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林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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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436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林场
分类号: F307.2
页数: 2
页码: 281-282
摘要: 本章记述了民国31年(1942)至1989年新邵县林场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国营、集体等。
关键词: 林场 新邵县 林业

内容

民国31年(1942),新化县政府下令各乡、保办林场,乡场面积50亩以上,保场20亩以上。但属今新邵县境没有办林场的遗迹,仅有大同镇时荣桥(今属新邵坪上乡)周维渥,于民国24年(1935)在金竹山办一林场,面积80多亩,当时栽植的树木,有少数保存到解放后。
  1956年,建国营大形山林场,至1989年全县林场达99个,共有职工1248人(国营828人),经营面积27.49万亩。国家投资累计716.7万元,荒山造林保存25万亩,亩平投资28.67元。活立木蓄积量49.76万立方米,占全县总蓄积量的36.6%。有7个林场进入主伐,年生产商品材6000多立方米,占全县80%。
  第一节 国营
  1956~1989年,国家共投资654.5万元,建立3个国营林场。1989年3个场总面积18.11万亩,活立木蓄积量32.76万立方米,采伐4583立方米,低于生长量,做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
  大形山林场 位于县境西北部,东靠小南、龙口溪乡,南接龙溪铺镇,西邻下源、迎光乡及隆回县,北与新化、冷水江接壤。建于1956年8月16日。面积38729亩,分为南风坳、绍峰亭、麦利界、洞里山、金银峰、冠子石、旦谷山、猫儿坳、排排山、犀牛寨、神仙凼11个工区。场部设田心乡风井村,距县城40公里。绝大部分面积在群山之巅,过去茅草覆盖。初建时人称“草帽子林场”,仅13个职工,住在自架的茅棚和天然岩洞里。至1989年,全场有职工116人,年总产值55.85万元,缴纳税金、育林基金15.78万元。人工造林保存面积35782亩,有林地36326亩,活立木蓄积量10.98万立方米,亩平3.02立方米。已累计采伐16514立方米。近三年每年采伐1200~1500立方米木材,蓄积量年年增长。
  岱山林场 1958年4月建立,位于县境中部偏北。东靠武桥、寸石,北依岱水桥、坪上,南接严塘、高桥,西邻小南,座落在雷公岭、川岩山、金龙山、朗概山一线。场部驻岱水桥乡慈惠亭,距县城55公里。下设梅市、插花、烟家岭、竹山、豹马岭、金龙山、大坳、新建、高山、高竹山10个工区。全场总面积82297亩,历年累计投资256.5万元。经过31年的奋斗,有林地达78309亩,其中人工林71791亩。活立木蓄积量12.36万立方米,亩平1.58立方米,历年采伐利用15500立方米。1989年全场有职工180人,总收入66.38万元,上缴各种税金与育林基金16.99万元,采伐木材1600立方米,低于年生长量。
  三、龙山林场 位于县境东部,东北以涟源为邻,南与太芝庙、车峙接壤,西靠潭溪,北依礼坪。1958年是畜牧场,1961年为农林垦殖场,1963年10月转为林场。当时划进4个大队,24个生产队,劳力865人,正式职工228人,以后又陆续扩大。全场设矿山、谭家岭、烟竹坑、鸡冠山、坪山、捞底石、道士坪7个工区,1个木材加工厂,3个子弟学校和一个卫生所。场部设矿山工区距县城48公里。自建场至1982年,因人多收入少,年均国家投资10多万元,供生产和生活之用。1983年国家投资减少,场里经济拮据。1984年,林场进行改革,除育林、管林外,抽147个工人从事开矿、经商、加工、饲养、种药,一年扭亏增盈。1985年采伐1200立方米木材,加上多种经营收入,总计75万元。1989年有职工528人,总面积60101亩,林地57648亩,其中天然林15800亩(含竹林8900亩),人工林41848亩。采伐木材1720立方米,年总收入100万元,上缴税金,育林基金17.88万元。历年采伐木材22440立方米,尚有活立木蓄积量9.42万立方米;采伐楠竹119.5万根,尚有立竹134.58万根。
  第二节 集体
  1958年6月,壕塘、潭府两乡,率先在大山界建立林场,场员30人,经营面积4016亩,其中有林地2102亩,全部封禁,人工造林300亩。同时,开展多种经营,以短养长,达到经济自给,被评为全省先进林场。后县委发出“乡乡办林场,社社办林场”的号召,年底全县共办林场19个,其中乡办5个,社办14个。19个场共组织599人上山,造林4420亩。1959年,中央林业部奖给大山界林场锦旗1面,人币4000元。有12个林场却因劳力不足,管理不善而解散。1963年,潭溪公社长铺大队共产党员黄万铭,辞去支部书记职务,带领30个社员,到紧挨龙山林场的石洞冲荒山顶,办起长铺林场,面积2160亩,自己动手砌了6间平房,成为全县典范。1965年冬,全县开始建立杉木林基地。基地根据省林业厅提出的“造好一片林,留下一班人,盖起一所房,办好一个场”的要求,纷纷办起了林场。巨口铺公社在板子山办起了全县最大的一个集体林场,总面积12716亩,先后造林10475亩。1966年,高桥公社石桥大队,在大冲一线荒山上办林场,造林保存面积1638亩。至1973年全县有集体林场37个。为了管好发展林场,县林业局成立林场基地股。1974年共青团小南公社委员会,组织全社青年在黑鼓山、卓林界的荒山上,创建青年林场,面积4488亩,先后人工造林4282亩。1981年10月,岱水桥乡筱筀村27名退休职工联合承包300亩荒山办林场。是年底全县建有社队林场181个,其中社办的23个,有劳力1420人,经营面积13.74万亩。建立了林业生产责任制时,一部分小型林场的山林承包到户,有些林场因造林任务已经完成,人员撤退,林场减少。1987年10月,县人民政府召开林场场长会议,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办好林场。会后,集体林场相继建立不同形式的责任制,一些农民又个人承包山林办林场。1988年元月,龙溪铺镇石源村屈柱常,承包各户责任山与村有荒山残林500亩办林场。议定新造林收入,原责任户占20%,承包户占80%。他投资22000元,雇人造林350亩。1989年,全县有集体林场96个,其中,乡办28个,村办62个,个人承包办6个,经营面积93800亩,共活立木蓄积量98000立方米。有10个林场管理好,林木生长快,巨口铺乡办林场生长快的林分每亩一年生长0.6立方米,全场有活立木蓄积量15000立方米。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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