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看守 劳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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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洞口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1474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看守 劳改
分类号: D631.7
页数: 1
页码: 498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1952年,建立洞口县看守所,负责关押看管未判决的罪犯或已判决因刑期短不需要送往劳改场或外地监狱的罪犯。几经翻修,到1986年已建成一座标准式监房,计901平方米,监房内有自来水和卫生设施,通气良好,宽敞清洁。同时,还修建了一座附属建筑,计244平方米,供看守人员居住。1980年成立洞口县司法局,狱政归其管理。1983年10月,建立桥头拘役所,先后共收劳改罪犯457人,经过教育改造,其中提前释放50人,刑满释放218人。拘役所于1986年冬撤销,余下189人分别转送邵阳市茶铺劳改队和邵阳市白田劳改队改造。
关键词: 劳改 看守所 洞口县

内容

1952年,建立洞口县看守所,负责关押看管未判决的罪犯或已判决因刑期短不需要送往劳改场或外地监狱的罪犯。几经翻修,到1986年已建成一座标准式监房,计901平方米,监房内有自来水和卫生设施,通气良好,宽敞清洁。同时,还修建了一座附属建筑,计244平方米,供看守人员居住。 1952年4月洞口县公安局管辖两个劳改队:一是石江劳改铁厂,1953年撤销,后在花鼓乡建立黄公滩劳改农场,强制已判罪犯的劳动改造;二是看守所设劳改队,开办织布厂,1958年改为竹木加工厂和蔬菜组(在城关镇羊屎垴开辟五六十亩场地),1960年撤销。1980年成立洞口县司法局,狱政归其管理。1983年10月,建立桥头拘役所,先后共收劳改罪犯457人,经过教育改造,其中提前释放50人,刑满释放218人。拘役所于1986年冬撤销,余下189人分别转送邵阳市茶铺劳改队和邵阳市白田劳改队改造。

知识出处

洞口县志

《洞口县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本志上限起于1840年,下限止于1986年。记述洞口县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全书共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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