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集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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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43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集体
分类号: F307.2
页数: 1
页码: 282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8年至1989年新邵县集体林场的情况。
关键词: 集体林场 新邵县 林业

内容

1958年6月,壕塘、潭府两乡,率先在大山界建立林场,场员30人,经营面积4016亩,其中有林地2102亩,全部封禁,人工造林300亩。同时,开展多种经营,以短养长,达到经济自给,被评为全省先进林场。后县委发出“乡乡办林场,社社办林场”的号召,年底全县共办林场19个,其中乡办5个,社办14个。19个场共组织599人上山,造林4420亩。1959年,中央林业部奖给大山界林场锦旗1面,人币4000元。有12个林场却因劳力不足,管理不善而解散。1963年,潭溪公社长铺大队共产党员黄万铭,辞去支部书记职务,带领30个社员,到紧挨龙山林场的石洞冲荒山顶,办起长铺林场,面积2160亩,自己动手砌了6间平房,成为全县典范。1965年冬,全县开始建立杉木林基地。基地根据省林业厅提出的“造好一片林,留下一班人,盖起一所房,办好一个场”的要求,纷纷办起了林场。巨口铺公社在板子山办起了全县最大的一个集体林场,总面积12716亩,先后造林10475亩。1966年,高桥公社石桥大队,在大冲一线荒山上办林场,造林保存面积1638亩。至1973年全县有集体林场37个。为了管好发展林场,县林业局成立林场基地股。1974年共青团小南公社委员会,组织全社青年在黑鼓山、卓林界的荒山上,创建青年林场,面积4488亩,先后人工造林4282亩。1981年10月,岱水桥乡筱筀村27名退休职工联合承包300亩荒山办林场。是年底全县建有社队林场181个,其中社办的23个,有劳力1420人,经营面积13.74万亩。建立了林业生产责任制时,一部分小型林场的山林承包到户,有些林场因造林任务已经完成,人员撤退,林场减少。1987年10月,县人民政府召开林场场长会议,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办好林场。会后,集体林场相继建立不同形式的责任制,一些农民又个人承包山林办林场。1988年元月,龙溪铺镇石源村屈柱常,承包各户责任山与村有荒山残林500亩办林场。议定新造林收入,原责任户占20%,承包户占80%。他投资22000元,雇人造林350亩。1989年,全县有集体林场96个,其中,乡办28个,村办62个,个人承包办6个,经营面积93800亩,共活立木蓄积量98000立方米。有10个林场管理好,林木生长快,巨口铺乡办林场生长快的林分每亩一年生长0.6立方米,全场有活立木蓄积量15000立方米。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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