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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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497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管理
分类号: F279.24
页数: 5
页码: 336-340
摘要: 本章记述了新邵县企业管理的情况,其中包括了生产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等。
关键词: 乡镇企业 新邵县 企业管理

内容

第一节 生产管理
  一、生产计划
  1958~1977年,乡镇企业生产计划,是随农业生产计划和多种经营生产计划同时下达。1978年开始,县社队企业管理局编制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列入全县国民经济计划下达。1984年推行目标管理,将乡镇企业的工业总产值、总收入、利税总额、上交利润、主要能耗、物耗、产品、产值、新产品率、技术改造、安全生产、企业全面整顿等指标都落实到区、乡和重点企业单位,并由县乡镇企业局,区、乡(镇)企业办分头进行考核,对生产有一定的促进作用。1985年,乡镇企业收入1.1425亿元,第一次突破亿元关,其中工业企业总产值4473.54万元,实现利税1295.41万元,比上年增加47.9%,其中税金468.87万元,比上年增长65%。1986年目标管理项目由13个增加到21个,县企业局每月每季分别检查目标管理执行情况。1988年目标管理指标增至23个,考核指标增加产品质量、优质产品等。巨口铺乡洪庙村槽楔厂按照国家标准,对绝缘漆管,实行生产人员自检计量,质量管理人员抽检计量,仓储人员总检计量的三步计量管理办法,使产品合格率达100%。1989年,县委、县政府拨款10000元,奖励46个计划完成好的单位,评定农民企业家20名。
  二、产品质量
  1980年,全县144家社办工业企业,其中有17家产品质量不合格,占社办工业企业的11.81%。太芝庙、爽溪的土磷肥厂共投资30万元,产品质量低劣全部报废。1981年提出“质量就是生命”,社队企业局重点抓水泥、机砖和机械行业的大宗产品质量的提高,局属建筑建材公司建立物检室,承担各水泥厂的产品检测。同时组织力量配合省、市对水泥产品每年进行两至三次质量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而出厂的,处以罚款,并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寸石镇镇办、水泥厂,生产3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经检查质量没有达到标准,令其降价销售,企业自负亏损。厂领导吸取这一教训,于1987年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分段负责,并扩建化验室,添置物检、分析等化验设备,提高了产品质量。1989年生产425号、325号水泥9300吨,产值140万元,上交税款12万元,上交镇、村20000元,利润16万元。425号水泥,获邵阳市水泥质量检查第1名,获湖南省乡镇企业局优质产品证书,产品远销广东等省。全县有A型6米和8米电杆、南山牌中草药蚊香、汽油机进排气歧管、绝缘漆管、打棱板、侧板、A型6米和8米环型电杆、813涂料、农用加工多用机(即微型碾米机)、金刚石拉丝模、电镀碳、菱镁土包装构件、注射针、AFP塑料填充母料等,都先后评为全省乡镇企业优等产品、优质产品。打棱机、
  侧板、铸石粉、电镀碳、菱镁土包装构件,鉴定为省、市新产品。杨旗岭镁制品厂,第三化工厂,人造金刚石工具厂获省乡镇企业科技进步飞轮奖。
  三、安全生产
  1981年,高桥公社颗粒黑硝厂随意将生产技术转让给花桥公社先锋大队黑硝厂,因管理不善爆炸,造成伤亡27人的重大事故。这次事故教育了各企业的管理干部及职工,县乡镇企业局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分工一名副局长负责安全生产,重点抓矿山和火药鞭炮企业的安全,会同县安全办、公安、煤炭部门,每年检查二至三次;厂矿建立安全领导小组,配备安全副厂长、副矿长;班组设安全员,负责安全教育,研究措施,检查制度,处理违章作业,排除安全隐患。洪溪乡胜利煤矿安全组织、制度健全,巷道建设按标准掘进和生产,上有阻车室,下有躲避洞,中有安全墙,专人领用火药,并实行安全风险抵押承包制,干部、职工按月交安全风险押金。1989年副县长龙腾鹏带队逐煤窑检查,封闭了26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窑,消除隐患。是年全县乡镇企业厂、矿未发生重大事故。
  四、原材料供应与产品销售
  原材料供应 乡镇企业原是“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国家不供应原材料。1979年起乡镇企业所需的原材料,由国家计划供应一部分。是年供应正规钢材847.2吨,废次钢材725吨,铸造生铁782吨,木材143立方米,坑木2102.5立方米,楠竹16.96万根,打铁用煤2500吨,工业用柴煤9500吨,桐油2690公斤。至1983年仍维持这一水平。1984年,县计委分配乡镇企业计划内中、小农具钢材126吨,辅助钢材90吨,生铁35吨,农房构件钢材22.3吨,生铁29.6吨,杂钢1.5吨,其他绝大部分原材料,均由各厂自行采购。至1989年,国家供应原材料在这一水平上浮动。
  产品销售 乡镇企业产品,原由供销社和国营商业部门收购。1979年,县乡镇企业局组织10人的购销组,为下属企业购进原材料和推销产品。1982年撤购销组,购销业务由供销、矿产、建筑建材公司经营。煤炭由国家计划收购,锰砂、锑矿由矿产品公司经营,水泥由建筑建材公司代销一小部分,其他产品均由各厂矿企业自行销售。
  第二节 劳动管理
  一、职工来源与素质
  1962年到70年代末,社队企业主要是种植业,其劳动力由公社、大队按人口比例向生产队调用。安排到社队企业务工的社员,经济待遇与务农社员同。生产队安排务工社员,一年一轮换。因此,企业工人变动频繁,素质不高,不利于企业管理。80年代初,乡镇企业开始各自在本乡本村招工,要求具有高小以上文化程度,身体素质好的男女青年。1982年,洪溪公社企业办规定招工条件:普工16岁以上,30岁以下,高小毕业;技工16岁以上,25岁以下,初中毕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从此工人素质有所提高,也相对稳定。企业采取办夜校、短期培训、保送学习等办法,提高职工的文化和技术水平,为鼓励技术进步。1985年元月,县政府规定,对从事乡镇企业的工程师每月补助生活费16元,助理工程师12元,技术员6元。1986年全县乡镇企业31013名从业人员,具有大专文化以上的38人,占0.12%;高中以上
  文化4979人,占16%;初中文化10237人,占33%。至1989年,企业从业人员,评定初级职务的518名,中级职务的46人。
  二、生产责任制与劳动报酬
  1958年,人民公社实行供给制,务工社员与务农社员一样,吃饭不要交钱,劳动不计报酬。1961年,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企业职工实行“劳动在厂(场),分配在队,厂队结算,适当补贴”的办法。当时,社队企业大部分经营种植业,短期内收入甚微,一度无偿调用生产队劳力。企业按职工出勤天数和工作态度评工记分,年终将工分介绍回队,参加年终分配。企业每月发给职工3元、5元、10元的生活补贴。低的巨口铺公社办林场,初期每月仅补给职工0.15元。70年代末,收入增加,除增加职工补贴外,还按每个劳动日3角、5角、1元的工资付给生产队记工分。寺门前公社沙湾大队企业,每个工日由企业付1.5元回生产队记10分工,生活费由生产队补助。花桥公社解放大队每人全年分配3个劳动日,全队年投入5000多个工日发展大队企业。报酬采取按每个工日5角钱付给生产队。利润增加后,又提高到8角5分、1元。1977年企业拨给大队10000元统一购买农药、化肥,按投工多少分给生产队。是年,全县对乡镇企业实行“五定一奖罚”,即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定开支、定利润,超产奖、减产罚。经营好的单位,职工除了工分和伙食补助外,还可得到一定数量的奖金。
  1981年,农业实行承包责任制后,乡镇企业普遍改工分制为工资制。工资形式由月工资、计时工资发展到计件工资和浮动工资。社、队对厂、场由“五定一奖罚”发展到以厂长负责的承包责任制,承包期有1年、2年、3年。柑桔场一般承包期5年,长的15年。奖罚办法有全奖、全罚和比例奖罚。企业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1982年,全县1803个企业,有1149个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逐步改变职工“坐大船”、“吃大锅饭”的状况,提高了经济效益。陈家坊公社农机站通过落实经济责任制,收入91000元,比1981年增加63000元。收到了国家多收、集体多留、职工多得的良好效果。但也有部分企业实行大包干责任制后,因一时管理放松,企业产值下降。寺门前公社沙湾大队队办企业电焊厂,1983年包上交60000元,年底完成8000元,1984年还亏损18000元。雀塘乡办联群煤矿,1985年井下工人,月工资平均70元左右,工作效率不高。通过落实承包责任制,奖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提高了职工积极性,1986年原煤产量增加70%,收入增加20万元,税收增加11000元,职工收入提高到120元。此后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承包制,搞好企业目标管理。1989年,全县乡镇企业完成产值3.1685亿元,为年计划的102%,比1988年27904万元,增加3781万元,增加13.5%。
  第三节 财务管理
  一、财会队伍
  1973年开始,社队企业着手配备财会力量,建立财务制度与财务帐目,县财税局负责对财会人员的业务辅导。1975年下半年,县农村办公室、财税局、社队企业管理办公室3家,举办区、社财会师资训练2个班、120人,时间15天,以省社队企业局财会研究提纲为教材,重点辅导财会基础,经费由县财政拨给。各区由区财会辅导员,负责培训乡办企业和重点村办企业的财会人员,时间10天,经费由县社队企业办拨给。此后,县社队企业办每年举办基础
  会计训练班一、二期,100人左右。1977年执行中央农业部、财政部制订的财务制度,记帐方式由收付式改为增减式,科目亦有变动。1981年开始,对会计培训以成本核算为主要内容。1982年经过考试考核,评审一级会计7人,二级会计12人,三级会计231人。1986年9月,按照农牧渔业部、财政部《乡镇企业财务制度》、《乡镇企业成本列支范围的规定》的规定,将乡镇企业会计由过去依附于农业会计,转变为建立正规的财务制度,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1989年,财会人员556人,其中会计师10人,助理会计师56人,会计员94人。34个乡镇企业办都配备专职会计,企业都配备财会人员,建立财务帐目与财务制度。骨干企业还按季进行成本核算,使企业财务管理趋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财务整顿
  70年代初,社队企业管理人员来自农民,管理经验不足,加之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混乱的现象严重。70年代后期,县、区、社层层组织工作组,对所属企业分期分批进行清理整顿。通过清产核资,清查帐目,收回贪污、挪用款与欠款,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同时解决领导班子软、散、贪的问题。1978年,全县组织2390人的工作组,分别进驻820个企业单位进行财务清理,共清出贪污、挪用款54.57万元,粮食31500公斤,物资1849件。此后,每年组织力量,由领导带队,分期分批进行清理与整顿。企业实行承包责任制后,县组织财务大检查,区、乡组织清查,企业自查,形成经常性的工作。1989年严塘乡办汽车配件厂,通过财务整顿,落实债务,使瘫痪两年的厂子,得到复活。
  三、利润分配
  乡镇企业利润本属乡镇全体人民所有,但一度成为乡(镇)的小钱柜。为禁止乱开支,1986年中央农牧渔业部、财政部财务制度规定,上交财政最高不得超过当年税后利润的30%,其中以不少于三分之一作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基金,其他用于统筹解决各项公益事业开支。留给企业的净利润,用于发展基金不得少于70%。是年乡镇企业乡村两级税后纯利润695.1万元。上交乡、镇、村236.65万元,占34.1%,其中用于扶植企业扩大再生产62.54万元,占26.4%,用于以工补农58.4万元,占24.7%,用于农村小集镇建设15.8万元,占6.7%,用于教育事业35.8万元,占15.1%,用于集体福利和其他各项经费开支64.11万元,占27.1%。企业留用458.45万元,占65.9%,由乡镇企业办控制使用,其中用于扩大再生产376.64万元,占82.16%,用于职工福利45.37万元,占9.9%,用于职工教育73900元,占1.64%,其他开支29.05万元,占6.3%。坪上乡1980~1989年,10年内乡办企业税后纯利润111.2万元,上交乡财政39.16万元,占35.2%。
  附:典型记略
  七四煤矿 1968年7月4日,坪上乡接办原队办的小煤窑,命名为七四煤矿。在一无资金、二无技术、三无物质设备的处境下,矿工出身的周继祚带领25名工人用锄头、岩斧新开一口矿井,苦干一年,于1969年下半年投产。1970年产煤10500吨。以后两次改造矿井,三次改造生产工艺,至1979年产煤30000吨,产值100万元。1980年利用老井的造血功能,自筹资金200万元,在灰溪大队杉木冲,新建矿井一口,立平巷掘进1560米,修矿山公路2.5千米,1982年投产,年底产煤60000吨。1987年又自筹资金107.9万元,湖南省煤炭厅投资100万元,对矿井进行技术改造后,产煤65000吨,产值403万元,利税39.9万元。20年来全矿共产煤80.5万吨,其中保电上调38万吨,上调县煤炭公司90000吨。上交国家税收70万元,乡、村管理费41万元,补给地方村民煤炭差额30万元,支援全乡教育、农业等11万元。
  1972~1989年,年年被乡、县、市评为先进企业单位。矿长周继祚1988年被湖南省乡镇企业局、《湖南省乡镇企业》编辑部联合评选为“优秀农民企业家”。
  沙湾村村办企业 寺门前乡沙湾村村办企业,自1964年组织10个社员为七〇三厂捶砂子铺路开始,1967年发展到烧红砖、捞河沙、榨油、碾米、磨粉等项目,年收入达68400元。1979年1月投资22万元兴建水泥制品厂,生产12米、10米、8米、7米、6.5米5个型号的水泥电杆。1985年6~10米A型电杆被评为省乡镇企业优等产品。是年开办砂石公司,投资57.88万元购置挖砂船,自卸船各一艘,在离资水540米的渔溪安装,因水位下降不能驶入资水,村党支部书记钟梓衡,率先脱衣下水,带领男女社员200多人在一米多深的水中作业,经过三天三夜奋斗,疏通一条长500米,宽5米的河道,将日产200吨的挖砂船,驶入资水投产。1989年全村有水泥制品厂、汽修厂、纸袋厂、金刚石厂、砂石公司等12家企业。从业839人,除本村劳力全部安排就业外,还安排外地138人就业。金刚石产品远销深圳、珠海等地。企业总收入831万元,利润64万元,纳税2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12万元,流动资金120万元。村民平均纯收入1520元,全村362户,有350户占96.7%的农户建了新房。从企业利润中拨出17.4万元修建1466平方米学校一所。对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以上的村民,每人每月发养老金10元;对当过3年以上的村、组干部以及鳏、寡、孤、独者,每人每月发给15元;聋哑、残废者加倍;对50年代参加工作的村干部每人每月发给75~85元生活费。村办企业日新月异,钟梓衡1987年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农民企业家称号。
  洪庙槽楔厂(湖南新邵绝缘材料厂)巨口铺乡洪庙村位于板子山山脚,交通极不方便。村民历来靠种山土和竹林收入为主。1976年,大队党支部书记黄学海从损坏的电机中发现竹槽楔,深受启发,决心利用本村楠竹优势,建立竹槽楔厂。从外地买回样品、图纸和模具进行仿制。开始二、三年,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滞销,群众称为“淘气厂”。黄学海毫不气馁,自己拿出资金,带领5个村干部跑上海、走浙江学技术,从而提高了产品质量,打开了销路。1980年后,陆续增添机械设备80台(件),相继开发新产品布板槽楔,聚氯乙烯绝缘漆管和高压螺母等350多个品种,畅销全国1800多个厂家。至1986年,全厂有职工379人,除本村男女劳力就业外,还向城镇招工17人,总收入141.87万元,纯利18万元,交税70000元。全村人平纯收入由过去的80元增至805元。1989年,企业总收入上升到224万元,全村人平纯收入1047元。70%的农户盖了红砖瓦房,不少村民还购置了电视机、收录机、单车和缝纫机等中档商品。架高压线路6.8千米;修一条7千米的盘山公路;购置货车、客车、微型小车各一辆;投资70000元修建学校一所。对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年补贴生活费50~90元。昔日“穷山沟”变成了全县闻名的“金凤凰”。1989年升为湖南省预备级企业,黄学海被县政府授予农民企业家称号,当选为湖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
  土桥乡机砖厂 土桥乡乡办企业,1979年8月建于土桥大队温家凼,占地面积30.54亩,厂房2561平方米,固定资产32万元。1980年建成投产,从业128人,是年产机砖140万块,产值53000元,利税3200元。1983年实行厂长负责制,集体承包,产机砖530万块,产值35万元,利税80000元。1985年搞目标管理,工人实行半工半农的隔日上班制。1986年机砖土坯掺烟子煤实验成功,增加供土设备,提高产量,降低能耗。1989年产机砖570万块,收入49.6万元,利税83600元,工资总额13.95万元,人平1100元。1985~1989年,上交乡政府27.52万元,上交税收50.82万元,合计78.34万元,年平上交15.668万元,人平上交6120元。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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