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护林防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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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44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护林防火
分类号: S762.6
页数: 2
页码: 284-285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49年至1989年新邵县森林保护护林防火的情况。
关键词: 森林保护 林业 护林防火

内容

1949年前,无人管理山火,森林火灾经常发生。1952年全县发生山火128次,受灾面积16700亩,烧掉树木32万多株。冬,县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区、乡相继成立防火机构。乡村之间实行护林防火联防,在重点山火区建立30个防、扑火小组。1956年对野外用火实行“六不烧”、即“未经批准不烧,没开好防火线不烧,太阳大不烧,没有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风大不烧,无人看管不烧”。少数地方执管不严,山火仍不断发生。1962年,全县共发生山林火灾162次,烧毁森林8300亩,为是年造林面积的48%;烧毁成材树6300株,幼龄树207万株。11月12日,县人委发出通知,贯彻“以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推行“七长”(县、区、社、队、场、校、家长)负责制,平时加强教育,发生山火时,负责组织参与扑火。1964年10月14日,巨口铺区高家坳山林失火,区长率领1000多人上山,迅速将火扑灭,挽救了附近10余平方公里的山林。巨口铺完小教导主任,共产党员孙益善,与烈火搏斗,壮烈牺牲。是年发生山火12起。1966年山火增至37起,1974年下降到10起。1980年冬,认真贯彻执行四地区七县市《边界联防条例》,对造成山火灾害的案件,做到“三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分清不放过,处理不妥善不放过)。高桥乡园艺场村村民何业园在甘溪坑烤薯失火,烧毁450亩山林,树木27800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86年为防止山火,县政府规定全县1421名护林员都担负无火防火,有火负责报告和组织扑火的职责。1987年旧历除夕,新田铺乡甘溪坑山林失火,县委书记葛汉栋,率领林业等单位领导和干部,爬登10里山坡,赶赴火场指挥扑火,凌晨山火扑灭。1989年元月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与林业派出所合并,防火工作得到加强,是年仅发生山火1起。
  1952~1989年,全县发生山林火灾1953起,烧毁山林13.2万亩,其中50年代605次,60年代249次,70年代75次,80年代124次,80年代比50年代下降79.5%。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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