实行生活集体化,大办公共食堂,改变了传统的家庭生活方式,农村托儿班、幼儿园应运而生。年底,全县农村有幼儿园510个,940个班,入园幼儿11987人。1959年进行整顿后,保留27园,在园幼儿500人。1960年全部停办。1979年,全国桃江教育工作会议提出“普教、业教、幼教”三教一齐抓的要求后,全县农村兴办一年制学前班92个,在班幼儿2710人。1984年,县拨款12500元,作为幼儿教育专用经费。洪溪乡石泉村为该村学前班购置了风琴、收录机,并新置25套桌凳,还为学前班幼儿各办两套夏、冬两季统一式样的服装。是年,全县有学前班425个,共开辟活动场地349处,添置桌凳12956套,教具、玩具4260件。1989年,中心小学附设学前班34个,村小附设学前班437个,入班幼儿14486人,保教人员518人。
  农村学前班每周上课16节,通过一年学习,绝大多数幼儿能认150至200个汉字,能计算10以内加减法,学到一些儿童歌曲、舞蹈、体操、游戏,及手工剪贴等技能。
  学前班多数附设于小学内,教学条件逐步有所改善,少数借用公房或民房,土砖架板为桌,设备简陋。
  新邵县于1983年、1984年度,连续获省托幼工作先进县光荣称号。
  第二节 小学教育
  一、学校、学生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杨柳井王氏族立景山初等小学堂开办,是县境内第一所初等小学堂。二十七年(1901),大同团人周叔川等,创办大同高等小学堂。三十年(1904),谢映星等在坪上开办独立学堂,三十四年(1908),陈兆龙等在陈家坊开办率义学堂。宣统元年(1909),龙源书屋改为小学堂。次年,萌棠义学改为小学堂。岳卓如等以半边街岳氏宗祠为校舍创办精忠高等小学堂。宣统三年(1911),境内共有小学堂14所,在学2700余人。
  民国元年(1912),太芝庙易易高等小学、雀塘养正小学、潭佳湾潭佳小学相继开办。周范华创办大同女校。同年5月,女校并为大同高小女生部。至民国4年(1915),境内有小学24所,此后巨口铺的巨口铺学校,田心的唯一小学,龙溪铺的龙溪一校,小塘黄土岭的双溪小学,潭府的崇文小学,龙山的枫梓庙高等小学相继创办。民国16年(1917),境内小学增至69所,学生6200余人。大革命失败后,亲睦乡第一高小,太芝庙莫家小学等9所小学一度停办。民国17~26年(1918~1937),除恢复停办小学外,还增办42所。民国29年(1940),按照《湖南省各县保国民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实施办法》,将原有短期小学、民众学校及大部分私立学校分别改为保国民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时值抗日战争,名师、学者多回乡执教兴学。罗孟山等在花桥创办安义乡代用中心小学,李敬民等在高桥创办三民乡中心小学,石吉甫在陈家坊创办和安乡中心小学。民国33年(1944)下学期至次年上学期,多数学校因日军犯境停课一月至一年。校舍校具遭破坏,大公乡西冲文昇学校教师谢哲嗣、迁来百宁的省立第六中学校工杨克臣等惨遭日军杀害。民国38年(1949)上学期,境内有小学224所,在校小学生21917人。
  1949年10月县境解放,有些小学因校舍遭受过土匪或国民党驻军的破坏,只得暂在破祠烂庙中上课。刚劲乡中心小学因经费困难和地方治安不良而停办。1950年上学期,人民政府接管中心小学,对私立小学采取“鼓励存在、协助维持”的方针,对保国民学校则由接管后的中心小学协助区政府进行管理。同时,新田铺中心小学改为邵阳县立完全小学,其他小学均按新划行政区、乡、村名更改校名。是年冬,贯彻“乡学乡办、村学村办”的群众办学方针,各乡成立教育委员会。1951年3月,以各乡比较适中的小学(包括县立完小)为中心划分学区,由学区中心校长为学区辅导员,协助区文教助理开展工作。是年下学期,县境有小学435所,1098个班,教员1236人,学生37616人。1952年,农村出现“读翻身书”的热潮,增加不少超龄学生。1953年下学期开始,对小学进行全面整顿,至1957年,调整为305所,在校小学生48590人。酿溪完小、大坪初小被定为全县重点小学。
  1958~1959年,开展以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为中心的教育革命。在校小学生虽增至60000多人,由于劳动占用时间过多,又推行高速、高质的所谓“双高”课,致使教学质量下降。1960年进行第二次整顿,下放超龄生5609人,精简教师488人。1962年,实行公办与民办并举,全日制与半日制并行办法,试办耕读小学125所。
  “文化大革命”运动初期,学校“停课闹革命”,许多教学设备遭到破坏。不久复课,但教学秩序紊乱。1969年,推广龙溪铺公社主龙大队办“五七”小学的经验,将公办小学下放大队办,教师回自家所在大队,实行民办公助、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的办法。有的公社还选派贫下中农与公办教师调换,将397名所谓有问题的教师遣回生产队“接受再教育”。1972年在洪溪中学召开现场会议后,各社队普遍举办五年制、七年制、九年制的学校,推行小学不出队,初中不出片,高中不出社的办学方法。教师层层拔高,一时出现小学教师教初中,初中教师教高中,高中教师搞劳动。又因原有公办教师各回原籍,各公社教师分布不匀,有的公社师资不足只好乱拉社会青年充数。1974年又大批“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回潮”,鼓励学生“头上长角、身上长刺”。广大教师欲教不能,欲罢不忍,教学秩序极端混乱,教学质量严重下降。
  1978年,开始对全县教育进行第三次整顿。逐步恢复各项考试、学习制度。至1982年,全县7~11岁学龄儿童74833人(农村72533人),入学72178人,(农村69707人)入学率96.4%,年巩固率88.8%。1983年,县制订《普及小学教育规划》,着力办好34所中心小学。1985年,县教育局对全县33个乡(镇)进行验收检查,认定潭溪乡率先普及初等教育。1986年,第二次验收,有武桥、爽溪、洪溪、坪上、壕塘、潭府、花桥乡合格。1989年元月,经市、县两级验收检查,确认全县已达省颁普及初等教育标准。7~12岁儿童入学率99.1%,其中最低率的小南乡为96%;在校学生巩固率98.9%,其中最低的壕塘乡太平学校为85.7%;毕业率88%,其中土桥、车峙、龙溪铺、陈家桥、龙口溪乡为85%;13~15岁儿童普及率98.5%,最高酿溪镇100%,最低下源乡96%。
  二、学制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境内执行“癸卯学制”:初等小学堂分5年、4年、3年三种,高等小学堂3年。民国元年(1912)推行“壬子学制”:初等小学4年,高等小学3年。县境民国元年至民国10年(1911~1921)开办的小学依此。民国11年(1922)后,实行小学“四、二分段制”,但大同高小设“预级”,初小毕业生除成绩优异者可考取五年级外,其余多数须通过预级学习一年之后方可升入五年级。1952年,在酿溪完小试点推行“五年一贯制”,两年后停止,继续实行六年制。1969~1978年,普遍推行“五年一贯制”。1978年后,五年制和六年制并存。1984年普遍实行六年制,保留个别实验班实行五年制。
  三、课程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景山初级小学开设语文、算学、珠算课。二十七年(1901),大同高小开设历史、国文、地理、算学、体操课,教本为《资治通鉴》、《方舆纪要》、《水道提纲》、《古文辞类纂》诸书。
  民国时期,小学设国语、算术、地理、历史、自然、公民、图画、唱歌、体育、手工劳动、纪念周等课程。大同高小男生加习园艺,女生加习缝纫,六年级增开英文。短期义校,采用民众学校课本教授国语、算术、体育、唱歌、图画等科目。考试有临时、期中、期终、学年、毕业、升学六种。除升学考试外,计分均由教员按学期、学年考试加上平时测验分数平均计算。总平80分以上为最优等,70分以上为优等,60分以上为中等,不满60分为下等,不满50分为最下等,不满20分勒令退学。
  解放后,取消公民、纪念周课,设政治、语文(含讲读、作文、写字)、数学(含珠算)、常识(高小分历史、地理、自然)、体育、音乐、美术、劳动等课程。1966年下学期至1976年,各校以阶级斗争为主课,以毛泽东著作为基本教材,语文改为革命文艺,常识改为科常,体育改为军体。唱“语录歌”,演“样板戏”,“跳忠字舞”。1977年后复按“文革”前的教学计划开课。
  附 小学选介
  大同高小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新化大同团人周叔川(辛铄)、艾敦甫、苏香谷、萧竹雯、王哲夫、周晞轩、李北垣等创办大同高等小学堂。推举萧竹雯为管堂(当时学堂章程未颁,无堂长名目),聘请邹代藩(价人)为教习,袁静夫为助教,招收学生(男)百余人,于光绪二十八年夏历二月初八日(1902年3月17日)开学。校舍初假筱溪周祠,光绪三十二(1906)年迁白宁唐祠,翌年迁三溪桥文昌宫。民国元年(1912)定名“大同镇高等小学校”,简称大同高小。同年5月,周范华、蒋卓华、周振华在时荣桥创立女校,校长由大同高小校长兼任。次年,女校迁三溪桥三溪寺,合入大同高小。从此,大同高小男女兼收,但男女学生仍各习一处,各住一方。民国18年(1929),大同高小改名“新化第三区立高级小学”,当年募银洋40000余元,兴建新校舍。次年下学期,迁入新教室,男、女生始行合班上课。民国20年(1931),新校舍全部落成,占地42.5亩。有教室20间,寝室30间,教员室25间,礼堂、图书馆各1栋,食堂、厨房、厕所各2栋。且活动场地宽广,走廊、过亭连接各栋房屋,生活学习,晴雨皆便。校产集置学田612.4亩,常年租谷1804.3石。图书馆藏有《万有文库》、《四部备要》、《古今图书集成》、《丛书集成》、《儿童百科全书》等书籍万余册。民国27年(1938),学校改名新化县大同联乡小学。民国31年(1942),因分乡设立中心国民学校,大同高小停止招生,校产移交筹办中的大同中学(后名同大中学)。
  大同高小办学42年,成绩卓著。民国3年(1914),湖南举行全省学生成绩展览会,大同高小名列甲等,荣获奖状。新化县高小毕业生会考,大同高小均名列前茅,被誉称为“大同帝国”。学校先后毕业48个班,毕业学生2000余人。革命志士唐辉、刘逊夫、李钦民、张楚、谢国安及女作家谢冰莹、工学博士谢祚孔、医学博士谢祚永、国民革命军名将唐星、李文等,都曾就读于大同高小。
  太芝庙中心小学 民国元年(1912)留日学者陈尔翼和莫志堂、陈文胜等在太芝庙创办易易乡高等小学。首任校长莫志堂。以庙边村大禹庙为校舍。山区走读不便,学生一律在校寄宿。民国13年(1924)新建800平方米的教学楼,学校改名龙山高级小学。民国30年(1941)易易初小并入,更名为长泰乡第一中心学校。抗日战争时期,该校很重视对学生施行抗日救亡的爱国主义教育。民国32年(1943)元旦,段江南老师题校门联:“爆竹贺新年,桃李满园迎胜利;铁骑驱暴寇,关山万里建和平。”陈泽民老师题戏台联:“非敢为戏,实乃触目动怀,现身说法;莫不同仇,请看弓挽后羿,戈挥鲁阳”。翌年10月,邵阳县沦陷,龙山青年志愿抗日教导队在学校成立,队员大部分是该校毕业生。志抗队在保卫家乡的抗日斗争中,多次利用有利地形出奇制胜。1950年,学校改名太芝庙乡中心小学。1989年,有10个班,学生425人,教职工20人,校舍面积9.9亩,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1912~1989年,毕业高小班95个,毕业学生3650人,其中涌现出不少知名人士。如陈新宪、莫任南等。
  酿溪镇第一完全小学 1972年3月,借用酿溪镇酿溪大队部房为教室,创办酿溪小学。始招两个班,学生94人。1976年新建教学楼,学校迁往新舍。1982年,更名为酿溪镇第一完全小学。1989年,有5个年级,18个班,学生1015人,教职工46人。校舍建筑面积3250平方米,有教学楼两栋,教师住房一栋,小型田径场、水泥篮球场各一。该校重视课堂教学质量,同时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作文、百科知识、读书、读报、朗诵、绘画、科技创作等竞赛活动。女教师周小洲,1986年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荣膺人民教师奖章。她主教的《精采的马戏》一文音像磁带,在省、市电视台播出;她辅导的学生参加绘画和读书竞赛活动,分别荣获市一等奖和省一等奖。女教师刘采芝辅导学生钟洁制作的“读书架”获邵阳市少年科技作品一等奖。学校先后多次接待省内外小学教育参观团。1989年,被省教委评为电化教育工作先进单位。1993年,刘翠娟晋升为小学特级教师。
  第三节 中学教育
  一、学校、学生
  民国32年(1943)3月,大同高小改为湖南私立同大初级中学,系境内第一所初中。首任校长杨国础(柏荣)。是年8月,招收新生100人,编为第一、二班。民国33年(1944)9月,湘北抗日吃紧,湖南省立第六中学校长张干将学校由邵阳县城迁白宁,次年迁黄土墈,民国35年(1946)8月迁回邵阳。该校在境内办学两年,先后招收初、高中各5班,每期在校学生800左右。民国36年(1947)8月,邓耀楚等在新田铺创办私立景中初级中学,民国38年(1949)下学期停办。是年陈维斌等在陈家坊创办私立泰清中学,首任校长陈其策,招新生12人,编为第一班,至1951年有4个班,学生108人,1952年迁至大坪黄氏宗祠,由人民政府接办,改名为新邵县初级中学。年末,全县共有初中学生666人,教职工40人。1953年,同大改公立,于是县中、同大分别改名为新邵县第一、第二初级中学。1956年8月,新田铺、龙溪铺、陈家坊、孙家桥4所完全小学附设初中班。1958年,这4所完小附设的初中班,分别改为第三、四、五、六初级中学。同时,在大富、太芝庙、大河滩、巨口铺4所完小附设初中班;第一、二初级中学始设高中班。至此,全县有中学10所(包括初中班),初中生2930人,高中生134人,中学教职工152人。1959年,第一、二初级中学分别更名为新邵县第一、二中学。1960年,大富初中班迁严塘湖城庙,改名为第七初级中学;太芝庙、大河滩、巨口铺3个附设初中班与完小分设,分别改名为第八、九、十初级中学;并在酿溪、潭府、小塘3所完小附设初中班;第三初级中学始招高中班,更名为新邵县第三中学。1961年进行调整,下放超龄生457人,裁撤第十初级中学和酿溪、潭府、小塘初中班。1962年,裁撤第八、九两所初中,全县保留中学7所,在校学生2751人,其中高中生375人。1963年,定第一、二中学为重点中学,第三中学停招高中新生,原在三中的高中肄业生转入第一中学。1965年,第一至第七中学共有在校学生3779人,其中高中生205人,教职工250人。1966年6月,县文教科转发省《关于文化大革命有关问题的通知》,各中学陆续停课,教学秩序开始大乱。是年秋,高中停招新生,毕业班继续留校“闹革命”。1967年2月23日晚,第二中学教学大楼失火,焚毁教室9间,桌凳等校具损失过半。1969年第一中学停课,学生全部回家,教职员工被送上龙山林场劳动及进行“斗、批、改”。1970年,一中复课。是年各中学先后进驻“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工农兵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贫宣队、工宣队);同时第三、四、五、六4所初中增设高中班,四、五、六3所初中分别改名为新邵县第四、五、六中学。全县31个公社,都各自兴办初中和高中,至1972年,在“读初中不出片,读高中不出社”的口号中,各个公社都开设有1所高中和多所初中,设备简陋,师资水平低,群众反映是“中学牌子、小学底子”。1979年起,对中学进行调整,至1986年,全县普通中学由187所减为69所。其中高中由34所减为9所(含红日子弟学校),初中由153所减至60所。在校学生由1978年的40539人减至36289人,其中高中生由9732人减至6403人,初中生由30870人,减至29881人。1986年县政协创办资江中学,招收高中毕业生两个班,复习高中课程,以迎高考。1988年资江中学停办,退休教师姜星炳创办自强中学,招收高中新生1个班,学生58人。1989年,全县有公立高中9所(含完全中学3所),私立高中1所,初中80所(不含完全中学);在校高中生5700人,初中生23765人;县城及各区都有高中,各乡镇分别有初中1-4所。
  二、学制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五月,宝庆府中学堂成立,大同高小选送优等生钟益资(希竹)、张蕴华二名就读,学制4年。民国初,初等小学4年,高等小学3年,中学4年,中、小学总称为“七四制”。民国11年(1922)后,中学实行“三、三”分段制,初、高中各修业3年。1950~1966年沿旧制。1968年,初、高中均改为两年制。1980年起,初、高中分别恢复三年制。
  三、课程
  民国时期,初中设有公民、国语、数学(代数、几何、三角)、物理、化学、英语、美术、音乐、体育、历史、地理、生物、生理卫生、童子军课;高中不设生物、音乐、美术、童子军课,有时增设军训课,其余与初中相同。成绩考核分平时、期中、期终等种,均用百分制。1950年取消公民、童子军、军训课,增开政治课。1953年,英语改开俄语,成绩考核与品质鉴定试行五级(1、2、3、4、5分)记分制。1956年,语文改汉语、文学两科,增开工农业基础知识课,成绩考核仍用百分制。1958年下学期至1961年上学期,第一、二中学大搞“教育革命”,提出所谓“一年半自给、三年全自给”的教育革命规划,一度改课堂教学为工地上课,炉边上课,继而推广“汉一”(汉寿第一中学)经验,上“双高”(高速、高质)课,课程设置乱套,各校自行其是。1961年下学期,初中设政治、汉语、文学、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农基、俄语、体育、音乐、劳动课;高中不设音乐、生物课,其余与初中相同。1962年,汉语、文学合为语文,俄语改开英语。1966年下学期,统一的教学计划和原用教材全被废弃。继而贯彻“五七”指示(1966年5月7日毛泽东主席写给林彪的信的简称)精神,语文改革命文艺,体育改军体,数理化代之以学工、学农课。1978年,初中设有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课,至于历史、地理、音乐三科,限于师资条件,多数学校未开设。高中不设音乐,增开生物课,其余与初中相同。1981年,初中始普遍开设历史、地理、音乐课,并增开法律常识课。
  四、升学
  民国时期,每年春秋两季分校招生。解放初,沿用旧的招生办法。1953年改为秋季招生,并加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县内初中毕业生升学,须往邵阳、新化、涟源等地报考,1958年下学期起,第一、二中学始招高中新生。1961~1965年,第一、二中学的高中毕业生分别就近送邵阳市和涟源县参加高考。1969年,改为春季招生,按“自愿申请,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核”方针办理。1977年改为秋季招生,恢复高考制度。1980年起,高考施行预选,各校按市、县下达的预选生额,将预考上线者送县集中参加统考。1977~1989年,全县参加高考录取高等院校的学生4688人,初中毕业生考入中专的874人,民办教师升大学、中专的365人,成人高考录取高等院校的293人,合计6220人。
  附 新邵县第一中学简介
  新邵一中前身为私立泰清初级中学。1952年泰中从陈家坊迁大坪,由县接办,改名新邵县初级中学。聂鸿春兼任校长,因外出学习未到校视事,校务由教导主任姚赞主持。1953年更名新邵县第一初级中学。1958年始办高中,翌年更名新邵县第一中学。1989年,有高中22个班、学生1339人,初中3个班、学生190人,教职工116人。校舍占地54亩,建筑面积13926平方米,仪器设施价值23.17万元,图书12150册。
  一中为市、县重点中学。历届初中毕业66个班、学生3590人,高中毕业129个班、7886人。1977~1989年,累计考入高等院校1070人,考入中专430人。学生赵希贤、伊宝军参军后,为国捐躯。1984年高中毕业生陈前辉,以总分620分的优异成绩获全省高考理科第一名。教师陈若川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1985年6月29日,萧煜等9位同学奋不顾身救出因翻船落水的农民4人,共青团新邵县委授予他们“张华式青年”称号。是年,高中学生钟中获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第三名,得一等奖。学校被评为“湖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1986年后,列为全省向部属重点院校保送新生的学校之一。1989年,学生朱韶峰获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三等奖,学生李跃获全国校园诗歌竞赛一等奖,全校学生达中学生体育锻炼标准率为82%。1993年,校长张三庆晋升为中学特级教师。
  第三章 职业教育
  第一节 师范教育
  民国31年(1942)8月,邵阳县简易乡村师范学校从长阳铺(今属邵阳县)迁新田铺招生办学,校长谢培球。学生300余人。翌年冬,学校转迁司门前(今属隆回县)。
  1956年,县教育科在酿溪举办新邵师范学校。是年,招收1个大专班、46人,1个中专班、55人,两个初师班、96人,大专中师学制两年,初师1年。还办有一个短训班,5个月结业。1958年,该校又续招1个大专班,42人;1个中师班,44人;两个初师班120人。1960年冬,在校大专、中专班均提前半年结业,学校停办。
  1958年下学期,县教育科在新邵第二中学附设两个初师班,招收高小毕业生84人,学制两年,后提前于1959年上学期结业。1971年,县文教科在新邵第一中学附设一年制师范班4个(初中小学师范班各2)。学生157人,由各公社推荐和从复员军人中选拔,学习结业后,分配到初中、小学任教。
  1977年底,娄底地区(当时新邵县属娄底地区)教育局利用新邵第二中学部分校舍,开办娄底师范学校。娄师在此办学两年,于1979年迁往娄底。
  1979年下学期,县教育科在五.七大学举办一年制初中数学师资班2个、英语班1个,学生120人,其中多为民办教师。1980年举办一年制初中数学、英语师资班各1,学生90人。
  此后,县内师资培训,由新建教师进修学校承办。
  第二节 农业教育
  1958年5月,县委农村工作部在龙山林场创办新邵县兽医专业技术学校,教工27人,学生两班67人。学生由各公社推荐,半劳半读。开设课程有政治、语文、数学、水产、畜牧兽医,学制两年。1960年7月学校停办,学生大都转为龙山林场职工。
  1958年下学期,县农业局在陈家桥创办新邵县农校。这是场(农场)、所(农科所)、校三结合的新型学校。首任校长邹庾南。当年招收农作两个班,园艺、水利各一个班,学生共210人。学制三年。1959年招林业、水利各两班,在校学生增至420人,教职工19人。1962年停办。
  1958年下学期,大办农业中学,各区、社新办农业初中81所、学生3664人。还办有农业高中班两个、学生115人。1年后,多数农中停办,陈家坊、龙溪铺等9所至1962年停办。龙溪铺农中于1960年被评为全国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
  县林业局于1958年6月在龙溪铺岩门前举办半工半读的林业中学,有教师9人,学生103人,办至1959年冬,并入陈家桥农校。1965年,林业局在龙山林场举办龙山林业中学,有教师5人,学生39人,1年后停办。1976年4月林业局在高桥苗圃举办五.七大学林业分校,有专业教师3人,招收高中毕业生50名,实行教学、科研、生产三结合的办学方法,1977年6月停办。
  第三节 工业教育
  境内最早的工业学校是民国31年(1942)张才银、张筱云在筱溪张氏宗祠创办的通义职业学校。免费招收高小毕业生半工半读,主要学织布,兼学语文、算术(含珠算),两年毕业。学校置有脚踏织布机30余台,前后招收学生3届,民国36年底停办。
  1958年县工业局举办新邵县机械学校。县长赵忠芝兼校长。设铸造、车工、精工3个班,有学生150名。铸造、车工班学制1年,精工班学制3年。1962年停办。
  1980年,县经济建设委员会利用已停办的新邵铁厂厂房为校舍,举办工业学校作为经委战线职工培训场所。至1983年,该校先后培训学员3期,150人。1984年4月,在此创办新邵县第一职业中学。秋,在全县高中新生招生统考中,录取机电、建筑各1班,共120人。此外,还举办待业青年就业前的培训班两个,学生85人。1985年5月经省批准改名为“新邵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并被定为全省30所重点职业中专之一。1989年下学期,有11个班,学生530人,其中机电班235人,建筑班215人,美术班25人,化工班55人。教职工45人。校园面积32.4亩,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
  第四节 医药、卫生教育
  1956年秋,县卫生科举办中医班,招收高小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医学徒220人,学制3年。学习地点分设在陈家坊、孙家桥、坪上、栗滩。学徒毕业后,分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1957年10月,在县城举办短期(1个月)中医班1届,学员30名。嗣后,分别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新邵第一中学、陈家坊地区医院、五七大学、龙溪铺公社卫生院及县卫生学校等处,办中医、赤脚医生班31期,共培训医药、卫生职工1633人。
  1958年11月,成立新邵县卫生学校,校址设人民医院。县委宣传部长陈雁青兼校长。当年中医班招收182人,护士班30人,西医班60人,助产班35人,学制两年。1962年停办。
  1979年10月,恢复卫生学校。1983年2月,更名为“新邵县卫生进修学校”。是年,在酿溪大队征地3.72亩,建成教学楼591平方米,生活用房916平方米。1984年12月更名为“新邵县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1986年6月又更名“新邵县卫生职工中等卫生职业学校”。学制1年、2年、3年不等。1989年,在校学生8个班,356人,其中医士班3个,137人;护士班4个,176人;计划生育班1个,43人。校园面积5.72亩,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有图书3596册,实验仪器设备价值12.7万元。
  第四章 成人教育
  第一节 扫盲
  民国16年(1927),段彬章、陈泽民等在车峙、太芝庙分别举办夜学班,除教学文化外,还宣传大革命的宗旨。民国27年(1938),黎芷清、何珍才等在潭府开办义教,唐叔湖在白宁办文化班。民国29年(1940),邵阳、新化两县都规定各中心学校和保国民学校增设民教部,或附设民众学校,但值抗战时期,多数学校未执行。民国33年(1944),颜昌资、颜俊德、龙见田等分别在筱溪、茅坪等地开办夜学班。时有部分夜校,除教农民识字、写字、打算盘外,还请有当地退伍军人教军技,请武师传授棍、棒、刀剑和拳术,并教唱抗日歌曲。
  1950年6月,邵阳县人民政府对长泰乡(今太芝庙、壕塘、扶锡乡部分地区)进行文化调查,在2569人中,有文盲1388人,半文盲757人,合占83.5%。1951年,全境人口38.8246万人,其中文盲半文盲为32.6075万人,占总人口的83.9%。是年冬,区乡政府成立冬学委员会,组织各乡小学教师及在乡有文化的人,按自然村落普遍办起农民夜读冬学班。开设识字、写字及珠算等课程,由农会发给灯油及课本。同时,邵阳县新邵办事处工会在酿溪完全小学内开办速成识字班两个,有专业教师2人,兼任教师4人,104名职工参加学习。
  1952年,新邵被邵阳专署定为扫盲重点县之一。县成立扫盲办公室,全面领导农民和干部职工中的扫盲工作。县内培训群师1859人,邵东、新化、隆回等县支援扫盲的群师771人,并抽调96名完小校长,教导主任或骨干教师,分别担任“扫盲工作队”中队或大队的正、副队长。各区成立扫盲办公室,下按小学学区分为若干中队。全县以自然村为单位,开办1250个识字班,学员达5万多人,出现了夫妻同学,母子共班的新事。1955~1959年,由县扫盲办公室配合青年团、妇联、民兵组织,每年召开一次扫除文盲代表大会,每次代表会出席人数400~700名。县先后编发了《记工识字教材》、《记工识字课本》作为省编《农民识字课本》的补充教材。县扫盲办公室干部姜唯一编印《跃进识字课本》40000余册发至区、社。1958年冬,参加学习人数40000多,全县再次掀起“万人学、全民学”的热潮。据当时报表数,文盲率下降到25%,新邵被评为全省基本上扫除青壮年文盲先进县。
  1962年贯彻“农闲多学、农忙少学、大忙机动学、力争不停课”的原则,调整班级,入学人数3万多人。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县内文盲、半文盲128296人,占总人口29.5%。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扫盲工作基本中断,青壮年中的文盲、半文盲明显回升。
  1978年11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扫除文盲的指示》后,成立新邵县工农教育委员会。学习桃江县“普教、业教、幼教”一起抓的经验,动员未入学的青少年文盲、半文盲到全日制小学补课或集中到大队业余文化班上课。各区、社配备业教专干,各小学举办业余文化班,规定脱盲标准,山区居住分散的地方,实行包教包学。1979年获得省人民政府授予的扫除青少年文盲县奖状。1980年后,逐步建立起县、公社、大队三级农民教育网,并把扫盲、堵盲与学科学技术相结合,加快了扫盲工作的步伐。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文盲、半文盲11.0493万人(12周岁以上不识字和识字很少的人)占总人口的17.5%。低于全国23.5%、高于全省15%的比率。1989年,乡、村办扫盲班(组)421个,参加扫盲学习的6906人,此外还有包教包学的3155人。有7523人领取了脱盲证书。全县13周岁以上的文盲半文盲89086人,占总人口的12.89%。
  第二节 文化技术教育
  一、农民文化技术教育
  1956年,以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单位,将原有扫盲班或民校扩大为常年业余文化学校,培养急需的记工员、会计员、保管员。是年冬,坪上、时荣等地相继办起了业余初中班。1963年,以大队为单位,普遍兴办以政治、文化、技术三结合为教学内容的农民夜校或业余小学。“文化大革命”中农民文化技术教育中断。
  1980年,根据省、地区要求区、公社办农民技术学校的指示,陈家坊和车峙公社开始办起公社农技总校和各大队农技分校。1989年全县有各种形式的农民文化技术学校636所,1613班,学员41635人。
  二、职工文化技术教育
  民国时期,境内乡、保长及干事等,分别受新化、邵阳干训班的专业训练,其他各业职工,师传徒学,少有集中培训。
  1954年,县工会速成识字班改为业余初中,学员102人。1958年,机关、厂矿增多,干部、职工队伍扩大,学习形式多样化。有的按文化程度编班,有的采用“一帮一”、“一对红”、包教包学、互教互学等形式。新邵铁厂374名职工,安排1名专职文化教员,分班、组轮流学习。是年全县参加学习的职工有2100多人。
  1960~1962年,因国民经济困难,干部、职工文化技术教育暂停。1963年始行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职工教育无人过问。
  1978年后,县机关干部以及厂矿、企事业单位班组长以上干部,分别由中共新邵县委党校和各单位负责培训。培训时间7天、1月、半年、1年不等。1981年,县设职工教育办公室,编制3人,各部门设职教科或职教股,有的由工会管。
  1981年8月,县供销合作总社成立供销职工学校,新建校舍602平方米,教学设备可供100人学习。至1989年,该校先后举办7~15天的培训班54期,培训职工4508人。学员结业,由邵阳市劳动局和县成人教育办公室发给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合格证书。1984年举办两年制技工班1期,学员35人,由邵阳市技工学校发给技校结业证书。
  1981~1989年,全县完成岗位培训2833人,占干部职工人数的10%,其中资格培训
  1206人,技术等级培训699人,适应性培训928人。“两下”(1985年40岁以下,高中文化程度以下)干部文化补课513人。
  第三节 中等专业技术教育
  一、农民中专
  1976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在新田铺严村大队火茅岭创办“五.七”大学,招收农机班53人,初中数、理班41人,赤脚医生班49人,学制均为一年。1981年4月,学校改为“新邵县农民中等技术学校”。1984年6月,经省批准更名为“新邵县农民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以上文化,年龄在35岁以下的农民入学,学生在校期间,每月补助膳费12元。学制2年。学生毕业,承认其中专学历,不包分配。1989年,有教职工28人。设有园艺、农作、水利专业,学生183人,分5个班,学校占地面积445亩,建筑面积5876平方米,有图书7300册,教学仪器价值14.6万元。
  二、广播、函授中专
  1981年7月,中央农业广播学校新邵分校成立,辅导教师专职3人,兼职8人。招收农作专业1个班,学员70人,1984年招收农作专业1个班,学员27人,1985年招收畜牧、农业经济管理各1个班,学员48人。招收对象主要是区、乡在职干部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的农村知识青年,教学方式是定期收听中央农业广播学校的广播,同时辅导教师定期下乡登门辅导或集中辅导。学制3年,学员毕业承认其中专学历,不包分配。1986年7月,湖南省工商银行职工大学在新邵县招收金融函授中专学员19名(县工商银行14名,县农业银行5名),于1988年下学期毕业。
  1987年5月,县农业委员会举办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会计分校新邵班,招收学员205名,学制3年,开设12门课程,每月面授4~5天,其余函授。1988年退学77名,在校128名。1989年退学39名,在学89名,首届毕业89名。是年9月,县财政局举办会计函授学校新邵函授站,招学员57名。1988年招收43名。1989年招26名。首届收的学员于1989年7月毕业,取得中专学历文凭。
  湖南省农业银行中等学校于1989年7月,在新邵县农业银行招收函授生16名。
  第四节 电大与自学考试
  1980年电大单科生41人,专任辅导员3人,兼任辅导员2人。1983年,开工科班3个,学员60人;开经济班2个,学员25人。学员中除3名社会青年外,均属各单位的干部职工。1987年县教委举办邵阳电大分校教育行政管理专业新邵教学班,至1989年有27名学员毕业。
  1984年8月,县成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自学青年进行参考、复习和自学考务工作的开展。至1989年,相继举行了11次自学考试,取得大专毕业文凭者113人。自学考试办公室干部曾和平于1987年和1989年两次被省教委和省自学考试委员会评为自学考试先进工作者。
  第五章 教师
  第一节 结构
  晚清时期,塾师由秀才、举人或落第文人充任。他们自己设馆或应聘于名门望族。有馆则教,无馆则闲,工作无保障。宣统三年(1911),全境约有塾师150人。民国时期,公立学校校长由政府任命,私立学校校长由校董事会推选;教员分“正式教员”与“代用教员”,由校长聘用,职员、工人由校长雇用。1949年上学期,境内有教职员工946人,其中中学38人,小学908人。
  1950年上学期,境内留用教师898人,占原有教师的99.1%。
  1951~1952年,小学生骤增,教师从1951年的986人增至1504人。1952年下学期至1953年上学期,对全县小学教师队伍进行第一次整顿。按政治、文化、业务素质统评。
  1958~1961年,各级各类学校大发展,教师增至1649人,其中小学1331人,中学318人。1962年5月,对教师队伍进行第二次整顿。全县精简中小学教师488人。
  1970年起,教师骤增。至1981年上学期,全县有小学教师3344人,中学教师2191人。1981年4月至1982年8月,对教师队伍进行全面考核、调整。高中调教初中的9人,初中调教小学的77人;精简出教师队伍228人,其中公办教师29人、民办教师199人。1984年,又专就民办教师队伍进行整顿,劝退400名。
  1989年,全县有教职工6151人,其中幼教518人(含编外414人),小学3594人(含民办2258人),中学1969人,教委70人。专任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如下表。
  第二节 培训
  一、在职培训
  1951年,教师分校或分学区定时学习政治、文化、业务。1952年,中学以校、小学以学区为单位,分科成立教学研究小组或备课小组。1953年,全面学习苏联《普希金教育学讲演录》及苏联凯洛夫《教育学》。理论联系实际,组织公开教学,观摩教学、专题讲座等活动。1954年县、区、乡分别利用假期举办专业教师短期培训班。1955~1957年邵阳师范在新邵县设函授站,苏缙如、石克宽定期面授语文、数学。1959年县文教科设中师函授辅导站,组织800余人参加函授学习。1978年,县成立教学辅导站,区、社(镇)设专职辅导员,负责辅导教师在职学习和教学研究工作。1981年县教师进修学校建立后,设函授部管理教师函授。1989年,教师参加函授学习的504人,其中有中专学员354人,大专110人,本科40人。
  二、脱产学习
  1951~1953年,先后选送145名小学教师进入邵阳师范、新化师范轮训一年。1956年上学期,选送39名中小学教师进入大专、中专、师范学习。同年创办新邵师范,开办大专、中专初师培训班。此后,分别在新邵第一中学、第二中学,五七大学举办为期半年至一年的脱产培训班5届,先后培训中小学教师854人。1977~1989年,先后选送各科教师去邵阳师范、新化师范、湖大平江分校、省教育学院等校学习的共495人。10人参加北京幼师学习班学习。
  新邵县教师进修学校,创建于1981年,始招一年制初中英语师资班学生22人。同时设函授部,接管原由教学辅导站管理的教师函授工作。1984年新建校舍,经省教育厅验收,批准为省内首批中专性质的教师进修学校之一。1989年,有教职工26人。在培学员1017人,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8.6%。其中脱产学员513人,非脱产学员504人。
  第三节 待遇
  一、政治待遇
  晚清时期,尊师重道,境内不少家庭神龛上书有“天地君亲师位”。但求读人少,塾师工作无保障,潦倒一生者多。一代名师樊锥、周叔川,因倡新学,宣传民主而被当局驱逐、追捕。
  民国时期,教书职业仍无保障。无政治靠山和个人竞争优势,则很难谋得一席之地。“千莫奈何讨米,万莫奈何教书”就是当时教师地位的写照。对在职教师,教育主管部门制订考核与奖惩条例。民国19(1920)年,境内有大同高小、精忠小学、率义学校、易易高小、化南学校、萌棠学校的校长及35名教师得到褒奖。民国20年(1931),政府规定每年6月6日为教师节,民国28年(1939)改定8月27日为教师节。但徒为虚设,对教师无实际意义。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加紧思想统治,中心学校校长多数由乡长兼任。洪溪张家冲小学教师李钦民,洪桥卫文补习学校教师李琦、周道等,皆因积极宣传抗日救亡运动,启迪学生思想进步而惨遭国民党反动派杀害。
  解放后,人民政府对教师改雇佣制为任用制,教师工作始有保障。1952年,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有教师27人,占代表总人数的9.2%。同年,开始在教师中发展工会会员,1953年起,教师按规定享受公费医疗,退职退休及女教师产假等劳保福利待遇。1955年,在第一、二中学及各区小学分别建立中共支部。是年召开的新邵县第一届第二次人民代表大会,有教师代表2人被选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1956年,县人民委员会明文规定:中小学教师与区、乡(社)干部享受同等待遇。教师声望大增,群众尊之为“人民教师”。但在1957年的整风反右斗争中,有272名教师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占全县“右派分子”总数363名的75%,占教职员工总数1367名的20%。在“文化大革命”时期,除个别以“造反”有功升迁者外,部分教师被视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被诬为“牛鬼蛇神”,横遭批斗。397名教师被清除出队,24名教师被迫害致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教师的地位和作用重新受到重视。1979年,中共新邵县委及县教育局分别成立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办公室,专门处理落实政策问题。至1986年,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错误处理的教师中,收回工作的337人,作退休、退职处理的112人,本人已故,其家属享受抚恤金的28人,作其他处理的83人,其中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272名教师全部得到改正。同时,还为受株连的家属子女66个户、150人以及其他应予照顾的教师家属,按政策规定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
  自1981~1989年,县第八、九、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先后有教育界代表37名、19名、33名。其中有6名(次)被选为县人大常委委员。有5名(次)被选为邵阳市第九、十届人大代表。王岂凡被选为省人大代表,罗会兰被选为副县长。1985年国家规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县有关领导分头下基层慰问教师。
  二、经济待遇
  晚清时期,县境塾师薪给:蒙馆年俸10至20石谷,经馆年俸30至50石谷。民国时期教师薪给多数折发银洋或法币。民国32年(1943)起,改以实物折算,中心国民学校与私立完全小学高级部教员年俸一般14~24石谷,中心国民学校初级部与保国民学校或私立初级小学教员年俸谷8~14石。少数小学名师,每月俸谷4石,私立同大初中教师,最高月俸谷8石。民国33年(1944)迁入县境内的省立第六中学高中教师月薪法币50000~60000元,折合薪谷约10石。但物价飞涨,法币贬值。民国35年(1946)3月,政府取消了对公立学校教工的公粮薪米供给,给教工带来了严重的生活困难。是年上学期,省立第六中学教师薪给折合食米每月不及2石。
  1950年下学期,全县小学教职工工资,由人民政府从教育经费中统收统支,每期以6个月计算,初小教师每人每月大米120斤,校长、教导主任130斤,高小教师每人每月130斤,校长、教导主任150斤。同大初中教师仍为聘用制,每月俸谷100斤,1951年提高到每月俸米400~500斤。1952年10月,全县中、小学教职工平均月工资分别为28元、18元。1954年11月,中、小学教职工人平月工资分别为41.8元、24.4元。1956年7月,全县1418名教职工参加工资改革,人平月工资中教47.5元,小教32.27元、工农教育38.8元。此后,1963、1977、1979、1981、1985年,相继进行调整。特别是1985年,全县公办教师人平月工资增加28元,退休教师每月增加17元;民办教师国家补贴部分小教由每年250元增加到384元,中教由每年290元增加到424元。1987年,对教职工每人每月增发生活补贴费18元,并开始职称评定工作。1988年按基础工资增发10%。1989年教职工人平月工资:公办幼师97.7元,小教117.7元,中教114.9元;民办教师60~80元,小教78~98元,中教100元左右。
  第六章 教学
  第一节 教育思想
  清末,县境私塾、义学教育学生都从死记硬背开始,进而读经习礼,培养忠君、尊孔的封建思想。民国时期,学校以“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八德陶冶学生,使之养成“智、仁、勇”的品格,也不离半封建半殖民地思想体系。民国28年(1939),推行新生活运动,以“礼、义、廉、耻”为训育学生的准则。每周第一节课举行“纪念周”,唱国民党党歌,读总理(孙中山)遗嘱,然后由校长或训育主任宣讲“四维八德”和校规。大同高小订立暂行学则15章共33条,其中第二章宗旨:“本校遵从中华民国教育宗旨,按照儿童发展之程序,施以道德及其他基本知识和技能”。学则中规定晚间自修完毕即举行反省,每生备有反省册,逐日登记善恶,以备查考,学校设有“反省堂”(即禁闭室)动辄施行体罚。民国29年(1940),萌棠小学改为三民乡中心小学后,将训育处直接领导的学生组织——学生会编为乡、保、甲,校称乡、班称保、学生小组称甲。遴选学生为乡、保、甲长,体现国民政府所谓“政教合一”的教育思想。
  解放后,废除训育制度,禁止体罚学生。学校贯彻“教育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向工农开门”的方针。1949年冬,同大中学在校学生162人,参军参干的109人,占该校学生总数的67%。1950~1952年,全县动员大批青少年入学,并普遍进行“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公共财产)教育。各小学相继建立“少年先锋队”组织,开展生动活泼的政治思想教育活动。1957年后,全县中小学学习、贯彻“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指示和“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1963年开展向雷锋学习活动以后,学校好人好事大量涌现。第一、二中学和坪上、太芝庙、新田铺等完全小学分别举办“学雷锋展览馆”,县召开表彰大会。1966年5月7日,毛泽东主席给林彪的信(被简称为五七指示)中提出:“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1969年起,全县缩短学制,先后组织两批“宣传队”进驻中学。小学由公社选派贫下中农管理。从此,“五七指示”逐渐成为学校办学和教学的指导方针。学校合理的规章被视为“管、卡、压”,自觉遵守纪律的学生被视为“小绵羊”。1980年,贯彻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学校建立政治思想领导小组,小学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随后进行真理标准的学习讨论,学习邓小平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题词,以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简称“四有”)的培养目标教育,全县青少年守纪好学风气逐渐恢复,但也出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1984年,增开法制课,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以学习雷锋,创“三好”(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和“五讲”、“四美”、“三热爱”(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为学校政治思想工作中的中心环节。至1989年,全县6000余名教师学习了《德育文件选编》,11.6万余名学生学习了《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出现有枫高小学周芝情舍己救人的小英雄和安义学校“一人有难,众人相帮”的先进集体。
  第二节 教学方法
  传统教学方法,主要采取教师包堂的“注入式”,但也有善教者。湖南高等师范学堂毕业生李芸新(1861~1941年),今太芝庙乡潭家湾人,他在乐贤山等地设馆40多年,善于因材施教——对智力高的学生,只画龙点晴,讲解重点,并在份量上加码;对智力平平者,鼓励学生“勤学苦思,亦可成才”。他的学生莫叶坚信李先生的话,刻苦攻读,后经深造,到美国留学获博士学位,成为当代名家。石醉六(陶钧)在大树学校教书时,提出“两不”,即不出汗的莫吃饭,不读书的莫讲话。他安排学生轮流当班长,以培养学生的组织能力和竞争能力。
  解放后,倡导运用“启发式”教学。1952年,成立小学教师学习会,编辑出版《新邵小教》月刊,总结交流教学经验。1953年,《新邵小教》月刊改为《新邵教师》半月刊,由县教育工会主编,主要交流学习苏联教学经验。县以酿溪完全小学为重点,推行五环教学法(组织教学、复习提问,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和“五级分制”,低年级教师刘彩霞、高年级教师曾资范等,讲课步骤清楚,循序渐进,学生易于接受。1954~1955年,基本上纠正了以往“忙、乱、杂、空”的教学弊端,但也出现了脱离实际、机械搬用的形式主义倾向。1956年,强调从学生年龄特征、知识基础、兴趣爱好和接受能力的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发挥个性,反对固定模式和繁琐哲学。1957年,《新邵教师》半月刊改为《新邵教育》,由县教育科主编。1958年开始强调“多、快、好、省”,课堂教学单纯追求速度,提出所谓“放卫星”,上“双高”(高速、高质)课。1963年,县文教科根据中、小学工作条例(中学50条、小学40条)精神,强调全日制中、小学以课堂教学为主,保证师生有充分的时间,充沛的精力用于教与学,妥善安排教学、劳动、社会活动和假期时间;不准任意改编教材、增减课程和教学时数。杨柳小学胡莲所教班级的教案和作业,送邵阳地区展览。县教研室总结她的教学经验在《新邵教育》上发表。1964年全县教师学习毛泽东主席的“十大教授法”,普遍推行“精讲多练”。1965年,为了减轻学生过重负担,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并减少考试次数和作业份量,恢复百分制记分法。1966年6月后,以“斗、批、改”代替正常教学。1970年又推广所谓“小字眼里讲出大方向”的“经验”。1979年始行重新肯定三个中心,即课内外以课堂为中心,师生以教师为中心,书本知识与实践知识以书本为中心;两个作用,即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加强“双基”,即基本知识教学与基本技能训练。1982年,县教研室开始在小学进行“注音识字提高读写”实验,在初中推行“作文双轨训练”实验,全县35个试验点。并组织11名优秀教师深入山区送教上门,举行业务讲座31场,登门帮教16次,上示范课48节。听讲听课教师3600人次。在改革教学方法的同时,注意改革学生学习的方法,邵阳市教育局于1984年在新邵召开学法研讨现场会,编印了《学法调研专辑》。1988年下学期,省里有8位专家参加邵阳市教育委员会在新邵召开的教改研讨会。同时县教委针对“教为了考”的倾向,要求各科教学不超《大纲》,不超阶段,不超教材。新邵第一中学进行作业整体改革,纠正机械重复的倾向,克服作业的盲目性、随意性,提高了课堂教学密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语文教师杨初春的“快速作文教学法”初见成效,得到语文教改有关专家、学者的好评。
  第三节 教学手段
  1982年开始推行电化教学这一现代化教学手段。1983年,邵阳市在新田铺中学召开理化实验现场会,强调推广传统和现代化的相结合的教学手段。1984~1985年,由县电教仪器站派员到各乡镇巡回放映教学录像1200多课时,被评为市仪器、电教先进单位。1987年5月,北京市电教馆派员到新邵参观电化教育工作。同年11月,邵阳市电化教学试验交流会在新邵召开。1989年,有29所中、小学的实验教学条件,经省验收合格。全县有录相机52套,幻灯机640台,录音机580台,10瓦教育收转台1座。被评为省电教工作先进县。
  第七章 经费与勤工俭学
  第一节 经费
  一、来源
  晚清时期,义学经费来自寺产、会产、祠产及大户的捐赠。同治六年(1867)龙源书屋有祠产田租40石,王永昭等37户捐制钱10.07万文置办田产,年收租140石。光绪二十八年(1902),大同高小提取宾兴会田租224.82石,学租258.85石,文昌宫租128.15石,义学租86石,新置办18.5石,共计有田租716.32石;另有税收附加500银元。
  民国元年(1912),私立潭家湾小学,将乐贤山一栋400平方米的庵堂改建为校舍,以庵产田租20石,李氏祠产30石作为常年办学基金。民国18年(1929),新建大同高小校舍,唐星、刘锡成等人共捐银洋40618元。民国27年(1938),李精一捐赠银洋4000元,李瑞斋、李成仁各捐银洋2000元,给潭家湾小学建校。民国37年(1948),刚劲乡29所学校共有常年田租1421亩,平均每校49亩。
  1950年,人民政府清算原有校产,解决学校办公费用和维持教职工最低生活费用。1951年贯彻“乡学乡办、村学村办”的群众办学方针,以乡为单位筹供经费,规定教员薪给每人每月大米120斤,另由乡政府补助每人每月大米35斤。1952年后,教育经费由县财政开支,按月拨付;乡、村只负担基本建设任务。1954年实行两种办学体制,开办民办学校或民办班,其开支以群众集资为主,学生缴纳学费和国家补助为辅。1969年,中、小学管理权分别下放至公社、大队。教育经费仍按原比例下拨。1972年,县财政单列教育经费指标,专款专用。
  自1952~1989年,县内教育投资占县财政支出的比例是:50年代15%~47%,60年代14%~32%,70年代21~35%,80年代22.5~35%,人平教育投资从1952年的0.91元到1989年的15.3元,提高到16.8倍。
  集资办学,历有传统。1952~1986年坪上、洪溪、岱水桥乡集资170.68万元。1960~1986年,陈家坊区各乡(社)集资151.22万元。1983年,县城机关厂矿及酿溪镇群众集资40万元,新建酿溪镇中学。1983~1986年,全县集资办学共计1.812亿元(包括实物折价13.84万元)。1987年,群众集资办学开始转为“教育附加”,完成27.5万元。1988年全县开征教育附加税,完成142万元,1989年完成273.2万元。
  自80年代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有不少定居港、澳、台及海外的县籍人士,关心桑梓教育事业,捐资办学。如英藉华人谢祚孔的家属于1987年捐赠人民币14000元给坪上中学。旅台同胞颜石安于1989年捐赠人民币20000元给筱筀中学,捐500元给坪上区中、小学生奖学基金会。
  学生缴纳学费,亦系教育经费来源之一。民国21年(1932),公立初小每人每期学费不超过1元(银元),高小不超过2元。33年改收稻谷,初小每人每期7.5~10公斤,高小20~30公斤,中学25~50公斤。1953年,人民政府规定初小每人每期学费人民币0.5元,高小1元,初中2.5元。1956年初小1.2元,高小1.5元,初中3.5元,高中5元。1966年后,收费混乱,标准不一。1979年规定农村初小1.2元,高小1.5元,初中2元,高中3元;城镇初小1.7元,高小2.2元、初中3元,高中4元。1982年后,原生产队承担的民办教师报酬,全部转嫁于学生负担。由于民办教师分布不均,故各校收费标准不一。1989年初小每人每期交学费10~20元,高小15~25元,初中25~35元。县内高中无民办教师,但对户口不在本县的学生以及重读生超录生(计划外由学校多收的学生)增收学费。私立自强中学每生每期收学费120元,另代收50元。
  二、开支
  国家财政对教育投资,主要是人员经费,包括公办教师工资、福利、代课费、公费医疗和民办教师补助费;其次是公用费,包括基本建设、办公费等。集体与个人的集资,主要用于修建校舍添置校具和弥补民办教师报酬及师生奖金等。1989年总支出1079万元。
  1952~1989年,全县教育总支出为9656.3万元,占全县财政各项支出3.20419亿元的30.1%。
  第二节 勤工俭学
  1950年开始,师生在农忙季节参加生产劳动,平日为学校附近孤寡老人或烈军属挑水、送柴,纯属义务劳动,藉以培养爱劳动的习惯。1958年,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小学四年级以上每周1课时,中学每周2课时,后增为小学每周半天,中学每周1天,下学期,中学和小学高年级停课挑矿砂,办农场、石灰厂、水泥厂、铁厂等。第一、二中学提出一年半自给,三年全自给的“跃进”口号。第一中学开办动、植物园,所种浙大长萝卜最大个头10.5公斤,花白菜最重蔸12.5公斤。第二中学种水稻90亩,种薯222亩。大江边小学种的南瓜最大个重24公斤。冰塘完小学生做的木凳、木盒成为县经济展览馆展品。1960年冬,强调劳逸结合,减少劳动时间。1961年逐渐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每周劳动不超过4小时。“文化大革命”中,劳动被当作对教师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对学生进行锻炼的唯一手段,搞场(农场)校挂钩,厂校挂钩。1978年后,根据因校制宜原则,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县农民中专附属农场开辟了“空中桔园”,在屋顶上植桔4000余株,每株产桔5~7公斤。第八中学印刷厂实行厂长负责制,产品畅销。1989年,全县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学校250所,占学校总数44%,有校办工厂15个,校办农场32个,学农基地215亩,校内代销、经销店102个,年总收入48.5万元。经费开支:30%扩大再生产,30%改善办学条件,40%用作师生福利费。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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