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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学艺术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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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600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文学艺术
分类号:
I04
页数:
7
页码:
626-6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文化的文学艺术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文学
艺术
洞口县
内容
第一节 文学创作
一 创作队伍
据《武冈州志》、《都梁文钞》不完全收集,洞口境内清代作者主要有曾家模、谭宪、唐时麟、许国焕、萧洪钧等20多人;民国时期作者主要有唐大圆、尹立德、王渭源、邓建猷等8人。新中国建立后,洞口县业余文学创作队伍逐步发展壮大。50年代只有10多人,1953年业余作者陈文球(笔名异除)在《湖南文学》发表短篇小说《小铁丸》,后选入《湖南三十年儿童文学作品选》。60年代初业余创作队伍发展到50多人,作者主要系学校教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老作者基本搁笔,业余文学创作基本停顿。1978年后,业余文学创作活跃。1984年县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成立,配有专业作者两人,既搞创作,又抓队伍发展壮大。截至1986年底,全县在各条战线上的业余文学作者300多人,其中有陈文球、蒋子棠、刘云中、袁沙雁等主要作者159人,内有省作家协会会员4人,省民间文学研究会会员1人。洞口县籍在外地工作的著名作家有谢璞、黄鹤逸、萧为等。
二 创作辅导
1952年开始举办学习班,从文学理论、写作技巧、选题取材等方面对业余作者进行辅导。县文联成立前,由县文化馆负责,一般每年举办2~4期,每期20~50人,时间10~15天左右,至1984年共办120期,培训业余作者4000余人次。1984~1986年县文联共举办业余文学辅导学习班7期,参加学习的230人次。学习班除请县内行家上课外,还从省、市请来著名作家谢璞、鲁之洛等上课辅导。并创办习作园地,为初学写作人员提供练笔场地。1955年县文化馆创办《社教通报》,主要发表业余作者的文学作品,同时也刊登写作知识,共出4期,1956年停办。1957年创办《俱乐部通讯》,出刊7期,1959年停刊。1967年文化馆又创办《洞口群众文艺》(1971年改名为《工农兵文艺》、1974年改名为《洞口文艺》),主要刊登业余作者的小说、散文、诗歌、民间故事、笑话和小戏剧等文学作品,至1986年共出91期,发表业余作者作品1348篇。1985年起县文联举办四开版双月刊《迴龙洲》,从创刊至1986年底,出刊13期,共发表130多名业余作者创作的小说、散文、诗歌等作品240多篇。此外对少数文学爱好者还进行个别辅导,对其作品进行具体指导修改。
三 创作成果
清代以前,洞口境内作者的作品,多数因作者籍贯不详,难以认定,仅在《武冈州志》和《都梁文钞》查到洞口境内作者的作品101卷(集、篇)。曾家模的著述颇多,占57卷(集、篇),有《春秋经义说约》十八卷、《左传熟抄》十四卷、《礼仪先易》八卷、《春秋述朱》四卷等;谭宪有《毓兰山人诗集》六卷、《毓兰山人文集》四卷等;萧洪钧有《蓼州诗抄》三卷等;唐时麟有《钦子诗草》五卷、《云归草》一卷等。
民国时期洞口境内的文学著述有一定数量。但因洞口系新置县,资料收集不全,仅在武冈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地收集到洞口境内作者的作品31篇(集、卷)。其中以唐大圆为最多,有《大圆文集》、《唯识新著四种》、《唯识科学方法》等18篇(集、卷),萧宝寅有《率真堂文存》、尹立德有《武冈乡土地理》等。
新中国建立后,洞口县业余作者和洞口籍在外地工作的作者发表的作品已收集到的计:省以上出版社出版的文学专辑22集,省以上报刊发表的中篇小说6篇(不含出版专集的。下同),短篇小说60篇,散文28篇,诗歌、报告文学、文艺评论等22篇。其中省内著名作家谢璞,出版的专著有《竹妹子》、《姐妹情》、《深沉的爱》、《二月兰》等16集。黄鹤逸著的《傀儡梦》,是揭露汉奸汪精卫内幕的长篇作品,全书分5卷计220多万字。瑶族作者刘云中是后起之秀,在《民族文学》、《北京日报》上先后发表散文《翠姑》、《童心》等作品,受到好评。
第二节 戏剧 曲艺
一 种类
戏剧有:
祁阳戏 晚清时期在高沙、黄桥、山门等地就有戏班。由于流传时间长,影响深,很受群众欢迎,为后来成立高沙、黄桥职业剧团奠定了基础。祁阳戏的唱腔优美动听,分高腔、弹腔两大类,高腔流行的牌调有“山坡咩”、“点绛唇”、“节节高”等10余种;弹腔又分南路、北路、一板三类,流行的牌调有“二流”、“慢板”、“滚板”、“快打慢唱”等。表演的角色分“生、旦、丑、净”。主要演出《二度梅》、《粉妆楼》、《李旦逃难》、《杨家将》、《薛家将〉以及目莲戏、三国戏、岳飞戏等传统戏剧。新中国建立后,也上演一些现代戏。
花鼓戏 早期叫“阳戏”或“彩调子”。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黄桥艺人胡香卿为首组织“复三乐也”戏班。民国14年(1925)高沙艺人曾光汉、杨公鲁创办“阴阳班”(祁剧与阳戏同台)。民国21年(1932)萧来德、王佑生、李鸿钧在石江创办“德喜园”,以及许静山与其女许秀凤在大水灌塘创办“阳戏班”。均属南路流派,使用南胡、三弦、呐子三大件乐器,演奏数板、走场牌子、采茶调等30多种曲牌,角色以“三小”(小旦、小生、小丑)为主。是一种歌舞、戏剧兼而有之的民间艺术,曲调优美、明快,表演生动淳朴,在境内广为流传,深受群众喜爱,为1958年4月28日建立县专业花鼓戏剧团创造了条件。
木偶戏 主要流传于黄桥、石江、山门、高沙、花园、毓兰、渣坪等地。清光绪初就在这些地方建有戏班。木偶戏道具简单,只有十几或几十具戏剧人物头像。高沙曾传文与其弟子创办的木偶班有偶像70尊,装扮成各种戏剧人物,做一个4米见方,可以拆卸的木架,周围以布蓬遮住,艺人在中间一边敲打乐器,一边操纵木偶演唱。其唱腔与祁剧相同,用胡琴伴奏。木偶戏班多为一代传一代的一家班,有的几代从艺。新中国建立后,曾得到县里重视,参加过全县文艺调演。后来现代文化活动增多,木偶戏班演出减少,逐步失传。
曲艺主要有:
讲圣谕 民国19年(1930)高沙镇以曾晴高、许楚贤、王茂宣、许胜舒等10多人为首士成立“敬悟堂”;石江镇以陈炳中、林期光等7人为首士成立“同德堂”。每逢初一、十五在教堂、店铺、桥亭、庭院内讲圣谕。高沙镇迴澜桥还专修有宣讲台。宣讲的曲目主要有《宣讲大全》、《化戒录》(即皇帝颁发的圣谕广训”)等。曲词主要是规劝人们要孝敬父母,和睦乡亲,恤孤济贫之类。新中国成立后停止了活动。
唱传 在山门、竹市、洞口一带广为流行,每逢生日、婚娶喜庆请巫师公进行。演唱曲目有《天宝图》、《珍珠塔》、《彭大人私访广东》等。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唱词中夹杂一些低级庸俗尘垢。新中国成立后停止了活动。进入20世纪80年代少数地方复有出现。
渔鼓 流行于高沙、花园一带,献艺的有邓新开、曾纪棣、卢德许等人,演唱曲目多为历史题材、侠义故事和民间传说。新中国建立后,继续流传,从内容、形式到音乐进行了改革创新。1953年民间渔鼓艺人邓新开参加“邵阳地区首届民间艺术会演”后,被选为邵阳地区代表队成员赴长沙参加“湖南省第一届民间艺术观摩会演”。1956年有民间艺人曾纪棣、王焕祥、张长鼎、杨教菊等参加“邵阳专区群众艺术会演”。会演的曲艺节目有《夸咱老书记》、《娘试女》、《半江河畔战歌扬》、《歌唱田凼新面貌》、《姑娘爱上哪一个》、《模范夫妻谁不夸》等。随着电影、电视的广泛发展,曲艺活动基本停止。
莲花落 流传已久,农村城镇均有,多在喜庆节日出现。有在戏剧演出中插上一段,有在喜庆会上献上一曲,一人为主大家合唱,春节期间沿门击唱,很有节奏。曲目内容多为历史题材、侠义故事或民间传说,也有触景生情编唱的。新中国成立后,一直流传,内容多为歌颂新人新事。
二 演出团体
文艺演出团体,50年代初为业余演出团体,由乡村街道自行组织,服装道具集体筹资备办,不卖门票,群众自由观赏,只派人维持秩序。最早成立挂牌演出的剧团是1952年由洞口镇艺人萧洪德组建的和平楚剧团,有演职员23人,萧洪德任团长,属半脱产性质。1954年萧洪德调邵阳花鼓剧团后,该剧团解散。50年代中期,县直机关组织职工业余文工团,演出话剧《新局长到来之前》,花鼓戏《双送粮》、黄梅戏《夫妻观灯》等,两年后自行解散。1958年后,县内组建了专业剧团(队)2个,职业剧团2个。这些团(队)除在县内城镇、农村演出外,还经常去邻近武冈、绥宁等县城、农村演出。出售门票或包场。重大节日或重要政治活动举行义务公演。
县花鼓戏剧团 建于1958年4月28日,属大集体性质。当时有演职人员24人,其中从邵阳花鼓戏剧团调来颜如明、陈素芳等主要演员7人。“文化大革命”初期更名为“工农红色剧团”,业务骨干下放,传统戏剧服装、道具被焚,很少演出。1970年改为“洞口县文艺工作团”。1977年恢复“洞口县花鼓戏剧团”名称。由于长期坚持下乡演出,在1973年全省专业剧团评比中获“红旗剧团”称号。1976年国务院文化部电影局局长丁峙、北京电影制片厂厂长汪洋一行曾来团视察,高度赞扬剧团上山下乡取得的巨大成绩。1981年被列为全省重点剧团之一。经过调整,1986年全团有演职员42人,其中获省优秀青年演员称号的2人,获地(市)优秀青年演员称号的2人,获地(市)优秀中年演员称号的5人。县财政对该团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数额随着工资水平的提高和物价的变化,由原来的1万多元,1986年增至3万多元,不足部分由票房收入解决。
文艺轻骑队 1965年9月从县花鼓戏剧团挑选12名演员组成。属全民性质。队伍小,行动方便,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经常深入全县乡村、墟场、山寨、工地和街头慰问演出。内容多为自编节目,歌颂新人新事,英雄模范。短小精悍,形式活泼,很受群众欢迎。1970年4月,洞口县革命委员会为办好县文艺工作团,充实骨干力量,将轻骑队合并到县文工团(1977年县文工团改名为县花鼓戏剧团)。三年多时间共演出560余场,观众达30余万人次。1984年12名成员全部转为国家干部。
高沙祁剧团 前身系民国35年(1946)祁剧艺人曾福岳创建的“荣华班”。1949年“荣华班”在黔阳演出田汉的《江汉渔歌》,名扬洪江、安江等地。1950年黔阳县收班改编为黔阳祁剧团,不久因故解散。同年,艺人曾致法、曾月琴回高沙办青年祁剧团。1979年以青年祁剧团为基础建立高沙祁剧团,属集体性质,行政上受高沙镇政府领导,业务上归县文化馆辅导,经济上自负盈亏。现仍经常活跃于洞口县及隆回、武冈、绥宁、新宁、城步等县乡村。演出《杨家将》、《薛家将》等100余个传统剧目和《丑公公》等10来个现代剧目。
黄桥祁剧团 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黄桥艺人胡香卿等组成“复三乐也”戏班。1927年艺人袁丈珊将该戏班改为“复乐园”。民国25年(1936)“复乐园”解散,艺人李培正等集资办“集义会”,次年改为“行乐园”。因湖南著名祁剧艺人四季红、一枝梅等客串教学演出,一时轰动武冈各地。民国36年(1947)著名艺人陆续出走,“行乐园”改为“民乐社”,继续演出。演唱以弋阳腔为主。主要传统剧目有《劈三关》、《鸿门宴》、《黄鹤楼》等。1950年艺人萧魁臣等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将“民乐社”改为俱乐部,1956年再改为业余剧团,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宣传演出。1980年建立职业性黄桥祁剧团(属集体),直属黄桥镇政府领导。现剧团能经常演出的有《珍珠塔》、《蝴蝶梦》、《二度梅》等30多个传统剧目和《奶头山》、《菊花石》等10多个现代剧目。
第三节 美术 书法 摄影
清末、民国年间颇有名气的书法、美术作者有胡思源(毓兰镇人)、萧辉楼(高沙镇人)、刘以正(高沙镇人)、李钟奇(高沙镇人)、唐鉴(大水乡人)、萧宗仁(江口镇人)以及郭世松、李小正等。胡思源画工兰、竹、花卉,书工楷、棣、行、草,草书尤佳,崇尚郑燮、朱耷,有“活板桥、再八大”之称,其作品在当时《中国美术》、《湖南画展》等杂志屡屡刊出,并有《胡思源草贴》一书出版。刘以正,擅长龙、狮、梅、兰、竹等画,亦精篆刻。民国初曾游广西、贵州、武汉、南京、北平等地,以卖画为生,曾投湖广总督张之洞,未纳。后投靠吴佩孚,得其赏识。吴为其举办画展,并重金收藏其画。萧宗仁,就读杭州美专,主攻水墨画,毕业后从戎,曾任国民革命军三十六军政治部少校艺术股长,后辞职从艺,20世纪30年代先后在南京、天津、北平、济南、武汉等地举办过个人画展。
新中国建立后,洞口县的群众美术、书法发展较快,业余作者不断涌现。1952~1986年举办县级美术、书法、图片展览20次,共展出作品2942件,其中1952~1956年举办的7次均为土地改革、农业丰收、总路线教育等图片展览。1957年后的13次为群众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有5次到各区、镇巡迴展出,观众总数达30万人次。选送省以上展出的作品共43件,其中6件获奖。高沙镇1984年首先在县内成立书法协会,吸收会员20多人,经常开展书法切磋,组织作品参加县书法展览。石雕艺人雷桂云、傅满山、傅振元等,在民国时期就已誉满县内外。新中国建立后,工艺美术得到重视,先建起生产合作社,后创办工艺美术厂。此后又涌现了唐文泰、黄龙舟、刘序干等一代工艺美术新秀。1957年雷桂云、傅满山应邀赴北京参加全国工艺美术座谈会,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周恩来、朱德的接见。雷桂云创作的《哪咤闹海》、《定军山》两幅作品被国家收藏。唐文泰创作的《八仙飘海》、黄龙舟创作的《奔腾急》分别在1964年、1978年全国首届和第二届工艺美术展览展出,均获得好评。1979年雷桂云、黄龙舟出席全国工艺美术创作暨民间艺人大会,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华国锋、邓小平、叶剑英的接见。刘序干创作的木雕《新娘子》在全国雕刻展览展出,获优秀作品奖。唐文泰、黄龙舟分别赴中非、法国传艺。1986年民间艺人傅振元为黔城《芙蓉楼》创作的大型根雕,刻有中国神话人物数百人,誉满国内外。截至1986年底,全县有中国美术家协会湖南分会会员6人,邵阳市美术协会会员16人;湖南省书法协会会员1人,邵阳市书法协会会员8人,其中理事1人。洞口县籍在外地工作的有著名水彩画家、现任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中国美术家协会湖南分会主席、湖南省群众艺术馆馆长黄铁山,《湖南日报》美术编辑唐之湘。
1985年至1986年县连续举办3期美术培训班,参加学习的150多人次。1985年培训的103人中,有2名考入湖南师大美术系,有3名考入中等专业技术学校。1986年培训的50人中,有5名分别考入省轻工业专科学校、株州包装工程学院和益阳服装工业学校。
剪纸、纸扎民间艺术,源远流长,多用于婚丧喜庆。现全县较有名气的剪纸、纸扎艺人约20余名。县文化馆干部向伯跃,自60年代开始在《战士报》、《解放军报》等报刊发表剪纸作品以来,已先后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作品6000余件。《一个漂亮的歼灭战》作品,在197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举办的《自卫还击保卫边疆》美术展览展出,获二等奖,并被军事博物馆收藏,人称“剪纸大王”。现为中国剪纸协会会员,湖南省剪纸协会理事。
艺术摄影起步较晚,20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质量不高,无展出和发稿。1981年县文化馆配摄影专干1人,负责辅导群众业余艺术摄影;组织影展或比赛。至1986年止,全县尚未举办过摄影专展,只与美术、书法合办展览3次,展出作品210余幅。全县现有省摄影学会会员2人,市摄影学会会员5人。三级摄影师1人。截至1986年止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展出摄影作品300余件。
第四节 音乐舞蹈
一 群众音乐
音乐流传历史悠久。明崇祯七年(1634)编修郑之云题《武冈云山绝顶》诗就有“弦声繁,管声急,江城花气冲云尘”之句。清代除豪门贵族蓄歌妓、备女乐外,无专门乐团。民国时期洞口境内无正规音乐团社,只有民间草台戏班,演唱民间小调与丝弦音乐。抗日战争时,随着革命热潮的高涨,《义勇军进行曲》、《黄河颂》、《解放军进行曲》、《游击队之歌》以及《苏武牧羊》等爱国歌曲在学校、民间流行。新中国建立后,大批北方干部南下,带来了二人转、秧歌、快书、相声等,使洞口的文艺活动更为繁荣。50年代革命歌曲广为流行,逢会必唱,赛歌拉歌之声彼伏此起。机关单位组织教唱和歌咏比赛,机关、厂矿、学校、农村到处都可听到宏亮的歌声。“文化大革命”时期,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歌曲,充斥歌坛。80年代转向流行歌曲,青少年学唱之风甚浓。截至1986年,全县举办音乐培训班25期,参加学习的800余人次,举办歌咏比赛或歌咏晚会132次,参加的有1.2万余人次。
经全面调查收集整理,县境内的乐种有劳动号子、山歌、田歌、小调、灯调、风俗歌曲以及新民歌等;乐器有唢呐、竹笛、箫、二胡、高胡、低胡、京胡、板胡、大筒、三弦、大阮、月琴、扬琴等;打击乐器有鼓、锣、钗、钹、钞、云锣、马锣、小锣、木鱼等。上述乐器除扬琴、三弦、大阮、月琴外,其余乐器各乡村均有。县文化部门收录了一批民歌和曲牌,编印出《洞口县民歌集》、《洞口县曲艺、器乐集成》。
1981年县里组织一个音乐创作班子,创作出一批有地方特色的歌曲。先后有徐可特、邓秀娥、邓清明等人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音乐作品24篇。农民作者邓清明创作的《我是一个甜果果》被上海广播电台录制播放。现全县有湖南省音乐协会会员5人,邵阳市音乐协会会员13人。
二 民间舞蹈
民间流传的舞蹈主要有龙舞、狮舞、蚌壳舞以及一些带封建色彩的庆娘娘、踩九洲等。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还流行有扯歪子、棕包脑。新中国建立后,龙舞、狮舞、蚌壳舞继续流行。自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136师在高沙创办工余俱乐部,教会东北的秧歌舞、腰鼓舞后,50年代在全县城乡普及,各中小学校和部分村农会成立秧歌、腰鼓队,配合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土地革命等中心工作,广泛开展活动。50年代后期,县城机关曾经一度流行交谊舞。60年代中期起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从机关到学校,从城镇到农村普遍流行“忠”字舞。进入80年代机关团体又开始学跳交谊舞。1985年县文化部门还开辟了舞厅,举办了一期交谊舞学习班,培训学员60多人。并新增了迪斯科、霹雳舞。1986年还开始跳十四步、十六步、水兵牛仔舞。
第五节 民间文学
千百年来,人民群众在劳动、工作之余创作了丰富的口头文学作品,有故事、歌谣、谚语、谜语和对联等。
一 故事 歌谣 谚语
20世纪50年代和70年代曾组织业余文学爱好者进行收集,1984年文化馆主办的《洞口文艺》出了一期《民间文学》专辑,刊载36篇民间文学作品。1985年起县文化部门组织乡镇文化专干和文学爱好者进行全面收集,并整理编印出《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湖南卷·洞口县资料本》一书,分神话、传说、故事三大部分,其中神话13篇,如《盘古开天地》、《黄狗仙人》、《张陈二郎》等;传说60篇,如《蔡松坡童年的故事》、《鲁班和张良》、《贺仙桥》、《雷打洞》等;故事62篇,如《王虎九的故事》、《三老庚偷油》、《挖畬郎》、《学乖》、《对联求贤》等。收集整理了《中国民间歌谣集成湖南卷·洞口县资料本》,编入歌谣900余首,分劳动歌、时政歌、仪式歌、情歌、生活歌、历史传说歌、儿歌、其他歌等8个方面。其中情歌约占80%。在山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情歌最为流行,男女青年多以对歌恋爱、婚配。许多歌词幽雅动听。如“你看天边那朵云,又象落雨又象晴;你看前边那个妹,又想恋郎又怕人”;“郎在高山学鸟叫,妹在园中把手招,爹娘问妹做什么,风吹头发用手撩”等。民间歌手甚多,都溪瑶族乡的阳莲桃(女、瑶族)自幼喜爱唱歌,能用高腔、平腔演唱民歌数百首,1964年7月做为邵阳地区代表团成员出席湖南省少数民族群众业余艺术观摩演出会,演唱民歌,受到普遍赞扬。都溪还有杨殷蓉(女、瑶族,同时出席省观摩演出会)、兰本雄(男、瑶族)等歌唱能手。还收集印出《中国民间谚语集成湖南卷·洞口县资料本》一书,共收入谚语900余条,分时政,事理、修养、社交、生活、自然、生产和其他8类组编。
二 谜语 对联
民间流传的谜语、对联甚多,群众对此颇为爱好。谜语有反映动物、植物的,生产生活、家具用具的,人名地名以及社会自然现象的,也有字谜。对联,有春联、婚联、喜庆联、校联、挽联、祠寺庙联等,尤以春联较普遍。有的适应时政而作,有的就景而题,有的嵌入人名、地名、校名、寺庙名等。古时对联对仗工整,平仄严格。当今不太十分讲究。
第三章 新闻广播
第一节 报刊
1956年9月,中共洞口县委创办《洞口报》,为5日刊。1958年7月1日改为3日刊,版面由8开改为4开。当地邮局发行。发行量由创刊号的3500份,最高发行到13000份。1961年5月1日遵中共湖南省委通知停刊。共出版510期。
1982年县科委、科协、农业局、农学会根据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迫切需要科学技术普及的情况,联合创办《农业科技报》,为16开版,半月刊。社址设县农业局内。当年2月试刊,得到各级领导和农民好评,同年10月报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批准、省出版局备案公开发行。1984年列入《中国报刊名录》。发行范围主要是县内农村,同时与全国400多个单位建立交换关系。读者对象是全县广大农村干部、农民、专业户和农林场所、学校职工等。年发行量一般3万份,最高达5.3万份。《农业科技报》以宣传农业科学技术为主,同时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村专业户、重点户的先进事迹,刊载农、林、牧、副、渔业的有关知识和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医药卫生知识等。截至1986年底已出版106期。该报因办报方针对头,内容实用,深受读者欢迎。主编曾令君1986年加入湖南省科技期(报)刊编辑者协会,并选为理事。
报刊发行工作由中共洞口县委宣传部领导,邮政部门具体办理收订和投递事宜。50年代初发行的只有少量《人民日报》、《新湖南报》、《资江日报》等,订阅对象主要是县、区、乡党政机关和学校,自费订阅的很少。1952年全县发行量为3390份。1953年,中共洞口县委加强对报刊发行工作的领导,动员和鼓励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订阅,发行量比1952年增长近1倍。1958年出现高潮,全县发行报刊5.75万份,比1953年增长7.89倍,达到7.1人中有1份报刊。三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报刊发行量显著下降,1961年,平均56.4人才有1份报刊。1963年发行量开始回升,“文化大革命”高潮期间又下降,1977年的期发份数恢复到1958年水平,此后逐年增加。1983年《湖南日报》订阅数超过1.1万份,1984年《湖南科技报》突破2.7万份。1986年全县报刊期发数达10.89万份,平均6.2人有1份报刊,流转额60.11万元,人平报刊费0.88元。1979~1985年,洞口县连续7年评为湖南省报刊发行先进单位,受到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和湖南省邮电管理局的表彰和奖励。
第二节 通讯报导
一 通讯队伍
1953年中共洞口县委办公室干部6人成立通讯报导组,利用业余时间为地、省级报刊写稿,并在县直机关和各区乡组织业余通讯队伍40多人,《新湖南报》还派有1名记者常驻县内采写稿件。1956年9月中共洞口县委创办《洞口报》,配有编辑记者6人,各区乡镇均成立业余通讯组,部分村有业余通讯员,全县通讯员队伍扩大到160多人。1961年5月《洞口报》停刊,通讯员队伍减少到50多人。随后县广播电台自办节目。用稿量增大,又重新整顿通讯员队伍,通讯员增加到100多人。1969年洞口县革命委员会成立通讯组,配专干2人,1972年改为中共洞口县委通讯报导组,专干增至6人,1974年减至5人,1978年只剩2人,以后在县委宣传部配新闻专干1人。通讯员队伍由1972年的200多人发展到1983年的500多人。1986年经过审查认定,实有业余通讯员300多人,其中骨干通讯员120人。为提高业余通讯员业务能力和写作水平,中共洞口县委通讯组每年举办2~3期培训班,年终进行总结,表彰奖励上稿多、质量高的通讯员。县广播电台为帮助业余通讯员了解各个时期的报道中心,提示报导指导思想,交流写作经验,从1982年起办有不定期刊物《通讯往来》,每年出5~6期,最多的1982年出刊11期。
二 报导情况
通讯员(组)写稿,直寄各报社、电台编辑部,供报社、电台选用。50年代每年在《资江日报》、《新湖南报》上稿数约10~20篇左右。60年代增多,每年为上级新闻单位写稿400篇以上,采用50篇左右;为县广播站写稿千篇以上,采用约占40%左右。70年代以后,由于通讯员队伍的扩大,写作水平的提高,投稿篇数增多,投稿范围更广,被各种报刊、各级电台采用的稿件逐年增加。1973年向省级以上报刊发稿500多篇,采用70多篇,该年2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中共洞口县委通讯组采写的《湖南省洞口县商业部门正确认识农业生产形势,抓住支农关键,做好支农工作》,同时配发短评,在县内震动很大。当年为县电台写稿近2000篇,采用800多篇。1977年共向各级报刊、电台发稿4000多篇,采用千余篇,其中省级以上报刊、电台采用80多篇,该年3月2日《湖南日报》头版头条发表了中共洞口县委通讯组采写的洞口县委《精简上层,加强春耕生产第一线》的报导,对全县工作推动很大。80年代以来,发稿和用稿数量同步增长,一般每年为各级报刊、电台写稿在万篇左右,采用4000篇左右。1982年中共洞口县委宣传部和县广播电台对投稿多,采用多的通讯员予以奖励。当年县电台收到的稿件就有1.2万多篇,1983年增到1.6万多篇,加上对省市以上报刊、电台的投稿,全县总发稿数近2万篇,采用稿件5406篇。其中省级以上报刊、电台采用385篇。1986年省级以上报刊、电台采用稿增加到661篇,其中要闻由1979年的11篇增加到38篇。有些优稿在评选中获奖。黄明和撰写的《好姑娘真诚求爱,老战士欢喜成婚》一稿在《解放军报》发表后,被湖南省军区评为一等奖,曾伯钧采写的《洞口公路通四方》一稿获省一等奖,唐松茂采写的《石桥乡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建房上山》一稿获《湖南科技报》一等奖。
第三节 广播
1952年6月洞口县建收音站,配1人,隶属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与县文化馆合署办公,主要抄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录新闻。1956年改属中共洞口县委宣传部领导,编制增至3人。1957年4月改收音站为广播站,编制增至4人,播音地址由文化馆搬至柴苏巷。1974年5月建立洞口县革命委员会广播事业管理局,广播站隶属广播事业管理局领导,局站共有编制16人。1980年4月更名为洞口县广播事业局,干部职工增至33人。1982年在县人民大会场左侧新建办公楼和机房,1983年搬入新址。1986年底全局共有干部职工64人(含台、站、服务部)。
一 广播站 广播电台
1952年建收音站,抄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录新闻,编印成《收音简报》,发送县委领导及区乡镇。年底在县城安装高音喇叭两只,转播中央和省电台新闻,同时开始不定期播送少量洞口新闻,由播音员在话筒前直播,每次10分钟左右。从1956年起改每晚播音一次为早、中、晚三次,播音时间由每晚2小时增到每天3~4小时。1957年4月撤收音站建广播站,除转播中央、省电台节目外,开办不定期《本县新闻》、《新人新事》两套自办节目和一些地方性文艺节目。此后播音时间逐步增多,1969年每天早、中、晚三次播音时间达到6时10分,其中自办节目2时30分。1977年起《本县新闻》每天播出一组,自办节目走向正轨。由于自办节目内容真实、篇幅短小精悍、报导快、针对性强,同时特写、诗歌、小说、散文、曲艺等文艺稿件和录音新闻都有特色,1981年邵阳地区广播局对各县广播宣传进行检查评比,洞口广播站荣获第一名。1982年在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开展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宣传取得显著成绩,被评为湖南省先进单位。
1983年元月经湖南省广播事业局批准,洞口县广播站在全省首批改为洞口县广播电台,属县二级机构,定编播、机务人员10人。增加播音设备,配有550瓦有线扩音机1台,635型录音机4台,调频接收机2台,还有增音机、电唱机、稳压器等播控设备。1984年12月安装1台50瓦无线调频发射机,发射频率为102.7兆赫。自此,电台信号传输实行有线与无线相结合。
二 线路 喇叭
1952年6月建收音站时,只有交、直流五灯三波段收音机各1台,在县城装有2只高音喇叭,进行收音播音。1953年3月广播开始向农村延伸,利用电信线路传输信号,在花鼓乡浪山互助组(县办试点组)安装喇叭1只,广播首次进入农村。1957年4月新置500瓦和100瓦扩大机各1台,电唱机1台,交直流两用50瓦收音机1台,日本产磁带录音机1台,利用电信线路传输信号,使全县8个区和洞口镇通了广播,共安装喇叭37只。
1958年6月县财政拨款3万元,由邮电部门组织两个架线队,广播站派人参加,开始架设区至各公社和部分大队的电信、广播共用线路。年底各公社和部分大队通了广播,共安装喇叭70多只。同时相继建立石江、高沙、山门3个镇广播放大站。以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广播事业也不断发展。3年经济困难时期,农村广播网路建设基本停止。1964年建立江口公社广播放大站,并开始改电信、广播共用线传输为广播专用线传输,当年架通县城至木瓜公社第一条专用线,木瓜、江口公社还自筹资金开始架设至各大队的广播专用线,年底入户喇叭增至300只。1965年又架通木瓜至竹市公社广播专用线,年底广播专用线有60杆程公里。全县除区、公社、镇外,有38个大队、145个生产队通了广播,入户喇叭达680多只,并建立了黄桥公社广播放大站。至1969年底全县42个公社、镇通了广播,通广播的大队增加到106个,通广播的生产队增加到966个,入户喇叭4121只,并建立桥头公社广播放大站。
从1964年开始架设广播专用线起至1979年止,经过16年的努力,结束共用线传输信号的历史。县至各公社、镇专用线共花费14万元(含省地拨款),架设370杆程公里;公社、镇至各大队自筹资金67万多元,架设专用线计5624杆程公里。全县42个社、镇都先后建立起广播放大站,各大队选配了机线员,负责线路维修和入户喇叭的安装。至此,全县通广播的大队499个,通播率为3%;通广播的生产队5300个,通播率达92%;入户喇叭74000只,入户率为56%,喇叭音响率为82%。最高的1984年通广播的大队达97%,通广播的生产队达93%,入户喇叭91912只,入户率达62%,音响率达86%。到1986年由于个别村组管理不善,通播率略有下降,通广播的村为526个,通播率为94.3%;通广播的村民组6141个,通播率为96%;入户喇叭79232只,入户率为53%;音响率为82%。当年全县38个广播放大站更名为广播电视站。机线员转为全民所有制工人。各广播电视站和少数村播音室共配有扩音机182台,输出功率16760瓦,还配有收音机、电唱机150多台。
三 广播宣传
广播电台(站)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成绩突出,多次受到洞口县、邵阳地区、湖南省的表彰和奖励。1981年在《本县新闻》节目中,因在内客真实、篇幅短小精悍、报导快、针对性强等方面办出了特色,年终在邵阳地区对各县广播宣传工作的检查评比中获第一名。1982年在紧密配合农村改革宣传中取得显著成绩,评为湖南省先进单位,出席了在长沙召开的湖南省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1983年由于自办节目搞得活,新闻播出次数增加,在广播宣传上又有新的起色,该年4月由县广播事业局局长林汉阳作为湖南省县级局的唯一代表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第十一次广播工作会议,会上印发了《在农业改革宣传中,逐步形成舆论中心》的书面经验材料。1984年因自办《种好责任田》节目,在通俗易懂、适用、好记上办出了特色,创造了经验,赢得了湖南全省市、县台、站农编节目研讨会在洞口县召开。年底,邵阳地区进行好新闻评比,洞口县电台的《种好责任田》节目和《晚稻施肥讨论会》、《一份加急电报》两篇稿件获奖,其中《种好责任田》节目和《晚稻施肥讨论会》稿件获甲等奖。
广播时间 初建收音站时,每天早上播音1次,120分钟左右。1956年每天播音3次(早、中、晚),播音时间180—240分钟。1957年建立洞口县广播站,正式开办《本县新闻》、《新人新事》两套自办节目,播音时间逐步增多。1969年早、中、晚全天播音时间370分钟,其中自办节目时间150分钟。1983年后,全天播音时间增到390分钟,其中自办节目时间200分钟,1986年全天播音时间达到400分钟。后根据上级精神,减少自办文艺节目,自办节目时间只占总播出时间的33.75%。
转播节目 50年代初,全是转播中央电台和省电台节目。1957年后在每天的早、中、晚3次播音时间里,首先是转播中央电台和省电台的《联播节目》,中央台的《新闻和报纸摘要》、省台的《新闻》及部分文艺节目。1969年后每天转播中央电台和省电台的节目,占总播音时间的60%。1986年转播的节目有:中央电台的《新闻联播》、《新闻和报纸摘要》,省电台的《联播节目》和《农村生活》、《青少年节目》,以及中央台、省台的部分文艺节目。县自办节目(主要是文艺节目)减少,转播节目时间增加,占总播音时间的66.25%。
自办节目 1957年4月正式开办《本县新闻》、《新人新事》两套自办节目,但都不定时。《本县新闻》一周一般播出3~4次,每次5~10分钟。《新人新事》节目,一般3~4天播出1次,每次5~10分钟。1969年10月开始固定《全县联播》节目,每周一、三、五播出,二、四、六重播,每次30分钟。1977年《全县联播》改为《本县新闻》,每天播出一组,每次25分钟。1981年3月增设《听众园地》节目,每周播出2次,每次15分钟。1982年元月将《听众园地》节目一分为三,设置《种好责任田》、《对青少年广播》、《科学与生活》3个专题节目,每周2、4、6分别播出,每套节目10分钟。1983年又增设了《洞口快讯》、《雪峰文艺》、《听众点播》、《每周一歌》等节目。1986年自办固定节目有《洞口新闻》,每周6次,每次15分钟;《农业科技》,每周1次,每次10分钟;《科学与生活》每周1次,每次10分钟;《雪峰文艺》,每周1次,每次30分钟。临时性节目有《全县中心工作》、《商品信息》、《法制知识讲座》、《卫生知识》等。有条件的乡、镇广播电视站自办新闻节目,至1986年底全县已有15个乡镇自办新闻节目,其中青龙、洞口、木瓜、水东乡和高沙、毓兰镇办得比较好。
自办广播节目,初办时稿源较少,用稿也少。到60年代末期稿源增多,年来稿在千篇左右,进入70年代稿源丰富,年来稿在2000~6000篇,1981年达到6682篇。1982年实行对投稿多、用稿多的通讯员予以奖励,激发了投稿积极性,全年来稿12071篇,用稿2608篇。1983年来稿增至16010篇,用稿5021篇。以后取消了投稿、用稿竞赛,增设优稿奖励,年投稿数在8000篇左右。数量虽有下降,但质量提高。1986年有9篇稿件被邵阳市评为优秀稿件,获奖篇数为全市第一。
第四章 电影 电视
第一节 电影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执行委员会所属电影队第一、第二、第三队先后于民国26年(1937)8月1日至14日、民国28年(1939)6月9日至22日、民国32年(1943)11月24日至12月5日、民国33年(1944)1月7日至18日分别到洞口市(今城关镇)、智胜乡的菱角(今岩山乡境)、黄市(今山门镇)、水东桥、石下江、和康乡(今竹市镇)、平善乡(今花鼓乡)、曲塘(今大水乡境内)、蓼湄乡(今高沙镇)、蓼清乡(今西中乡)、教信乡(今石背乡)等地巡回放映了《上海抗战》、《茶房女儿》、《蒋公返京》、《西湖风光》、《新生活》、《卓别林》等无声影片及生产、卫生知识片。
新中国建立后,电影事业发展很快。洞口县最早的电影放映队是1954年8月湖南省派来的所属第48电影放映队。1955年首映彩色影片《梁山伯与祝英台》。1956年8月在省第48队基础上建立洞口县第一、第二电影放映队,设联队为管理机构。1963年3月联队改为电影放映管理站,随后建立第三、第四电影放映队,至1973年全县16毫米的电影放映队发展到10个。1979年10月改电影放映管理站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1965年10月改洞口公社礼堂为县城放映35毫米影片的电影院,1972年3月又在大正街原保险公司办公地点新建影院,该年首映朝鲜宽银幕影片《卖花姑娘》。1985年又首映国产立体影片《欢欢笑笑》。1975~1979年先后建立高沙、石江、黄桥、江口、山门5座35毫米的电影院,电影队建制随之撤销。1973年社办电影队兴起,当年发展了溪等15个电影放映队。以后逐步发展到大队办,个体办,农林场所厂矿企业办。1982年全县共有放映单位80个,其中国营电影院6个,社队集体办63个队(院)(内35毫米的电影院1个,16毫米的电影队24个,8.75毫米的电影队38个),农林场所厂矿企业办11个队(16毫米的放映队8个,8.75毫米的放映队3个)。1983年又发展社队放映单位42个,年末全县共有放映单位122个,平均4.49个大队、5564人有1个放映单位。社镇办简易电影院或售票点拥有座席30050个,平均每21个农民中有1个座席。当年放映7835场,观众达444.72万人次。1986年底全县放映单位共184个,其中国营电影院6个,乡镇集体院队50个,村办队10个,个体户办110个,农林场所厂矿企业办8个。有35毫米座机4台套,35毫米提包机14台套,16毫米放映机85台套,8.75毫米放映机114台套,发电机115部,幻灯机46台套。共有放映、管理人员562人,其中国家干部、职工78人,乡镇村集体人员484人。全县平均3个村3332人有1个放映单位,拥有座席45000多个,平均15人有1个座席。全年放映25022场次,观众2174万人次,放映收入73.73万元,发行收入25.67万元。
随着放映单位的增加,队伍的扩大,管理也随之加强。1979年建立了高沙、黄桥、石江、山门4个电影管理站,代行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管理该区域内集体放映单位的放映、影片供应、技术操作、财务、宣传等工作。
洞口县电影公司为发展壮大电影放映队伍,提高放映技术,从1971年起至1986年,先后举办技术业务培训班11期,参加学习的有800多人次。培训时间为20天左右。1983年开办的一期培训班,参加学习的有75人,学习时间40天。当年发展社、队放映单位42个。
第二节 电视 音像
一 电视
973年洞口县广播站购回第一台上海牌电子管黑白电视机。嗣后,少数机关单位陆续购买。1978年中共洞口县委机关购回第一台彩色电视机。1979年后,县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电视机逐步增多,并很快扩展到区、公社、镇、大队和农户。到1983年底全县有电视机1175台,凡有电源的地方都在购买。1986年底,全县拥有电视机13086台(内有彩色电视机1206台),平均每百户有电视机7台。其中城镇4500台,平均每百户14台。石江镇干木村1984年一次就购进电视机40台,接着又连续购进2批,全村拥有电视机120台,75%的农户有电视机,被誉为全县第一个电视村。
1979年6月国务院七机部驻县八〇四厂,在厂内(石江镇干木村境内)建起县内第一座功率为50瓦的电视转播台,收省雪峰山电视转播台二频道信号,发六频道,覆盖全厂及附近农村。1984年6月和1985年4月县无线电厂和邵阳市石江煤矿(均在石江镇境内)相继建立功率为5瓦和10瓦电视转播台,收省雪峰山转播台二频道信号,发九、十一频道。县50瓦功率的电视转播台于1985年元月在县城杉木山建成,配管理人员3人。装备2台功率为50瓦的转播机,收省雪峰山转播台二频道,发十频道。同年九月转播台改单层接收天线为双层接收天线,由转雪峰山二频道改转雪峰山七频道中央台电视综合节目。县城可收看省台和中央台两套节目。随后,山门镇、树林乡树林村和都溪瑶族乡的都溪村、鸡坳村等于1985~1986年先后建起5~10瓦小型转播台。至此,全县共有小型电视转播台10座,省台综合节目覆盖率为70%,中央台综合节目覆盖率为60%。
为适应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电视的管理、维修服务工作也随之加强。县广播事业局配有一名干部,负责建台的管理和节制。在维修服务工作方面,县广播事业局1981年成立服务部,并先后在城关镇和高沙镇设点3个,维修服务人员由开初的6人增加到1986年的20人。县五金交电化工公司也设有维修门市部;部分乡镇广播电视站和一些个体户设维修点。据不完全统计,1986年底全县共有广播、电视、家电修理门市部和维修点20多个。
二 音像
1984年6月城关镇企业办和文化站联合购回一台音像放映机,首次在城关镇会场售票放映。此后在高沙、石江、黄桥、山门、竹市、江口等地陆续出现。1985年底发展到16个放映点,其中集体办13个,个体办3个。系一种新的娱乐形式,为青年人所喜爱,有的放映点,白天晚上连续映出。音像片因发行渠道广,多为港台武功打斗片,有的内容不健康,禁片、黄色片时有出现。对此,县委宣传部组织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清理整顿。截至1986年底,全县共有音像放映点17个。
1986年在县广播事业局内设音像管理站,配干部3人,统管全县音像事业。改营业性放映为宣传教育性放映,改多渠道进片为音像管理部门统一发行,音像放映走向正轨。当年全县放映4500多场次,其中法制教育片78场次。共发行音像片238本,其中国产片168本。是年该站被评为邵阳市音像管理先进单位。
第五章 图书档案
第一节 图书
一 图书发行
1952年4月前,境内只有大纶书纸店(平元乡)、博文馆书店(蓼湄乡)、文星堂书店(蓼湄乡)、大同石印局(蓼湄乡)、宝金堂书纸店(和康乡)5家私营书纸店,经营教科书、教学参考书、小说等图书和少量文具。
1952年5月建立洞口县人民书店,配干部职工7人,在大正街租借一座公房经营中小学课本、教学参考书和小说等。年销售额在1.50万元左右。1954年省新华书店拨款在大正街新建营业室和办公楼,以后又拨款扩建,并更名为新华书店洞口支店。1960年再更名为洞口县新华书店。1955年至1957年县百货公司门市部兼营图书。1958年至1960年8月有桥头、洞口、黄桥、石江、花园、山门、江口、溪、竹市等9个人民公社开设集体图书经销店,公社管行政,县新华书店管业务,经济上自负盈亏。此后新华书店在高沙、石江、山门先后设图书专营门市部,职工增至9人。销售量扩大,年图书销售额5万余元。1960年9月公社图书经销店停办,由供销、商业门市部设图书营业专柜,配兼职图书发行员。全县供销系统门市部设专柜51处,商业系统门市部设专柜2处,另有集体图书销售点4处,个体书摊1处,共58处,形成全县图书发行网点。1965年销售额增至15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许多图书封存,除中小学课本和少量教学参考书外,多为马列著作和毛泽东著作,品种单一,发行量急剧跌落,1968年销售额只9万元,比1965年下降66.66%。1973年后,新版图书增多,原有封存书解冻,发行量迅速增加,又增设了黄桥、毓兰(1983年设,1986年撤)两个专营门市部,发展个体书摊22处,1986年底全县共有图书发行网点85处。经营品种除教科书、教学参考书外,其他小说、传记、科技、儿童读物等图书达4000余种。国家职工增至24人。年销售额达179万元,比1979年(44万元)增长3.06倍。
二 图书借阅
民国3年(1914)清代廪生、留日学生袁朴任蓼湄中学校长时,在校内创建高沙文化图书馆,自任馆长,藏书上万册,其中线装书8000余册,并有《上海大公报》、《天津益世报》、《上海申报》、《东方杂志》等20余种报刊,供校内师生阅览。抗日战争时期,曾伯祥任蓼湄中学校长兼图书馆长,将高沙文化图书馆由校内迁至高沙祖师桥阁厅,开设外借和阅览业务,每天接待读者百余人次。民国34年(1945),日本军队入侵高沙,烧了祖师桥,图书馆设施和藏书全部被毁。
洞口建县时未设图书馆,在文化馆内设图书室,从武冈分来图书200册,添置400余册,订阅报刊14种,对县城机关和居民开展借阅,每天接待读者几十人次。农业合作化时期,为开展宣传和普及文化知识,文化馆特制10个木质图书箱,每箱装有通俗文化读物和连环画册等30多册,由图书室分别送往花鼓乡浪山初级农业社,山门乡里仁初级农业社、石江乡高家初级农业社等地进行流动借阅服务。随后在高沙、石下江分别建立文化站,各站设有图书室,藏书千余册,报纸4种,杂志20多种,配文化专干,开展图书借阅。1958年由于体制变更,加之管理不善,图书遗失过多,两个站的图书借阅活动停止。县文化馆图书室的藏书经逐年添置,已达万余册,由于几易馆址,又无书库,分类管理不善,造成一定损失,但日借阅者近百人次。“文化大革命”期间,有的书停止借阅,有的丢失,工作人员又不稳定,图书借阅业务基本停顿。1978年后图书事业有了新的转机,借阅业务正常开展,图书购置量增大,藏书量逐年增多,阅览制度健全,借阅人数每天达百人次。
1983年4月9日分出文化馆图书室,建县图书馆,定编7人,实配3人。仍在文化馆内办公,开展采编、外借、阅览业务,每天接待读者120多人次。1985年起湖南省文化厅、邵阳市财政局、洞口县财政局先后四次拨款27万元,在县人民大会场左侧修建近2000平方米面积的图书馆。馆藏书遂年增加,截至1986年底,藏书达3.2万册,其中社会科学类3100册,自然科学类5100册,少儿读物3200册,文学艺术类18600册,其他综合性图书2000册;并订有报纸60多种,杂志300多种,发展有证读者1454人。馆内设有成人、少儿阅览室,配有阅览桌30张,座椅110只,20吋彩电1台,年借阅6.7万人次,年书刊流动率10.5万册次,工作人员增至5人。
馆内设有“读者园地”、“新书介绍”和街头图书宣传窗等。节假日开展“百科知识竞赛”、“法律知识竞赛”,中小学“理想、信念、攀登”读书大奖赛,作文、书法竞赛,书评、灯谜,诗歌朗诵,故事会,小学编报等读书活动。80年代以来还开展服务上门活动,把图书送到光荣院、监狱和劳教所,为“五保”老人和在押人员提供精神食粮。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从馆藏资料中选编《科技信息》小报18期,油印7200多份,免费寄给科技示范户、重点户、专业户等300多名读者。1986年还根据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特点,收集整理种、养、加工等257个条目、1028条实用科技资料,制作成183张图文并茂的图片,在县内乡镇跟踪服务,观众达8万人次。1984年在开展优质服务,创建文明图书馆活动中,受到湖南省文化厅表彰;1986年被评为县、市、省先进单位。
机关、厂矿、学校和农村图书室的建立和图书借阅,50年代就广泛开展,日趋活跃。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基层图书室的图书多数散失,先后建立起来的图书室也多数关闭。70年代后又逐步建立发展,至1986年底,全县有基层图书室177个,总藏书11.36万册,其中乡镇图书室27个,藏书7648册;村级图书室26个,藏书4300册;机关图书室13个,藏书7200册;厂矿图书室19个,藏书1.178万册;学校图书室92个,藏书8.27万册。为提高基层图书室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县图书馆举办培训班,培训了80名图书管理人员,并印发了《基层图书室业务知识》辅导材料。
第二节 档案
一 档案管理
(一)机构
1952年4月,在洞口县政府秘书室设档案室,配专职档案员1人。1958年10月17日,成立由15人组成的“洞口县档案资料利用委员会”,下设“洞口县地方档案馆”,配专职干部4人,各部门相继建立起档案室26个,配专职档案员1人,兼职档案员25人。到1961年,全县22个局级机关和60个区、社、镇,均建立了档案室,配兼职档案员。各大队也确定文书兼管档案工作,初步形成”四级档案网”。1979年后,县属二级机构陆续建立档案室。1980年4月,建立“洞口县档案局”,实行局、馆合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定编12人,到1986年全县有县属综合档案馆1个,各级档案室176个,共有档案管理人员330人,其中专职17人。具有大专文化的39人,占11.8%,高中和中专文化的189人,占57.3%。自1979年开始对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至1986年底共培训15期1521人次。
(二)资料管理
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是逐步加强和完善的。1952~1957年期间,主要是收集整理中共洞口县委、县政府机关的文件资料,共收集整理档案2856卷(册),其中文书档案1535卷,农业税分户减免征收清册1321册。1958年制订了《乡(镇)党委文书档案工作实施细则(草案)》、《人民公社文书处理档案工作暂行办法(草案)》等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开展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当年共收集整理积存档案7347卷,收编各种资料349万件。从1963年开始,分期分批接受县属机关1952~1959年的文书档案入馆。全县共接受23个全宗,1968卷,加上原有的,县档案馆共藏档案53个全宗,10441卷。1965年中共洞口县委先后组织74名干部,将县档案馆和县机关原来保存的19558卷档案,重新清理组卷,共计组成新卷20527卷。各区、社(镇)、大队也组卷6125卷。为适应战时转移档案需要,县、区、社(镇)、大队均添置了一批战备档案箱。1958年因收集资料多,保管有困难,将各区、乡(镇)上交县档案馆的土地房产证烧毁一部分,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工作受到冲击,档案管理专职人员由原来5人压缩到2人,一些人借清理黑材料之名,烧毁、散失一部分档案,造成部分档案资料残缺不全和失密。
1977年后,中共洞口县委、洞口县革命委员会加强了档案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充实档案馆、室力量,修建库房,增添设备,除按时接收区、乡(镇)和县直局以上单位的档案进馆外,还广泛收集和征集了一些史志、族谱及散失在社会上的历史资料,丰富了馆藏。1986年底馆藏量增加到102个全宗20672卷。馆内不仅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业档案、声像档案,还有历史资料、风土人情、奇闻异事、自然灾害、文件汇编等98种6857册。
二 档案利用
档案是重要的信息资源,自收集整理馆藏档案以来,为党政机关制订政策、编制计划、编史修志、提拔干部,解决山林、土地、水利、房产等权属纠纷,落实共产党的政策等方面提供了大量、系统、准确的原始资料和凭证,在四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1979~1986年统计,县档案馆共接待查档者4428起,9848人次,调阅各种文件资料19505卷次,其中最多的一年是1986年,接待913起1565人次,调阅10848卷(次)。该年为县内46起山林纠纷、52起房产纠纷提供了原始依据。接待为落实政策查阅资料的62起,为35名同志平反了冤假错案。接待清理1979年来农村建房用地查档人员131起,为建房户提供了批准占地的原始资料,如大水乡经过查阅档案,使27户丢失批准占地许可证的农户免受处罚,对19户冒充丢失许可证的农户处以罚款。1980年来,中共洞口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用馆藏资料和调查研究的资料,先后编写了《地名志》、《土壤志》、《交通志》、《气象志》、《组织史》、《洞口党史丛书》、《农业区划集》等资料23种。还为县属42个二级机构复制931份档案,弥补了原有资料的不足,完善了二级机构的档案。
第三节 地方史料
洞口县为新置县,地方史料贫乏。经档案部门多方收集,馆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史料只有4种。即《宝庆府志》(1~40卷)、《武冈州志》(1~20册)、《武冈州乡土志》(上下册)、《蔡母王夫人荣哀录》(上下册)。馆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编印的史料有20种。即《可爱的邵阳》、《洞口县地名志》、《洞口县土壤志》、《洞口县农业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报告集》、《洞口县农业区划地图集》、《洞口县社会经济、科技综合发展规划报告集(1980~2000)》、《洞口县中长期规划数据集(1980~2000)》、《洞口县中药材资源普查资料汇编》、《洞口县水利电力资料汇编》、《洞口县灾害性天气志》、《洞口县公路河道调查资料集》、《洞口县党史资料丛书》、《洞口县文史》(1~2集)、《洞口县文物志》、《中国民间歌谣集成湖南卷·洞口县资料本》、《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湖南卷·洞口县资料本》、《中国民间谚语集成湖南卷·洞口县资料本》、《洞口县地形图》、《洞口县行政区划图》等。
第六章 文物 胜迹
第一节 文物
一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81年2月洞口县政府公布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26处。
文昌塔 位于县粮食局机关院内,塔附近原有文昌阁,因而得名。文昌塔始建于清咸丰十年(1860),七级八面,高42.66米,围37.33米,脚深6米。基脚及底层为石灰岩条石砌成,二级以上由青砖石灰浆砌。宏伟壮丽,结构严谨,内设螺旋式梯级甬道,穹庐式圈顶。檐面和中心内壁均有彩画装饰,铁瓦盖顶,飞檐翘角,四周八个斗角悬有铜铃。塔顶有常绿树数株,如冠似盖。进门石柱上刻有一联:“碧水环流地疑蓬岛,青云直上人在琼霄”。内壁有增生、岳藩、显庆、松川等人题诗。文昌塔与迴龙洲隔江相望,人言迴龙如舟,文昌似篙,相映成趣。
青云塔 位于城东8公里处木瓜乡大胜村车田组大匡山。清同治四年(1865)建。砖石结构,五级六面,高17米,围14米,底层有半月形大门,门两旁有对联:“胜据山河钟洲气,光联奎壁启文明”。门上首三幅石雕图案:正面双龙抢宝,两侧双龙戏水,工艺精湛。现塔身基本完好,仅顶部和二级右侧1971年遭雷击略有损坏。
云峰塔 位于洞口县城南17公里处高沙镇云峰村云峰岭。清光绪二年(1876)建。砖石结构,五级八面,高17米,围14米,耸立于蓼水南岸,登高鸟瞰,古镇高沙尽收眼底。塔底层青砖多次被盗,几经修补,目前仍有一大窟窿,严重影响塔身牢固。顶端檐角八只铜铃仅存其一。铁顶1972年被狂风吹落半截。
杨氏宗祠 位于县城东30公里的树林乡金塘村。始建于清宣统二年(1910),竣工于民国4年(1915)。砖木结构,高7.33米,占地872平方米。建筑布局合理,工艺奇特,柱壁雕刻栩栩如生,极富民族传统特色。为全县保存最完好的宗祠。
水东桥 又名遇仙桥,位于水东乡水东、杨湾两村交界处,跨黄泥江。始建于明末,清同治四年(1865)重修,光绪三年(1877)和民国14年(1925)两次补修。系木石混合结构的平桥。八墩九孔,桥长86米,宽5米,高5米。桥上木桁架38扇。两端各有石阶10余级。系传统民族桥梁建筑。1984年洞口县政府拨款3000元维修,现除桥亭顶阁拆去外,其余皆保持原貌。
水南桥 位于县城南17公里的高沙镇山塘村。跨烘溪水。建于明初,清康熙年间重修,后圮。道光十六年(1836)里人复修,为墩四、亭八。桥长23.3米,宽3.33米,高5米。木质结构。建筑工艺高超,桥架看不到闩,至今不倾斜,民间流传:“水南桥上半个闩,哪个寻到是神仙”。
大田桥 位于县城北7.5公里的木瓜乡楂林村。清光绪三年(1877)建。后因狂风吹塌,民国29年(1940)重修。1954年傅舒友等9人倡议补修。为两墩三孔平桥。桥长42米,宽3米,高4米。有桁架14扇,上建木亭、阁楼。古为洞口、山门之通衢。
五龙拱圣石雕 位于县城北8公里的岩山乡月塘村张氏宗祠的大门上。民国元年(1912)修建张氏宗祠时,由名石匠邹金兴、邹富兴镌刻而成。整个雕刻由3块大条石组成,门首条石雕3龙,龙头均仰起相戏,龙身分别穿石而过,有隐有现,龙尾翘起笔立。左右两侧方形条石,各雕1龙,龙头昂起,龙尾婉转,意与3龙龙头相视。3幅雕龙,构成五龙拱圣。造型美观,工艺精巧。现张氏宗祠已拆,石雕保存完好。
观澜义学 位于县城南18公里的高沙镇云峰村。高沙例贡生袁敏于清嘉庆十三年(1808)秋倡议,偕同里人立文昌社,并首捐田160余亩,积久又置田360余亩,经20余年积蓄,并募于乡间,于清道光十五年(1835)夏始建义学,落成于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秋。建有厅堂、斋房、杂室90余间。清道光二十年延师开馆。举人曾绍成为之撰序,宝庆知府黄宅中,廪生曾源泗及袁敏本人撰有《义学记》,均立碑刻于义学内。清末人皆称义学为书院。原有义学校舍,年久腐烂,均已翻修为砖木结构楼房,其石刻碑记尚存。
金龙山 又名金龙寨,俗称鸡笼寨,位于县城东16公里的竹市镇金龙村。海拔435.1米,方圆1公里许。山势雄伟,状若金龙,故得此名。山下平溪东流,山上怪石嶙峋。旧时山巅有一寺院,掩映在绿树丛中。有灵泉一口,涓涓清流终年不断。寺内常居僧侣数人,香客云集。1945年日本侵略军炮火炸毁寺院,仅有碑文残留,遗址可辨。
回龙洲 位于城关镇东侧。平溪江至此,夹洲环流。洲约0.5平方公里。古木参天,风景秀丽,是古今游览胜地。明末进士方密之曾留句云:“绕过清溪犹仙岛,人从何处问苍天”。旧时洲上曾建迴龙庵,今不存。1954年设迴龙洲管理所。
西崖洞 位于县城东36公里的黄桥镇高塘村龙潭铺平溪江与赧水汇合处。渊泓石洞俯江,宽敞如室,洞口怪石嶙峋,风景秀丽。历代名人贤士在此题词赋诗者甚多。洞门昔人刻有“西岩洞”三字,洞内壁上刻有“曲水西岩下,潭空龙自潜。夜深晴亦雨,春暖晓还烟。棹短芦花外,轻鸥浅水边。自惭劳宦辙,安得学逃禅”的诗句。为黄桥八景之一。《宝庆府志》《古今图书集成》均有记载。
高登山普照寺 位于县城西88公里都溪瑶族乡堆上村境内。海拔1581.4米,清嘉庆二十二年(1817)冬,里人在高登山建普照寺,全为料石结构,柱、壁、椽、瓜、梁、瓦均为青石凿成。全寺分正殿、内殿、禅房、灶房。左右均有偏房,为寺僧住所。建筑面积760平方米,规模宏大,结构精巧。正殿石柱上对联曰:“高建祇院宽眼界,登斯胜地谅心惊”。嵌山名于联首。现寺院两侧偏房已毁,石瓦多处滑落,主体建筑基本完好。
瓦盖墙守节牌坊 位于县城西20公里的西中乡福田村瓦盖墙。为邓光衍之妻曾氏守节32载,经批准于清乾隆三年(1738)十月建。牌坊高8米,宽5.5米。系纯青石结构,一字形并排,四方形石柱4根,柱之间有方块条石穿闩,基部有人字形石块相撑,中间两柱的撑石上雕有2狮,形态毕肖。牌坊顶部由石块覆盖,四柱上端有鳌鱼尾翘起,上方中央两面刻有“圣旨旌表”、“节孝”、“节孝流芳”横额,两旁有“节义长留史册,孝名远播乾坤”对联。
大合村守节牌坊 位于县城北25公里的山门镇大合村。为尹道能妻吴氏25岁守节而立。清乾隆五年(1740)十月八日建,牌坊高5.5米,宽6.4米。一字形直立四根石柱,用长形条石闩穿连接。柱石前后置鱼鳞形石块相撑。柱上建檐,顶为石块覆盖,系纯青石结构,上方中央直书“圣旨旌表”,左右分别刻有“节孝永垂”、“流芳万代”横额及双龙抢宝、双凤朝阳等图案。
红军烈士墓(二处) 1935年12月21日,中国工农红军红六军团进驻李家渡(今西中乡境内),次日上午9时左右,敌机窜来狂轰滥炸,一红军战士为掩护当地一小孤儿,连中敌机数弹,壮烈牺牲。同时还有17位红军战士也中弹牺牲。在当地群众的协助下,红军部队把他们安葬在王家湾。1938年改葬长连界。1972年3月中共西中公社党委和西中大队党支部,为之立碑。1935年12月红军长征路过毓兰,某部司务长不幸牺牲,在当地群众协助下,安葬在毓兰镇瓜铺村丝草冲,并为之建墓立碑。
革命烈士墓(六处)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在剿匪战斗中牺牲的兰指导员、马班长、邱福田战士纪念塔,位于江口镇柳江坪。为剿匪牺牲的中国人民解放军7名烈士墓(其中排长1人、战士6人),位于鼓楼乡七渡水村油麻冲。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杨排长、赵班长烈士墓,位于竹市镇向阳村油铺坪。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在阻击战中牺牲的3名烈士墓,位于水东乡水东村癫子坳。为剿匪牺牲的5名中国人民解放军烈士墓,位于青龙乡石塘村寨子坳和大冲两地。
抗日阵亡将士纪念塔 1945年3月,日本侵略军进犯江口,中国陆军第七十四军第五十七师和第一百军第六十六师一个团,协同作战,日军全部被击溃,国军亦阵亡300多人。安葬在江口镇街口湘黔公路旁。1946年国民党政府为之建墓树碑立塔。蒋中正书题:陆军第七十四军湘西会战阵亡将士纪念塔。陈诚、何应钦、王耀武等分别题词嵌碑。“文化大革命”中纪念塔被毁。1985年洞口县人民政府与江口镇集资复修纪念塔于丛山坳。
历史名人墓(二处) 清代名将都督刘钺墓,位于西中乡新店村。辛亥革命云南都督、四川都督兼省长蔡锷之父母墓,位于横溪乡金鸡村虎形地。
二 文物普查
1986年4月成立洞口县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织16人的文物普查队伍,于当月8日开始,历时100天,对全县9个区镇的38个乡镇536个村的文物进行普查,发现一批古建筑、古遗址,收集了一批流散民间文物。经上级文物部门鉴定,全县古墓葬有茶铺乡麻山村油麻冲、洪茂乡石山村姜家山和石门村马安山等59处;古窑址有木瓜乡木瓜村瓦渣山、黄桥镇复兴村上屋场、花园乡花园村和尚冲等15处;古桥梁有醪田乡的花桥、桐山乡的仙人桥等30座;古祠堂、寺庙有江潭乡的王氏宗祠、竹市镇金寨村的白莲寺等14处;古文化遗址有马鞍乡龙山村扩口岩、邵阳市茶铺茶场的罗家岩等11处;古城址(建兴县)1处和古石刻多处。收集出土文物170件、流散文物66件。
三 库存文物
经市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县文物部门库存文物共245件,其中出土文物170件,收集流散文物66件,红军长征途经洞口保存的文物9件。这些文物中有国家二级文物2件(均为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的“圣天敕命”);三级文物10件(战国时期的青铜斧1把、青铜钺1把、清代的十八罗汉石印1枚、宋代的青瓷罐1个、明代的木柄铜锤1个、清代的绒绣宫灯1个、红军步枪刺刀1把、红军用过的马灯一盏、红军用过的竹碗1个、红军送给群众的帐帘1块)。
四 文物保护
1976年在洞口县文化馆内配一名干部兼管文物工作,但活动较少。“文化大革命”中,有的文物被作为“四旧”破坏或销毁。1979年县政府在文化馆配一名专干,并开展了地面文物普查,广泛宣传文物知识、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使市茶铺茶场两架塘组工人李永禄在屋前作砖挖出的“多角壶”等文物能够得到保护和上交。县政府首批公布文昌塔等10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1年县人民政府再次发出文告,公布全县26处(含前10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给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树立标志,划定保护范围,成立保护机构,确定保护人,建立文字档案。并发动组织群众集资、政府适当拨款,修复了江口抗日阵亡纪念塔,岩山、竹市、水东、鼓楼革命烈土墓,水东桥和月塘五龙拱圣石雕。
第二节 胜迹
读书岩 位于洞口县城东2公里的花鼓乡花鼓村羊丝村民组,洞内面积约200平方米,明末桐城进士方密之曾住此读书著说3载。洞门口修有观音阁,终日香火不断,后人以此为地名。读书岩与迴龙洲一水相隔,风景优美。清·刘纪廉曾撰有《读书岩记》(全文载清光绪《武冈州志·艺文志》卷三十七),赞曰:“斯岩也,窍北通南,宏中肆外,潇洒日月,啸傲烟霞,信乎天造地设以贻斯人者,宜先生读书纂述,三载于斯乎。”现读书岩遗址可寻,观音阁不存。
洞口塘 又名九丈潭。位于县城西4公里处,系平溪江出口。该处北耸犀牛石,南立狗爬岩,双壁对峙,江流穿石而出,乃成深潭。旧时石壁上曾刻“龙王阁”三字和方密之诗数首(原文载《武冈州志·艺文志》),今字迹不可辨。潭边石碑镌清人戴宗槐所撰《洞口记》碑文一篇载,(《武冈州志·艺文志》卷三十六),碑已不存。洞口塘地势险要,历为兵家所争。1945年王耀武曾率部在此重创日军。
望乡山 位于县城北38公里的桐山乡望乡村,海拔931米。《武冈州志》载:“望乡山为清置武冈境内四隘之一”。这里山高岭峻,是山门通往溆浦、龙潭要冲。隘口建有望乡山亭,为路人憩息饮茶之所,相传元时张、李二练师求仙于此,兴云降雨,在此遇难,乡民建庙崇祀。山上有二练师墓。今亭、墓均存。
第七章 文化市场管理
第一节 机构
1985年前,洞口县无正式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外来演出单位的接待和文化市场的管理,由文化部门负责。1986年3月17日成立洞口县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由一名副县长任主任,宣传部1名副部长任副主任,公安、工商、文化、广播事业局各1名负责人为委员。各乡、镇确定1名副乡(镇)长负责,吸收宣传委员、文化站、广播站的同志参加,管理区域内文化市场。
第二节 管理
管理范围:有书刊市场,包括书刊的出版、发行、出租和字画裱贴的经营;音像市场,包括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出租等;演出娱乐市场,包括各种专业、职业剧团和民间艺人的经营性演出场地、舞厅、音乐茶座、游乐场和桌球、电子游戏等。
对上述文化市场的管理,重点是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规定,按照规定收缴、清理书刊、音像制品中的反动、色情、淫秽、封建迷信和非法出版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定调整经营网点,搞好核证换证。组织经常性检查和突击性清理。1986年春,由宣传、文化、广播、公安、工商联合组织检查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收缴淫秽音像片带170本,录音磁带240盒,对5个违背规定的音像放映点进行罚款处理,共罚款6000余元,吊销营业执照3家。收缴反动、色情、淫秽、封建迷信、凶杀暴力以及各种非法出版物2017册套,就地封存书刊1771册,烧毁各种非法刊物5000余册和裸体扑克、挂历、明信片30多套。查处非法印刷出版的刊物4种。取缔地下印刷厂1家,收缴油印机1部。查处无证经营演出团体3家。城关镇文化站对文化市场管理成绩显著,1985年和1986年连续评为邵阳市文化市场管理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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