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价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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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44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价格
分类号: F714.1
页数: 1
页码: 28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新邵县木材经营价格的情况,其中包括了购价、销价等。
关键词: 木材经营 价格 新邵县

内容

购价 木材价格历来低廉。民国24年(1935),新化县大公乡(今属新邵县岱水桥乡),木商张仪桂,购进木材70两码,约110个立方米,山价银240元,合稻谷80石,平均每立方米木材7.2斗谷(43公斤)。在边远山区,更为便宜,有“一升谷一掐树”之说(即一升谷可买双手食、拇指合围的树一棵,约胸围40公分)。1952年岱东木商张学明,买1059株胸围46公分以上的树,每根价人民币0.28元。1953年开始,实行以立方米计算材积。10月,森工局规定牌价,一般杉材(下同)每立方米山价6~9元。1954年国家按木材径级大小制订控制价,每立方米最高山价13.5元,最低5.3元。1955年实行固定山价加采运工资定价。1960年,林农自采实行3华里保护价,每立方米16.2元,3华里外,每里加运输工资1.4元。1961年实行木材收购奖售粮食、化肥、布票等政策,弥补价格过低的不足。1978年每立方米基价35.67元,1980年调升到48.08元,1984年增至87.42元。1985年,木材市场开放,木材公司收购木材随行就市,每立方米价格216~400元,1989年平均进价每立方米450元。
  销价 1956年每立方米21.55元,比购价高27.8%,1960年调整至33.10元。1978年提高到77.12元,1984年调升到184.38元,比购价高110.9%。购销差价逐年增长,主要是育林基金、林管费不断提高之故。1985年木材市场开放,销价提高到每立方米308元,以后逐步上升,1986年每立方米400~500元,1989年则达400~700元。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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