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税收征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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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200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税收征管
分类号: F812.764
页数: 3
页码: 444-446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1978年到2002年邵阳县税收征管、纳税申报、票据管理、税源监控情况。
关键词: 税收 征管 邵阳县

内容

机构 1978—1983年,县内税收由县财政税务局征收管理。1984年,县财政税务局分设为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和县审计局,县税务局负责征收除农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及契税以外的各种税收。1986年4月,县税务局成立征管股和税务稽查队。1991年,县税务局将城关税务所分设为城关第一税务所和城关第二税务所,分别征收县城国有集体企业税收和个体税收。1984—1994年,肖渭涛(副)、戴碑清先后任县税务局局长。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邵阳县税务局分设为邵阳县国家税务局(简称县国税局)和邵阳县地方税务局(简称县地税局)。县国税局负责征收县内中央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由县交通规费征稽所代征)、金融企业营业税提高的3%税率部分、个人储蓄所得税6个税种,农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仍由县财政局征收,其余税种由县地方税务局征收。当年,县国税局和县地税局分别成立税务稽查队和税务稽查局。1996年,县国税局撤销原下设的各税务所,成立塘渡口、城郊、五峰铺、下花桥、长阳铺、白仓、黄亭市7个国税征收分局。1997年,县地税局成立车辆税收管理所。1998年,县国税局稽查队更名县国税局稽查局,同时成立税务代理办事处,撤销城郊征收分局和长阳铺征收分局。同年县地税局将原9个税务所改设为5个税务分局,县法院成立地税审判合议庭。1999年,县地税局成立税侦队,县国税局建立纳税服务厅和县国税警察中队。2000年,县法院成立国税审判合议庭。2001年,各国税征收分局复名税务所。2002年,县国税局设8个科室,辖稽查局、信息管理中心和5个税务所,有职工139人;县地税局设6个股室,辖稽查局和5个征收分局,有职工103人。1994—2002年,戴碑清、卿玉龙、肖志明先后任县国税局局长;谢群、胡红庆先后任县地税局局长。
  纳税申报 1983年2月,县税务局对县内企业实施按月申报纳税制度。1986年3月,县内贯彻实施国务院《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企业必须按时办理纳税申报。1989年,县内试行纳税申报与税务稽查相结合的税收征管制度1992年,县税务局制定《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继续推行申报纳税制1993年,县内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行近40年的纳税鉴定制度被废止,税务登记与纳税申报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
  票据管理 1987年2月,县税务局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制订县内《内部发票管理办法》,对发票实施三级管理,严格控制企业自印发票同年3月,由邵阳市税务局核定,邵阳县印刷厂、邵阳县第二印刷厂为县内发票印制定点厂家。9月起,县税务局实施发票请领单制度和企业自印发票管理以及发票报表管理。1988年8月,进行全县发票清理检查。1989年10月,县内规定各行业发票全部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发放、管理1992年,对餐饮业和个体加工修理业实行发票面额计税与核定定额计税相结合的计税办法1993年1月,全面启用新版发票,旧版发票作废并收回销毁。1994年,县地税局管理使用的税票有通用完税证、限额完税证、定额完税证、代扣代缴凭证等。1995年,县地税局对发票领取实行收保证金制度。同年5月,县内饮食服务、娱乐行业停止使用填开式发票,实行定额粘贴式发票。1997年1月,县国税局启用防伪新版普通发票,县内停止印制普通发票。同年对县内打字复印等服务性行业实行定额粘贴式发票。1998年,对上交的税收票证实行销号制度。同年7月,启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1998—1999年,县国税局先后两次进行发票专项检查。2000年1月,县国税局对发票的领取、使用、存储、上缴、销毁均输入电脑管理。2002年,县财政局下发《关于加强收费、罚没款票据管理的通知》,以加强收费票据、罚没款票据的管理
  税源监控 改革开放后,县内经济迅速发展,但偷税漏税现象日益突出。1987年7月10日,副县长周柏林带领县财委、县检察院、县税务局负责人坐镇白仓,追缴白仓镇矿砂贩运户偷漏的税款7万元。同年9月,县人民政府召开税务、财务、物价大检查动员大会后,县税务局成立税务大检查领导小组,至10月,相继召开税务清查动员会24场。10—12月,县内抽查144家纳税企业,其中有偷税漏税行为的达126家,共追缴偷漏税款16.75万元,罚收滞纳金1023元。1989年8月,县内成立打击偷税专项领导小组至年底,共清查2594家纳税户,查出有偷税漏税行为的2311家,共追缴偷漏税款118.81万元,收取滞纳金5942元、罚金1.27万元,抓获暴力抗税犯罪嫌疑人2名。1994年,县国税局税务稽查队对179家纳税户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查,追缴偷漏税款356.2万元,其中有l1件偷税案被移送县检察院立案侦查,逮捕暴力抗税犯罪嫌疑人1名。1996年1月29日,长乐乡税务专管员吕国华被抗税暴徒袁顺田用刀刺死,袁顺田带罪潜逃,7年后被抓获。同年,县内规定基建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到地税部门开具《专项工程往来结算收据》,并同步预征税款同年,县地税局在县邮电局、县烟草公司等15个单位建立个人收入明细账,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试点。同时县内766处屠宰税代征点均建立生猪存出栏控管台账,防止屠宰税流失。当年对全县农村医疗站业主个人所得税实行年税额制度,其中非集镇的乡村医疗点业主个人所得税年税额为300~500元,集镇医疗点业主个人所得税年税额为500~1000元。2002年8月,县政府组织县公安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职能部门对县内50家个体煤窑进行纳税清查,共追缴偷漏税款及滞纳金、罚金共119万元。同年,对洛湛铁路县内段和潭邵高速公路县内段建设工程进行税收稽查,共追缴偷漏税款450万元。
  说明:本章所述不含由县财政局征收的农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知识出处

邵阳县志 1978—2002

《邵阳县志 1978—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书全面反映邵阳县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百科全书。上限到1978年,下限到2002年。以编、章、节、目为基本框架,由政区人口、自然环境、中共地方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人民政府等组成,共设21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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