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拥军优属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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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邵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30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拥军优属
分类号: D632
页数: 1
页码: 166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49年至1989年新邵县民政工作拥军优属的情况。
关键词: 新邵县 民政工作 拥军优属

内容

1949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活捉残害邵阳人民的祸首陈光中,广大群众欢欣鼓舞,仁义乡(今寺门前乡等地)、敦仁乡(今陈家桥乡)、立胜乡第三保(今属小塘乡)等地农民发起劳军活动,共捐献袜子14打,毛巾2打,猪肉247.5公斤,纸烟286条,黄烟叶25公斤,柑桔419公斤,鸡89只,牛肉146公斤等。1950年后每值“八一”建军节和春节,县党政领导到驻军和县人武、兵役机关进行慰问,开展军政联欢活动。各乡(公社)、镇则组织人员向烈、军属,特、一等伤残军人拜年,赠送“光荣军属”匾。1960年,全县组织279个慰问团,1177人上门给烈军属拜年,赠送贺年卡9000张,光荣灯2195盏,猪肉1207公斤,糖404.5公斤。
  在拥军优属活动中,涌现一批先进单位。扶锡乡有18个村建立拥军优属服务小组,为烈、军属送水、送柴、帮工。仅1987年参加服务活动的就达1800多人次。乡党委与政府对烈军属实行“五优先”:优先承包距离较近的责任田,优先批建房宅基地和木材,优先分配统销粮,优先发放生产低息贷款,优先安排军属和退伍军人进乡镇企业工作。1988年扶锡乡被评为湖南省优抚先进单位。由于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拥军优属工作,优抚对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截至1989年止,全县39935户优抚对象中,担任村、组干部的6120人,选为各级人民代表的647人,出席省、市、县先进工作者会议1573人次。

知识出处

新邵县志

《新邵县志》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湖南《新邵县志》是新邵第一部县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1989年版图为限,记述事物尽量溯源,下限至1989年,大事记延至1993年。全志采用述、记、述、志、图、表、录、传等表现形式,内容包括建置、自然地理、人口、中国共产党新邵地方组织、中国国民党及其他党派、群众团体、人大·政府·政协、公安·司法、民政、人事劳动、军事、生产关系变革及经济综合管理、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农业机具、水利、乡镇企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城乡建设、商业、粮油经营、财税、金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医药卫生、宗教·民俗、方言、人物及附录三十五编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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