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洞口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81120020210001474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看守 劳改 |
分类号: | D631.7 |
页数: | 1 |
页码: | 498 |
摘要: | 本文记述的是1952年,建立洞口县看守所,负责关押看管未判决的罪犯或已判决因刑期短不需要送往劳改场或外地监狱的罪犯。几经翻修,到1986年已建成一座标准式监房,计901平方米,监房内有自来水和卫生设施,通气良好,宽敞清洁。同时,还修建了一座附属建筑,计244平方米,供看守人员居住。1980年成立洞口县司法局,狱政归其管理。1983年10月,建立桥头拘役所,先后共收劳改罪犯457人,经过教育改造,其中提前释放50人,刑满释放218人。拘役所于1986年冬撤销,余下189人分别转送邵阳市茶铺劳改队和邵阳市白田劳改队改造。 |
关键词: | 劳改 看守所 洞口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