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园林绿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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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邵阳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1120020210000751
颗粒名称: 第五篇 园林绿化
分类号: TU986
页数: 34
页码: 734-767
摘要: 本篇记述了邵阳市城市建设园林绿化的情况,概括了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管理等。
关键词: 绿化规划 园林 建设

内容

概述
  邵阳园林最早见于唐代,以山水园林居多。宋人定名的“宝庆十二景”中,双清秋月、佘湖雪霁、洛阳仙洞、岳平云顶、白云樵隐、六岭春色、桃洞流香、石门献翠、神滩晚渡均属山水园林,仅山寺晓钟、莲池古香、龙桥铁犀以人文入景。
  清道光年间,邵阳城区出现私家园林——谢家花园。民国时期,私家园林增多,有王家花园、刘家花园、湖山别墅、亿园和逸园5处。同期,中山公园、蔡公祠等纪念性园林相继形成,城区始有公共绿地。至新中国成立时,仅双清秋月、白云樵隐及六岭春色、莲池古香的部分景点尚存,其他景观已失去往昔特色,有的甚至荡然无存。
  新中国成立初期,百业待兴,园林绿化未能顾及,私家花园先后被毁,纪念性园林也被他用。
  1956年春,在邵阳专署和市人民委员会部署下,共青团地、市委组织青年、学生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揭开有组织地绿化城区的序幕。是年,将“双清秋月”景点扩改为公园;在市中心的南部新辟城南公园;组建城南绿化班,配备专业人员;庭院绿化从党政军机关、学校、医院,逐渐向工矿企业、居民院落发展;行道绿化随之起步,以后一直没有中断。1963年,筹建东塔植物园,专业性园林苗圃已见雏型。
  “文化大革命”10年,受运动干扰,行道绿化停停打打,庭院绿化凋零衰败,公园建设屡遭破坏,公共绿地残缺不全,导致日后建设和管理的困难。
  1978年起,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得到恢复和发展。是年,市绿化队升格为市园林管理处,有职工69人,形成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专业队伍。为适应绿化需要,在城南公社梅子井和江北公社南岗冲建设苗圃基地。1982年,增建东塔公园和水府庙小游园,初步形成以人民广场为中心,多向布点的城区公园格局。园林绿化逐渐步入正规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是年开展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动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绿化郊区、美化城区、净化环境付诸行动。1985年,街心绿化兴起,建成人民广场塑像和彩色音乐喷泉。1986年,建成融绿化、美化于一体的西湖路。1989年,集园林亭廊、行道绿化、小品雕塑成一线的邵水西路绿化等工程的竣工,标志着城市园林绿化迈上新的台阶。1988年以后,对公园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和“以地生财”、合资办园的管理体制,开始园林绿化经营改革尝试。随着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活动的展开,庭院绿化更为普及,涌现出湖南省新华印刷二厂、市自来水公司洋溪桥水厂、邵阳液压件厂、邵阳师范学校、邵阳职工疗养院、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武冈师范学校7个省级花园式单位和邵阳茶厂等40个市级花园式单位。
  邵阳城区园林绿化基础差、起点低,在财政困难的条件下,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园林职工为扭转绿化落后状况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到1990年底,城市建成区园林绿化总面积为354.5万平方米,义务植树达459.2万株,绿化覆盖率21.73%,人平公共绿地面积1.01平方米。园林绿化总面积、绿化覆盖率均逐年增加。1990年,由园林部门直接经营管理的3个公园和1个小游园,总面积18.7万平方米,年游园人次158万,年园林收入31.9万元。26条主要道路的行道树,总长38公里,植有法桐、香樟、广玉兰、花石榴、七里香等17种乔灌木,达17157株。2个苗圃基地,总面积为15.14万平方米,存圃苗木、花灌木53科71属165种,12.5万株,价值18.6万元。3个花圃,面积1.8万平方米。城区还有多家个体开办的花木行店,专事苗木花卉的销售,其货源大都来自外地,补充和满足庭院绿化特别是家庭美化的需求。
  邵阳园林由于投资有限,管理水平较低,3大园林绿化指标(即绿化总面积、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在全省同类城市中尚处后进状态。加之市民绿化意识较差,成效不甚显著。
  第一章 园林
  第一节 城区公园
  一、城南公园
  城南公园位于邵阳古城区之南,占地10.76万平方米。1955年秋始建。公园位置适中,环境条件好,园内绿化覆盖率70%,活动场景宽,设施较完善。园内主要景观均为人造的娱乐性设施,有儿童乐园、旱冰场、风雅楼茶室等建筑,配以植物造景的喷池花坛群、环园道,点缀着凉亭、躺椅,还有占总面积50%的尚未开发利用的自然型乔灌木丘地,是一处以儿童游乐为主,适合不同年龄层次、不同爱好的人们憩养、娱乐的场所。
  该园原是山野土丘。建园时,共征用城南三角塘乡戴家坪村土地12.02万平方米,连同13户农舍,用竹篱圈入为界。1956年,以学生义务劳动所筑的三合土道路为主道,随地形曲折2.36公里,串联“桃花”、“快活”、“横冲”3座木结构简易小亭。在中心山丘建2层的青年俱乐部,为主建筑物,系砖木结构。下设乒乓球和棋艺室,上辟舞池,建筑面积399平方米。靠此楼西北,改农舍为茶室,设临时敞厅,内置椅百余。东改干打垒住宅作动物园,饲猴养鸟。西扩水面8100平方米。南有露天剧场供业余演出。剧场外北侧有坪,备有跷板秋千。北山麓辟池种荷,丘壑山坡分片群植桃李、杨梅、丹桂、石楠、香樟,间以枫香、乌桕,林下丛植杜鹃、蔷薇。主道两则种枫树,局部小径种竹,坳间田土育苗。北门为主出入口,系3拱门牌坊,面向城南路与中心路交岔口两侧(后改在T型交岔口)。入口内小广场配置花坛群和假山水池。公园初期建设总投资4.2万元。1956年5月1日免费开放。当日游人达4.5万之众。
  1959~1965年,动员群众大种大养,部分风景林被经济林所替代。有8户农民返迁入园定居。公园交归市农业局管理,基本变成农作物园。“文化大革命”时期,公园被斥为“封、资、修”的典型,无法正常管理。先后有市无线电厂(今电子计算机厂)、电器安装公司(今市电机厂)、市图书馆、市建筑设计室(今市第一建筑规划勘测设计院)等踞园从业。园内剧场被毁,青年俱乐部被占至今。
  1976年后,公园重建花圃、东西两向围墙、北大门、东侧门、临街花墙等,总投资14.8万元。1980年,公园开始设施配套。市建委投资19.5万元,新建儿童乐园3800平方米,风雅楼茶室505平方米,地下游览区入口管理房80平方米,花木商店35平方米,厕所2处46平方米,小广场2100平方米,道路840米,围墙486米及水电配套设施,整个工程9月底完工。10月1日开放,实行入园门票制,每券收费0.03元。
  1982年初,市建委投资8.2万元,由市园林处设计施工,建露天旱冰场。旱冰场座落在荷花池上,场呈圆形,直径40米,由98个砖柱和钢筋混凝土整体梁板组成,总面积1357平方米。投入使用时,正逢城内盛行“溜冰热”,生意兴隆。同年,市人民政府拨款18万元,将市电机厂迁出公园,厂房交公园安排使用。1984年开始,扩改儿童乐园,于1985年完成,10月1日开放。儿童乐园为公园主体建筑和中心活动场地,占地6300平方米,用铁栅圈围。园内新建亭、廊、厅小品建筑一组,建筑面积274平方米。亭呈圆形,内置电动宇航车,一次可乘坐儿童22人。廊分两节,一节由北向入口曲折连接方厅,北向为实体墙,南向由景窗组成;另一节为通开式,由方厅连接圆亭,廊门入口处置一电动风车,可乘5人,系市妇联捐赠。沿廊窗至厅墙外,有曲形荷花水池。方厅内先备有保龄球、激光打靶等,后改设弹跳房,添置哈哈镜、摇摆车等,并常作花卉盆景展览室。厅外设有2匹声控电马。在园内还辟有3个儿童活动坪,分别配置电动飞机、电动摩托车、电瓶车、空中吊椅及秋千、跷板、转椅等。
  1986年后,公园完善配套附属设施。是年6月,公园北大门东西两侧的花木商店和饮食店竣工营业,面积127平方米。同年,绕公园中心地段筑4米宽混凝土环园大道1418米,耗资2.5万元。1988年5月,在规划中的人工湖东北角建“十”字亭1座,造价3万元。当年,儿童乐园引进外地个体户小火车1列,投入营运,首开园内公私合营的纪录。合营期满后,公园职工集资2万元,将小火车进行翻新,改造成形象逼真的中型游乐火车,一次可乘客22人,开创职工集资办游乐事业的先例。1990年,承包旱冰场的职工大胆创新,利用场地开设露天舞厅,白天溜冰,早晚跳舞,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年,城南公园有职工76人,游园人次达到80万,创游园收入35万元。
  二、双清公园
  双清公园座落于资邵两水汇流处下游1.3公里处,占地1.42万平方米。从双清路或五一北路皆可入园。园中亭阁相映,曲径通幽,颇具古典园林之风采,自古列“宝庆十二景”之首,是一座以自然山水见长的小型园林。
  双清公园前身为“双清秋月”景点,始建于宋代。原有双清亭、登云阁、揽翠亭、高庙和亭外亭。民国28年(1939),湖南《中央日报》社从长沙迁邵,踞景区为社址。民国32年,报社纸库失火,双清亭、登云阁和揽翠亭均付之一炬。
  新中国成立初,除亭外亭巍峨屹立在砥柱矶上,“双清秋月”其他景观已破损严重。1952年,因无人看管,寺庙中大小贴金匾额和偶像被劫扫一空。
  1956年春,市人委组织力量修复“双清秋月”景点。将双济亭和北山头圈入园内。增建单列式4圆柱3门的砖木结构入口牌坊。在入口与寺庙之间,叠山为屏,用隧道曲通,取名“又一村”。并废九子太保殿,改偏殿为茶室,装修亭庙,复制泥塑,藻绘壁画。同时,建圆形犀牛池于入口内小坪中。公园于是年中秋节(9月18日)免费开放。有职工1人,居园管理。
  1958年,市制革厂借用园内制高点建高位水池,10年后又将船泵改为塔泵,给公园管理留下后患。“文化大革命”期间,大破“四旧”(即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园内泥塑、壁画、木雕被捣毁殆尽,部分诗碑文物被毁。
  1978年4月,市革委拨款14万元,由市园林绿化队具体负责,修整全园。当年内完成大门牌楼、亭外亭、外围墙和内砖栏杆的维修,增建票房和“双环门”景点,泥塑高庙门楣上方的“王母庆寿”神话雕像。并筑园道,铺设水电,改建厕所。次年修缮关圣殿、双济亭,改犀牛池为青蛙戏水喷泉;于“双清秋月”旧界增建入胜门;新建双清亭、猴舍和管理房;复制清代名士诗碑,定名为双清公园。1979年10月1日开放,每券收费0.03元。1980年,公园亭阁诗碑被列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5年,关圣殿重新装修,再塑关羽、关平、周仓像。改偏殿为观音殿,殿中立3.4米高观音坐像,两厢立18罗汉木雕,殿前护墙上泥塑“水淹七军”、“空城计”、“三顾茅芦”等三国故事壁画,自成一景。装修工程于翌年9月完成。至此,双清公园的主要景观有亭外亭、双清亭、关圣殿、观音殿、喷泉、飞来石、双济亭、双环门、动物角、又一村(因假山裂缝于1989年暂时封闭)、名士诗碑等。1990年,双清公园有职工13人。年游客量为12万人次,门票收入年均1.5万元左右。
  三、东塔公园
  东塔公园位于市东区东塔岭,园以塔名。全园以塔为中心,向四周拓展,占地6.99万平方米。公园雄踞城东门户,紧靠人民广场,有百余级石蹬道直通公园南大门,另有混凝土车道绕五一北路洞天剧院门口盘旋而上,经西门入园。园内绿树成荫,绿化覆盖率达93.7%,主要景点有东塔、艮寅庄、南大门、东塔禅寺、望江亭,还有小型儿童游乐场和与“地下世界”相通的“别有洞天”建筑小品。
  东塔始建于南宋建炎元年(1127),后毁。清道光十四年(1834),邑人谢承莳在旧址重建,因战事修至四级而止。清同治元年(1862),其子谢永锷经3年续建而成。与东塔相隔30余米处有一禅寺,俗称东塔庵,与塔同期建成,庵由女尼住持,为市内著名佛教场所。
  东塔因位置高踞而屡遭战火洗劫,加之地裂、雷击和大自然风化侵蚀,到新中国成立时已遍体鳞伤。1956年,市人民委员会为保护东塔,责成市政建设委员会简易修缮,并铺设地板,装置木门,加大锁予以封闭。后因无人看管,塔内木结构被窃走。1959年,中共邵阳市委批准将东塔岭辟为青少年公园。当年,由市基本建设局主持,投资0.5万元,征购东塔周围土地5.93万平方米,设公园筹备处于东塔庵,吸收当地居民4人为公园临时工,从事育苗,兼管青少年义务造林和修筑园道。由于3年困难时期,园内一部分土地被改作菜、粮、油作物基地,另1.93万平方米土地因“定权发证”,归还农民,青少年公园半途夭折。
  1963年冬,市人委投资1.4万元,扩征东塔岭居民零星土地,筹建东塔植物园,辖城东公社沙子坡、双清、长岭、龙须塘4个大队的部分生产队,1965年元月正式成立,有职工60多人。当年,市人委投资11万元,贷款4万元,以民办公助、自负盈亏的形式进行垦荒育苗。1967年5月,因批判“走资本主义道路”,植物园被撤销,保留国有土地4万平方米暂作苗圃,4名职工归口市园林绿化队,其他土地和人员退还给城东公社。后所保留的土地有6100平方米也相继被市汽车发动机厂、东风公安派出所、东塔小学占用。
  1978年,市革委投资7万余元,征购长岭大队洼地5000平方米,平整为建房场地,并修建一栋四层砖混结构住宅,建筑面积960平方米,1980年16户园林职工搬进新住宅。1981年,市人民政府决定新建东塔公园。首期工程是修缮东塔。当时,东塔宝顶塌陷,瓦面破碎,塔体纵裂,最宽处达40毫米,并向西倾斜220毫米,楼层洞穿。邵阳市土木建筑学会多次拟订方案,修缮工作由市城建局负责,市园林管理处实施,聂柏林具体施工。当年11月动工。至翌年6月30日,修缮竣工。从塔座平台至塔尖全高32.6米。但因将小青瓦改为琉璃瓦,翘角未能按原样造型,没有恢复铁马铜铃,略逊往昔风采。
  在修缮东塔的同期,公园其他园林设施也同时动工。先后完成园内水电安装、民居式厕所、南山坡两米宽块石蹬道、螺旋形登山运输主道(宽3.5米,混凝土路面)、水泥大砖外围墙、料石塔座平台及4.8米宽登台蹬道等工程。1982年上半年,完成仿古式钢结构重檐望江亭、三角亭、仿古式3开间南大门、院落式茶室(为纪念宝庆名人蔡锷,取名艮寅庄)等工程并建成南大门内混凝土蹬道、园林小道及水磨石露天休息桌椅等园林小品。经过两年建设,总投资31.8万元,于1982年7月1日开放,门票每券0.03元。
  1983~1986年,主要进行园内植物配景:塔前植马尾松;艮寅庄、望江亭前植花桃、石榴、紫薇;沿主道一侧配植旱柳、国槐、龙爪柳;南大门内侧以大叶黄杨为篱,墙前列植珊瑚木,局部疏林地块植夹竹桃等,艮寅庄院内配置月季、青皮竹丛,沿道土坎边缘植迎春垂覆。1986年起,开始修建公园南进园路。当年底完成路基,次年7月完成路面。进园路全长107米,宽8.4米。蹬道居中,宽4米,两侧为圆柏绿带。蹬道起止点高差为27.74米,共161级,全部以石灰岩料石砌成。左右绿带地下分别铺设上水道和电缆。总耗资12.6万元。1987年,园内新辟儿童游乐场,添置小火车、电动飞机、电动摩托、龙亭转椅;并投资4万元,完成“别有洞天”景点。1989年,撤除工房226平方米,耗资3万元新建东塔露天舞厅。当年完成东向配套用房32平方米,次年完成西向大门和南向围墙。1990年,公园有职工28人,年游园人次达15万余人。
  东塔禅寺为园内景观之一,属市佛教协会管理。原建筑面积294平方米,后随着香火日盛而陆续扩建,并加收入寺门票,成为园中之园。但因其不断地无规划扩建和随意葬坟,与宏伟的东塔很不协调,影响公园的整体景观。
  四、水府庙小游园
  水府庙小游园,位于资邵两水交汇口东南侧。小游园是以水府庙戏楼为主体,沿资水河岸向东延伸而新建的一座小园林,占地2000平方米,建成于1982年。游园小巧玲珑,景色宜人,又地处闹市,交通便利,特别适合老年人活动,尤其夏季,宾客满座,以饮茶和开展文娱活动取乐者甚众。
  水府庙始建于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明崇祯十六年(1643)毁于兵燹。清顺治十三年(1655),由宝庆知府张惟养倡议,航运商贾和船民捐资重建,后毁于兵变。道光二十一年(1841)重修,二十三年建成庙宇,二十六年(1846)修成戏楼,二十八年筑成堤岸。水府庙戏楼是一座结构复杂、坚固,外形美观奇特的三重檐阁式建筑,建筑面积298平方米。戏台上首雕魁星占斗,并悬“半入云”直匾居中,故又称“半入云”楼。
  新中国成立前,水府庙主要为醮祭水神之场所,每逢农历3月15日水神诞辰,商贾船工必云集庙堂醮祭3天。
  1950年5月,水府庙东厅作船员工会办公,庙堂成为船民聚会学习之所。后又改成船民住宅。1957年拆正殿,改建成航运公司办公室,庙堂中大小铁佛于1958年被投入冷水江市的炼铁炉。1964年5月,中共邵阳市委责成市房地产公司对戏楼屋顶进行修缮。1976年5月,新辟双清路时,为保存古戏楼而适当绕道,但水府庙全毁。
  1978年,市商业局投资3万元,由市园林处施工,对戏楼进行全面翻修。当年10月动工,集市区及新邵、洞口、衡山诸县老工匠百余人日夜加班作业,于12月底竣工。翌年元旦节,市饮食服务公司在修好的戏楼中开设“双江酒楼”。1980年,水府戏楼被列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年秋,市委批复市建委新建水府庙小游园的请示。新建工作自1981年开始,按《红楼梦》中“小观园”意境构景:以“半入云”戏楼为西向主景,在东端建两层仿古式“秋月楼”为对景。两者之间临江一侧,用2.4米宽曲廊相连,建1座六方形“江风亭”立其中,以打破单调格局。内用3道洞墙分隔空间,使景观相互渗透又不致一览无余,富有层次感。借景凭栏,远可眺阡陌层峦,近可观资江百舸争流。园内空间或叠山理水,或疏林草地,假山碧水相映,荷池修竹相依。园道系卵石花纹或块石铺地。长廊曲折延伸,收移步换景之效。临街一侧以景窗云墙封闭,东西两端设月洞门为出入口。全园成狭带式倚江而立。至1982年8月,完成园林建筑及小品面积735平方米。10月1日开放后继续完善配套。1983年3月全部竣工,共耗资28.05万元。是年,水府庙戏楼被定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83~1986年,主要进行园内绿化配置。多采用乡土树种,以丛竹垂柳为基调,体现江南园林之风格,四空间分别展示不同季相,内外景色交融。1986年4月,市政府决定“双江酒楼”停业迁出,“半入云”戏楼收归市园林处管理。经再次修缮,全园贯通一体。次年6月,“秋月楼”地段出租给个体户从事饮食服务,取名“潇湘馆”,招聘社会淑女妆扮“红楼十二钗”,再现“红楼梦”小观园景象。其服务方式独树一帜,一时轰动全城,宾客如云。但因经营不善,历时半载便告收场。同年11月,改租给市郊区公安分局开设宝盾酒馆至今。此间,个体户为开辟舞场,将秋月楼西侧坪改成混凝土场地,除保存数棵大树外,其余绿篱、植被、竹丛皆毁。改租后,将其坪作为儿童游艺场,添置小型儿童游艺设施。1990年,水府庙游园西端由市园林处职工承包经营,以饮茶为主;东端由个体户经营,以饮食为主。是年游园人次10万左右。
  五、中山公园
  中山公园的前身为“六岭春色”景点,又名六亭山,乃古宝庆十二景之一。六岭,是指座落在宝庆府城的天池、铁铸、望仙、六一、鹿头和八角6座小山。全长1.3公里,平均宽0.17公里,面积21.5万平方米。
  宋嘉定十二年(1219),六岭的6座小山头上各建一亭。后又建镇边楼与六亭相映。因六岭南倚城墙,北临闹市,居高临下,春至百花斗妍,千树争芳,故有“六岭春色”之誉。清乾隆三十九年(1774),建猴子塔于天池山西隅。以后,时过境迁,六亭虽几经修复,终因兵灾而亭阁俱毁,仅存部分树木。山麓则由居民自由聚居生息。民国10年(1921),邵阳县知事朱家缙从县公产委员会拨款,于八角山顶古亭旧址复建两层重檐的八角亭。民国13年在山顶东南建单层砖木结构的吊脚楼廊,名为“烟雨奇观”。民国16年,为纪念孙中山先生,宝庆县政府将八角山景点定名中山公园,改“烟雨奇观”为“中山楼”。同期,新建亭阁,遍植花木,园内焕然一新,构成邵阳历史上第一座纪念性园林,乃湖南省仅有的3座公园之一。从青龙桥入古城朝天门,西行150米可至。左有临街大拱门牌楼,横额为“中山公园”,背面书“知难行易”。入牌楼行百步右拐直抵公园东门,额曰“六岭春色”。入园拾级而上,有六方单檐小青瓦屋面的路径木亭,两侧柱间设平板坐凳,额悬“熙春”匾。由此东南行,沿径垂柳依依。至三岔口,又有跨径矩亭,其前后两洞门之上有“柳荫路曲”和“载瞻载止”匾额。越亭折转西行,再拾级登山顶,即到八角亭和中山楼。东山麓有六方形小亭,南山麓亦有木结构独柱式小亭。西山坡建中山照相馆,馆舍长18米,宽4米,南半段为两层,底层作居室,楼上摄影。由此向西南顺坡而下数十米,有门与田家湾三巷相连,额称“中山公园别径”。
  民国18年(1929),于园内北坡建邵阳县通俗图书馆。抗日战争时期,改为邵阳县民众教育馆。民国27年,日军空袭邵阳,当局将铁局山之残垣破亭改瞭望台,并备有电话和报警器。民国28年7月7日,以岳森为首的主祭团率众在中山公园内举行“抗日阵亡将士纪念碑”的揭幕仪式。碑虽不高大,却为公园增添纪念性气氛。后历年均有人结伴前来扫墓凭吊。抗日战争后期,园内已百孔千疮,遍地是防空洞,面积也日渐缩小。民国36年,八角亭因无资修复而坍塌,仅存砖墙。
  新中国成立后,为确保公园景观完整,于1950年将邵府街水厂在园内山顶修建的高位水池迁建于园外的白鹤岭。1955年初,由邵阳专署和市人民政府拨款,拆除中山楼和熙春亭,利用八角亭旧址兴建邵阳地、市干部业余文化学校,为两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618平方米。同年冬,该校迁府后街,园内教学楼调拨给市总工会,办工会俱乐部。1956年春,市政建设委员会首次发动群众在园内义务种植刺槐、苦楝幼苗200余株。1958年,工人俱乐部撤销,教学楼转交市文化馆暂作办公使用。
  1964年1月,中共邵阳市委筹备恢复中山公园。4月,市绿化队从城南公园移植香樟、花桃、女贞等10年生大树45株于中山公园内。因资金不足,一期工程仅投资0.5万元用于修复纪念碑附近之挡土墙。后因“文化大革命”运动,修复规划被搁置,所植大树全部被毁,土地被不断蚕食。1968年,市绿化队再次绿化该园,植刺槐、香樟幼苗3000余株。1971年,“柳荫路曲”被市文化馆拆毁。1972年,市绿化指挥部对该园再次重点绿化,共植树5000多株。1978年8月,文化部门拆除旧民众教育馆,新建市图书馆,为三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989平方米。从此,中山公园由公共绿地演变为文化事业用地。
  第三次《邵阳市总体规划(1980~2000)》将“六岭春色”列为市内风景点之一。1982~1983年,市园林处相继在园内植树700余株,因围墙未予修复,踞园单位和居民对绿化破坏严重,历年所植树木成活率低,其地逐年荒芜。1984年1月,市人民政府研究,由市建委发文,批复将“六岭春色”所辖范围归市园林处管辖。1988年,市园林处维修临六岭小学的入口牌楼,重新题额“中山公园”。但至今仍未实施管理。
  (本节执笔 左子文 李严)
  第二节 县城公园
  一、法相岩烈士公园
  法相岩烈士公园位于武冈县城东南5里许,由武冈古十景之一的“法相洞天”和宝方山烈士陵园组成。1983年始建,1988年建成,占地12.4公顷。
  法相岩以怪石嶙峋、洞穴毗连及宋明以来的摩崖石刻闻名于世。清代和民国时期即成为游览胜地。1959年,被列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法相岩洞穴,彼此联通。有太保、芙蓉、迎阳、花乳、朝阳、隐仙、栖真和上屏等8洞。法相岩顶,有一片石林,大小高低参差不齐。在一块巍峨巨石上,有明代万历年间镌刻的“南天柱”3字及“洞沿流水迷归路,石触行云似涌潮”等诗句,迁客骚人纷沓而来。
  1983年,武冈县人民政府将法相岩和宝方山辟为公园。并在宝方山顶修建革命烈士纪念碑,碑高15米,底座32平方米,占地面积529平方米。翌年,县人民政府在此设置园林绿化站,配备管理人员4名。并在公园植树万余株,分常绿区、秋景区、春景区、赏花区、松林区。有香樟、红枫、桂树、杜英、红叶、杜鹃、玉兰及珍稀树种珙桐、枫香、糖槭树等。绿地面积7700平方米。
  1986年,省长熊清泉率员视察武冈,参观法相岩烈士公园,批准由省投资10万元,县投资4万元,用于岩洞开发和公园建设。当年清理洞内积淤1500立方米,铺设洞内照明线1公里,清理古碑文石刻72篇。并由省测绘局二队对岩洞内外全部进行了测绘。1988年,县人民政府又投资4.5万元,在法相岩洞顶新建面积为78平方米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仿古八角重檐凉亭,公园建设初具规模。
  二、赛双清公园
  赛双清公园位于新邵县城酿溪镇西部的资江岸边,距镇中心1公里,占地6万平方米。此处绝壁耸立,高达百余米,将浩荡南来的资江水横折西去,激流回旋,酿成深潭,山巍水涌,奇险秀丽。明万历年间在临潭崖顶上建有赛双清亭、南岳殿、皇爷殿等,建筑面积共180余平方米。民国29年(1940)夏,赛双清亭、皇爷殿因年久失修而塌毁。
  1958年,新邵县人民委员会拟将此辟为公园而加以保护,因故未成。1966年“文化大革命”一开始,南岳殿即被“红卫兵”捣毁。
  1984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建公园。1986年修好1300米围墙及西大门,栽植树木82种3500余株,培育广玉兰、白玉兰、杜鹃等树木花卉30余种。1987年,建造两米宽嵌大理石路面的道路3条,长400多米。堆造假山1座,建石级台阶5处。1988年3月动工,在赛双清亭旧址建双层双檐六角仿古亭1座。亭高9米,直径9米,朱红钢筋梁柱,黄色琉璃瓦盖面。亭子上层饰以淡雅山水、神话故事匾额,下层以宫廷壁画装饰。此亭耸立于绝壁之上,沿临江街顺江遥望,其景观酷似市区双清公园。故名赛双清。公园开放后,游客日盛,特别是邵阳市区的游客常慕名结伴前来,流连忘返。
  第二章 绿化
  新中国成立前,邵阳城区公共绿地甚少。街道基本没有绿化,偶见于街头巷尾的林木花草,多系自然长成。庭院绿化仅有府、县衙署和几处私家花园。
  新中国成立后,开始有意识地开展城区绿化,划定园林绿化之地,改善生活环境。1956年,由共青团地、市委组织的首次义务植树活动开展后,道路绿化逐渐普及,但其他绿化活动仍时断时续。1979~1980年,市建委组织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城区各类绿化全面展开。尤其是1982年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后,道路绿化不断跃上新台阶,扩改新建道路与绿化同步进行,行道绿化带、街心花坛、草坛配套建设;庭院绿化蓬勃展开,机关、厂矿、学校庭院向花园式方向迈进,垂直绿化、立体绿化开始出现,涌现出一批省级、市级花园式单位。市区大环境绿化亦效果明显,从公路、铁路、河岸、屋旁的“四旁”绿化植树,向逐步在市郊建立绿化基地发展。至1990年,市区道路绿化总长50.1公路,行道树覆盖面积为30.06万平方米;庭院绿化总面积为310.52万平方米,占市区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庭院总面积的34.01%。
  第一节 道路绿化
  新中国成立前,邵阳城区没有系统的道路绿化,各县城更是空白。自1956年第一次义务植树活动以后,城镇道路绿化逐步开展。
  一、行道绿化
  邵阳城区行道绿化始于1956年春开展的义务植树活动。由共青团邵阳地、市委发动团员、青年和学生在新辟的城南路(今宝庆中路)、工业街(今五一北路)、中心路3条街道全线栽上枫杨、梓树、加拿大杨,共2800余株。并对旧城老街沿线两侧较宽的零星地段种上白杨。同时,邵阳专署科技局等单位为两条新辟的县道近郊段和扩改的府后街也栽上行道树。共绿化道路17.15公里,植树6508株,多数树苗均以粗篾编织的圆筒保护。
  1958年大炼钢铁,为沟通冶炼厂和煤、铁矿区之间的交通,新辟钢厂路(今跃进南路)、铁厂路(今铁砂岭路)、邵石路和建设路4条城郊简易道路。1960年,娄邵铁路通车后,新辟第一条40米宽、两板三带式的东站路。1965年建塔北路东段(瞎公庙至林化厂)。道路绿化随着每条道路土建工程的竣工而进行。此期间共绿化新旧道路33条,长21.34公里,栽行道树12个品种,9138株,其中绿化城市主干道17.22公里,栽树8637株。行道树主要是3~5年生刺槐、苦楝、腊树、悬铃木等,苗木实现自给。60年代,开始以香樟取代刺槐和苦楝。城内干道均系一块板道路绿化。
  1966年后,城区绿化没有因“文化大革命”运动而中断。园林职工每当冬春绿化季节,均全力以赴完成绿化任务。1969年,道路绿化开始讲究艺术造型。市园林绿化队技术人员以塔北路全线新植的悬铃木进行杯状整形试点,利用其萌芽性强和耐修剪的特点,连续3个冬春作业,达到主枝分岔,高度一致,主枝及第二、三副枝开叉部位一致;水平角和仰角角度均匀,树形优美,树冠生长迅速,覆盖面积大。1966~1976年的10年中,城区共绿化道路24条,广场1处,道路全长15.3公里,种行道树10种,5832株。其中新辟道路16条,长11.6公里,改、扩道路8处,新植行道树5543株。此期间,行道树种以悬铃木、枫杨、香樟为主,3种树共植5231株,占总植株的89.6%。其中又以悬铃木最多,计2432株。
  1977年后,行道绿化进入迅速发展阶段,逐步由单一化向多样化、由粗放型向园林化过渡。80年代,城市主干道开始向三块板式发展,宝庆中路的铁砂岭至建设路口段、东大路的人民广场至化纤厂段及西湖路全线建成3块板式行道绿化带;树种也向高档次发展,以香樟、广玉兰、樱花、悬铃木为主。分车绿带多以七里香、小叶女贞、栀子花为绿篱,乔木以广玉兰、香樟为主,两乔木之间按韵律配置花灌木,以迎春、海桐、紫薇、荷花玉兰、石榴和大叶黄杨居多。1989年完成的邵水西路行道绿化,集绿化、美化、净化于一体。河岸植柳,间栽夹竹桃,堤栏建亭,配以雕塑小品,标志着行道绿化已开始向较高层次发展。至1990年底,邵阳城区先后完成塔北路、宝庆路、东大路、西湖路、建设路、五一南路、邵水西路等25条扩改和新建道路的绿化工程,共绿化行道31.644公里,新植乔灌木21506株,其中行道树14259株。除宝庆西路、四号马路、五一北路外的主、次干道绿化已全线更新。城区街道绿化带达8599.4米,绿篱长度为14890.8米,绿化带面积为15021平方米。
  二、街心绿化
  邵阳城区街心绿化始于1969年。当时,人民广场中耸立着一座占地1.61公顷的毛泽东主席光辉形象塔,在八方形塔座的四方踏步外围,配植有8株高大雪松及花卉灌木和绿篱。
  1985年,拆除光辉形象塔,雪松迁栽他处。1985年9月动工兴建广场圆形花坛。绿地总面积5800平方米,占广场面积的36.7%。初时植花灌木3221株,绿篱700米,绿化总投资11万元。11月完成土建,1986年3月完成绿化。此外,在广场东向主道两侧分5片建成花坛群,形成全市最大的街心花坛。花坛中以天鹅绒草铺地,内配植苏铁、迎春、海桐、丝兰、丹季、栀子桂花、石榴等。坛内装有人工降雨喷嘴,采用自动喷灌。花坛外围始以七里香为篱,因行人践踏,两年后改装铸铁花板,仍不能阻止行人作践,只得在花板内再列植两行剑麻。由于广场花坛居闹市之中,难以管理,花坛内除几株苏铁和海桐等大植株外,已变成草坛。
  1986年9月,在直径60米的广场圆形花坛中建成电脑控制的彩色音乐喷泉。彩色音乐喷泉由省建筑规划设计院设计上建,市电子研究所设计电控,省建四公司五处和水电安装队施工,省建筑艺术装饰工程公司负责雕塑,市城建局主持建造。市人民政府共投资38万元。于1986年10月l日开放。喷泉由喷水池、喷嘴、彩灯、雕像和控制室组成,以根据歌舞《金梭和银梭》立意创作的分别象征着太阳、月亮、星星的3尊大型青年男女塑像为主体,男像高5米,两女像高4米,成三角耸立在池径30.6米的圆形喷池中。池水深0.9米,环绕塑像,不同层次地分布着256个不同水压的喷嘴,装有96盏水下彩灯。池外围是花园,园地铺天鹅绒草,内植月季、地柏、海桐、美人蕉等花草灌木,塑像正面设有三组音柱。水池西侧建有15平方米的地下控制室,整个操作均采用电脑程控,并备有人工操作系统。喷泉主水柱设计高度为18米,喷射时最高水柱可达23米,其他喷流随着音乐韵律可变幻上万种彩色水花图案。
  人民广场喷泉和花坛的建成,填补城区绿化的一项空白。1987年,又建造直径38米、面积1133.5平方米的宝庆路花坛,和2个直径40米、总面积2513平方米的西湖路花坛。到1990年,市园林处对城区所有公共空坪隙地的绿化,多采用花坛和绿带形式,共建造大小街心花坛35个,面积12500平方米。其中塔北路全线建有花坛9个,形成一线花坛群。
  (本节执笔 左子文 李严)
  第二节 庭院绿化
  新中国成立前,邵阳城区庭院绿化多见于府、县署衙和私家花园。新中国成立后,以机关、学校、厂矿绿化居多,居住小区绿化也初见成效。
  一、私家花园
  晚清至民国时期,邵阳城内外先后出现6处较好的私园,既有士大夫阶层的私邸和别墅,亦有豪强恶霸附庸风雅的宅园。其共同特点是,园景构图摹仿自然,采用曲折而自由的布局,用叠石堆山来丰富园景。有的建筑风格富有民族特色,采用宫殿式或民居式,有的则仿效西洋。
  谢家花园 建于清道光二十年(1840)前后,位于江湖弄子,面积2000余平方米。园内迭山理水,奇花名木丛生。民国9年(1920)后,逐步败落于第三代园主谢蔼儒之手。今珍藏于市园林处的“将军松”(日本五针松)即出于此园。
  王家花园 建于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系官僚王赤甫的祖父占用“六岭春色”之天池山所筑,面积2000平方米。先以培植配置各种花卉为主,民国29年(1940)后逐步发展树桩和水旱盆景。今不复存在。
  刘家花园 系清代两江总督刘坤一私邸。清同治六年(1867)前后建于中西直街北侧朱泗巷与遥临巷之间,占地24000平方米。该园山水叠映,亭阁生辉,尤以盆景著名。新中国成立后,为邵阳专署所在地,其园林毁于50~60年代,盆花大部转入中共邵阳地委机关,少量转入城南公园。
  湖山别墅 俗称魏家院子,乃清代闽浙总督魏光焘之别墅。建于清光绪十八年(1892),位于佘湖山南麓,面积3400平方米。该园依自然地形布局,树木葱郁,风景宜人。民国20年(1931)匈牙利传教士在此办孤儿院。新中国成立后改为敬老院,其园林早已败落。
  亿园 为土匪陈光中公馆,民国19年(1930)建于安和镇儒林街南侧的白鹤岭,占地4万余平方米。该园有楼台亭阁,九曲回廊,并造7000平方米水面为湖,园内广种花草树木。民国36年,地方士绅从陈光中手中买得该园,改建成邵阳公医院。1952年改为妇幼保健所,今为邵阳祁剧团宿舍。
  逸园 系陈光中于民国35年圈占农民良田所建的别墅,位于小江湖北部,三面环水,占地约7万平方米。园四周立碉堡,建有地下避弹室,园内宅房、凉亭、水阁、花苑、书楼俱全。民国38年,程潜曾在此运筹湖南和平起义。新中国成立后,开辟小江湖工业区,该园成为邵阳造纸厂用地。
  二、单位绿化
  新中国成立前,仅有县署、“蔡公祠”和乡村工业示范处3处庭院绿化。1956年的义务植树活动开展后,单位庭院绿化铺开。城区内的市制革厂、松脂厂(今林化厂)等15家新办工厂自建厂便开始绿化。80年代,争创文明卫生城市和创建花园式单位的活动,促进单位绿化的全面普及提高。1990年,城区单位庭院绿化面积为310.52万平方米,占单位庭院总面积的34.01%。全市涌现7个省级花园式单位和40个市级花园式单位。兹将部分省级花园式单位选介如下:
  湖南省新华印刷二厂 该厂地处城区双坡岭以东的东大路南侧,厂区占地面积15.13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66%。厂内共植树5.89万余株,植有绿篱350米,建有花坛6个,培植盆花1200多盆,并建有70多平方米的温室。厂区绿树成荫,四季花开,香气袭人,环境优雅,被称为“新华公园”。
  市自来水公司洋溪桥水厂 位于市郊城东乡,厂区占地5002.5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60%。自1968年建厂起,便以绿化为荣。1982年后,以创建花园式单位为目标,配备3名专职绿化人员。全厂职工义务植树5500棵,绿篱1800米,修建大小花坛27个。并投资10万元修筑雅致大方的葡萄架1处,融雕塑小品、假山、喷泉、古典式围墙等于一体,不是公园,胜似公园。
  武冈师范学校 该校是首批授予的省级文明卫生单位,校园面积70035平方米,园内植树种花1300多种,有树木2500多株,各种花草5000余株,盆花400多盆,建有花坛35个。学校所有的道路两旁,都栽上四季青和小叶女贞织成的绿篱。校园绿化覆盖率60%。踏入校门,到处郁郁葱葱,繁花似锦,四季如春。
  湖南省邵阳职工疗养院 该院位于新邵县酿溪镇,由省总工会投资,建于1960年。1978年,确立“创造一个清洁、优美、舒适和安静的疗养环境”的办院方针。1980年,院里自办苗圃,配备花工。1983年后,重点进行院容景观建设,用于绿化方面的投资达11万多元,植有各种树木102个品种,1.3万多株,其中桔树900多棵,可年产柑桔600担以上。全院建有小花坛57个,建有龟鱼喷水池、水上公园、望江楼、花苑等,湖、山、亭、台相映成景。绿化覆盖率达65%。1985年1月,湖南电视台曾作了“这里风景如画”的专题报道。8月,《海峡之声》电台对台湾广播时,称该院是“得天独厚的疗养圣地。”
  邵阳师范学校 该校系首批授予的省级文明卫生单位。校园面积38000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45%以上。有植物108科481种,其中花卉256种,树木1858株。建有教学植物园1处,花圃2处,花坛6个,假山小品式喷泉3座,小游园2处,植绿篱1819米,经常保持盆花与盆栽植物3400盆。被誉为“闹市中的绿洲”。1990年11月,国家教委率全国26个省(市)教委负责人专程前来该校,学习“校容校貌建设园林化”的经验。
  (本节执笔 左子文 李严)
  第三章 苗木花卉
  第一节 苗圃 花圃
  一、苗圃
  境内苗圃早见于民国。民国20年(1931),武冈县在大皇城西侧建面积为8700平方米的苗圃1个,即玉兰花坪。新中国成立后,城步县率先在县城北郊成立苗圃场,面积为93000平方米。在市区,苗圃最先形成于农、林部门经营的园艺场、林场内,以育用材林和经济林苗木为主,侧重于经济效益。园林苗圃始于城南公园创建初期的1955年,当时有职工4名,除负责园内日常工作外,主要从事园林用苗的生产,品种有香樟、花桃、女贞、刺槐等。后来对中山公园的多次绿化大多取苗于此。
  1963年,隶属于农业部门的市苗圃场成立。1965年10月,城南公园的绝大部分土地移交该场管辖。该场以经济林为主,在公园内砍伐风景林,移植柑桔、苹果、梨等果木,只培育少量绿化用苗,苗圃几乎变成果园。1965年1月,成立东塔植物园,为市内最早的较为定型的专业性园林苗圃,按公园规划和行道绿化需要培育各种苗木,主要生产香樟、刺槐、枫杨等树种。1967年植物园撤销,人员遣散,留有的部分土地由市绿化队接管,继续作为苗圃,直至东塔公园建成。
  随着城市园林绿化步伐的加快,1978年,市革委将座落在城南公社梅子井地段的原“五七”干校红卫山头,无偿划拨16700平方米给市园林处,作为园林苗圃基地,并组建市园林处苗圃场,专业育苗。1979年投入生产,当年播种、扦插、移植水桐、悬铃木、樟树、重阳木等乡土树种,出苗率85%,移植成活率达96%。梅子井苗圃土质较差,面积小,不适应园林事业的发展。在尽量利用该苗圃的同时,1980年1月,市城建局又在新邵县石马江借用省建四公司农场土地11.33万平方米,开辟为苗圃生产基地。68名园林职工随即转战新邵石马江。培植品种除乡土树种外,还扦插和引种驯化雪松、珊瑚、七里香、夹竹桃、茉莉等珍贵树种和花灌木,移植香樟、悬铃木等3.67万株,当年出圃苗木5300株。石马江苗圃距邵阳城区18公里,生活不便,而苗圃工人均是20岁左右的城市青年,他们以圃为家,工作出色。在当年青工百日竞赛中,被共青团邵阳市委授为先进单位,并在此召开全省青工“百日竞赛”现场会。
  由于土地权属问题未妥,石马江苗圃仅办一年,于1980年12月迁址至市郊江北公社南岗冲。南岗冲距城区7.5公里,与新邵县交界。该处原为一片荒山秃岭,没有生产、生活设施。建场时正逢寒冬腊月,工作十分艰苦,石马江苗圃原班人马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租用附近民房50平方米作为食堂和宿舍,现场规划、施工,在3个月的时间里,将第一期圃地85000平方米的荒山陡岭,全部开垦成梯田,并当年开发、播种、扦插千头柏等苗木2000平方米,移植雪松、香樟等各种苗木9.13万株。后又陆续对土地进行整理,先后培育广玉兰、白玉兰、杜英、罗汉松、火力兰、厚叶杨桐、桂花、樱花、国外松、朝鲜栀子等51科、68属、154个树种。
  江北南岗冲苗圃的建设得到市人民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的重视,先后共征地13.5万平方米。自1980年起,国家共拨款70余万元用于苗圃的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建设(其中省拨专款48万元)。其中兴建两层办公楼1栋(380平方米),澡堂、厕所各1栋,四层16套间住宅1栋(659平方米)、工具室、仓库420平方米,食堂1座(120平方米),生活水池1个,容积100立方米,并配有大型交通客车。生活设施配套齐全,条件居全省苗圃前列。在生产设施方面,也尽量减少工人的劳动强度,兴建容积为1072立方米的生产水池1座,并建980米的自流灌溉水渠与之配套,使之灌溉自流化。后因水渠质量问题,于1986年停止使用。至1990年,江北苗圃建设已初具规模。全圃两个山头,划分为3个育苗区,从圃前办公楼到最边远的圃地有机耕大道相通,各个作业区条块分明,工作有序。曾被省建委、省绿委授予“先进苗圃”称号。
  市园林处直属的梅子井和江北苗圃,共有圃地15.14万平方米,存圃苗木、花灌木53科71属165种,共有12.46万株,存圃价值18.6万元。自建圃后至1990年,共出圃苗木、花灌木52.9万株,销售收入65.1万元。
  此外,邵阳师范学校、省新华印刷二厂、邵阳第二纺织机械厂等单位也自办园林苗圃,苗木能自给自足。
  二、花圃
  民国时期,邵阳城区就有私人花圃3家,即九井湾的王家花园、江湖弄子的谢家花园、儒林街的陈家花园,以王家花园为最大,专事培养盆花和其他观赏花木。日军侵占邵阳城区期间,私家花圃均遭破坏。
  1955年,市政建设委员会在城南公园大门右侧辟一小型基地,组织人员从事花卉、盆景生产,为全市第一家国营专业花圃,占地1300平方米,有花工3人。以培育草木花卉为主,也生产少量盆花和盆桩,年产花卉约1000盆。
  1973年,市绿化队着手建花圃。花圃座落在绿化队办公楼南侧,原是一片坡地,内住6户农民。1975年重新征用该地,农户搬出。尔后,绿化队职工自己动手,用板车从外地运来肥土,将坡地改造成圃地,简易上马,当年开始就地培育花卉。1976年,建成第一座温室,建筑面积137平方米,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合理,升温、保温、通风、采光等均符合工艺要求。随着温室的建成,其他配套设施如荫棚、水池、肥厩、仓库、鸟舍、厕所等也相继完成。1979年,将城南公园内的花圃移入该地。1981年新建第二座温室,并配套建成假山、鱼池。至此,花圃已趋完备,种花、驯鸟、养金鱼等一应俱全。
  1982年起,在江北苗圃场内辟1万平方米土地为花圃,用围墙圈定,名为“北苑”。内建温室205平方米,荫棚220平方米。荫棚以葡萄架遮阳,一举多得。并配有保卫室、工具房、肥料房等,荫棚内用小水渠分割,既便于排灌,又井然有序。
  1982年,城南公园为搞好园容绿化,又自办一处花圃,占地面积5300平方米,年产花卉2000余盆。以后每年除满足本园需要外,还有少量外销。
  至1990年,市区内国营花圃共有园地18000平方米,从事花卉生产的职工23人。盆花年生产能力为2万盆左右。主要品种有山茶花、月季、杜鹃、南洋杉、红心凤梨、仙客来、龟背竹、一品红、朱顶红苏铁、矮栀子、花石榴、菊花、一串红、金盏桔等,每年为城市美化提供花卉上万盆。存圃花卉约1.2万盆,价值5.7万元,其中温室花卉2601盆(株),木本花卉6016盆(株),草本花卉3437盆(株),盆景64架。最贵重者为“将军松”,价值1.5万元。
  第二节 花卉盆景
  境内花卉盆景生产始于民国时期的私家花园。以谢家花园最早,1956年城南公园曾在此园廉价收购珍稀木盆景两盆,一为山茶,一为“将军松”。20世纪30年代,刘家花园专门从南京聘请名匠协助制作各种盆景。40年代后,王家花园以逐步发展树桩和水旱盆景为主;亿园则以大肆搜集盆栽植物为趣。新中国成立后,私家花园残存的花卉盆景收归公有,一部分转入党政机关驻地,另一部分转入城南公园。
  1964年前,人们忙于生计,花卉盆景的生产不引人注意,仅城南公园生产少量花卉盆景。1964年9月,城南公园内的一株苏铁开花,引起轰动。铁树开花,乃为奇观,公园就此举办花卉展览,参观者络绎不绝,有些甚至步行几十里前来欣赏。其中一位70多岁的老人,竟坐轿而至,以饱眼福。1965年,城南公园又举办昙花展览,众多游客半夜起床赶到展区,有的甚至整夜守在花旁,以目睹昙花一现为快。此后,公园开辟生产和经营花卉盆景之业。城区居民也出现养花为乐者。“文化大革命”10年,花展被迫中断。
  1977年11月,市绿化队花圃举办全市第一届菊花展览,共展出40多个品种,600多盆菊花。1978年8月,在花圃内又举办一次铁树花展。从1979年起,在城南公园、水府庙小游园等地每年均举办菊花展览一次。1980年,省建设委员会在长沙烈士公园举办湖南省首次盆景展览,邵阳市送展盆景30余盆。其中紫藤“三朝元老”、迎春“古人逢春”获二等奖。1981年后,自办菊展的参展品种不断增多,有悬崖菊、大立菊、高接菊、独本菊、多头菊等。数量也逐年增加,最多时达6000多盆。同时,讲究造型布局,使花展突破单调格局,给人以灵、新、活的感受。1984年,在水府庙小游园举办菊展,塑造有“天女散花”、“孔雀开屏”、“双龙戏珠”、“济公济贫”、“拜月”等主景,赢得市民好评。
  1985年5月,市东区在工人文化宫举办月季花展览,有12个单位参加,送展月季5000多盆。1986年,由省建委在长沙烈士公园举办第二届盆景展览,邵阳市送展作品130盆。其中五针松“将军松”获一等奖,“离天三尺三”获二等奖,壁挂式小型盆景“天开图画”和山石盆景“盼归”获三等奖。此届一等奖作品“将军松”,曾于1985年4月5日在市园林处花圃被盗,当日全省通缉。次日下午4点,盗窃犯高飞等携赃物在邵阳通往长沙的火车上被湘潭市公安局抓获。该案轰动全省,新闻界曾作专题纪实报道。同年10月,高飞及同伙因盗窃“将军松”被判刑。1986年11月,市绿化委员会、市建设委员会联合举办全市第七次菊花展览,规模较大,除园林专业部门外,东区、西区、桥头区的48个单位和新邵职工疗养院参加,共展出菊花6大类220多个品种11000盆。1987年11月,市园林处与西区联合举办菊花展览,参展花卉15000余盆。1989年,市园林处举办第八届菊展,参展花卉12000多盆。是年,邵阳市参加省首届花卉博览会,作为组长单位,率娄底、涟源、冷水江、怀化、洪江诸市参展。邵阳市参展280盆,其中盆景33盆。市园林处送展的3件作品分别获二、三等奖。
  1990年,市建委组织城建系统又举办第九届菊展,展出花卉品种186个,花卉12187盆,其中菊花120多个品种5532盆。花卉工艺造型在原来菊展的基础上又新增“双狮迎宾”、“唐僧取经”、“熊猫盼盼”等。并与市灯谜协会合作,配合菊展举办全国花卉灯谜函寄会猜活动,收到全国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325个灯谜社团的贺词、贺联、贺诗等159件,应征谜稿6054条。此届菊展和灯谜竞猜活动为期23天,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记述此次活动而编辑出版的《昭陵虎影》,被评为全国10佳谜刊之一。
  第四章 管理
  第一节 机构队伍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没有专业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一些公共场所的绿化植树活动一般由县署兼理,或由民众团体自愿发起组织。庭院绿化多为自然长成。一些私家园林雇有花匠管理,但很少专职。
  新中国成立初期,城市园林绿化由市政建设委员会兼管。1956年,设置城南公园绿化组,为城市绿化专业队伍之始,有职工4名,隶属于市政建设委员会(后改隶市基本建设局),主要从事城南公园的绿化管理。1960年,绿化组与市政维修班、市建筑设计室合并为市政养路队,队下仍设园林绿化组,管理城南、双清两园。1964年3月,市政养路队更名为市政维修队。是年11月,一分为三,分别成立市政工程队、市设计室和市绿化队。绿化队与设计室合署办公,有职工13人,其中技术人员1人。除管理公园外,开始行道绿化管理。1968年12月,市绿化队与市设计室分设,并接收市农业局苗圃场转入的8名工人,时有职工34名。同时成立街道绿化班。1978年冬,市绿化队升格为市园林管理处,隶属于市城建局,定为科级事业单位,有职工69人。1982年2月,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为正、副主任的市绿化委员会,从城建、林业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绿化办公室,下设城市绿化组、农村绿化组,办公地点分别设在市建委、市林业局内。其中城市绿化组定编3人,后扩编为5人,主要担负市区的义务植树、绿化造林和管理,负责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工作,并履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1990年,市园林管理处下辖公园管理所、街道绿化队、苗圃、花圃、基建施工队5个基层单位。有职工271人,其中国家干部32人,占11.8%;工程技术人员31人,占11.4%。按学历分,大专以上者13人,占4.8%,中专11人,占4.1%;中技毕业生11人,占4.1%。在专业技术人员中,有中级职称的7人,初级职称的24人。
  第二节 园林管理
  新中国成立前,境内仅有中山公园,由邵阳县政府管理,通常由民众团体出资维修,园内住有1人,从事照相和公园管理事务。公园以祭祀活动为主,虽向社会开放,却不具经营性质。
  1956年以后,双清、城南公园由市基本建设局直接管理。双清公园内住有1人管理。城南公园成立绿化组,负责园内绿化更新和设施的管护。由于设施简陋,实行无偿开放。1963年,公园管理名义上归口于市政维修队,城南公园实际上仍属市农业局管理,从事农作物生产。1966~1976年,公园屡遭劫难,任人自由出入,园地多处地被占用,公园管理陷入瘫痪。1979年,双清公园经过整修后,率先实行有偿开放。次年,城南公园开放,并将儿童游乐玩具投入有偿使用。国家对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实行财政补贴,公园收费低廉,每券值长时间维持在3~5分人民币,儿童玩具投入使用所得款项不抵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公园经营亏损现象严重,制约了自身的发展。
  1984年,随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始,公园尝试实行经济承包,其经营管理一改由国家统包的形式,国家对公园设施投资逐年减少。1985年,市园林处以公园为重点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次年又采取“四定一包”(即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定补差,经费包干)的经营机制,公园开始分项目承包到班组、个人。公园管理亦由讲求社会效益向讲求经济效益倾斜。
  1986年,市人民政府修编《邵阳市园林绿化规划(1986~2000年)》,并颁发《邵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暂行条例》,通过实施《规划》和《条例》,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逐渐步入科学的、法治的轨道。此后,公园规划用地范围基本上得到控制。但由于历史原因、环境条件、经济制约及观念上的局限,《规划》难以全部实施,《条例》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困难较大。如《规划》第九条规定:“城市公园、风景游览区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已侵占的要限期退还。城市规划的园林绿地不得任意侵占改作他用”。城南公园的“青年俱乐部”从50年代末起被市图书馆借用,先后被用作游艺室、藏书部、生产工场和职工住宅,产权旁落,几经交涉,未能退还。“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制革厂在双清公园内修建水泵房,洞开公园北墙,造成管理困难。东塔公园内的禅寺几次扩建装修及乱建坟塔,直接影响公园整体景观,一直未能制止。按《规划》控制的城南公园用地范围因个别机关及部分居民的建房而难以保障。从水府庙小游园沿资水河岸到双清公园的滨江绿地因控制不严,被航运公司、砂石公司、运输公司、预制场等多家单位占用,难以落实。市建委行文划归园林处管辖的“六岭春色”和“古仙人井”2处风景点,也因其权属和资金问题等未能行使管理权。
  1987年起,园林部门深化内部改革,倡行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并重。翌年起实施以目标管理为主的经营承包方案,将游园人次、园林收入和园容园貌作为公园经营服务的主要考核指标,给公园的建设和经营带来生机。广场喷泉开始有偿服务。城南公园外引内联(引进外地设备和投资、联合职工筹资分红)、以地生财(利用公园场地优势进行营业性租赁)的措施相继出台并予以实施。改革经营机制、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园林设施、改观园容园貌等举措,调动了职工的创造性、积极性,增强了公园的吸引力。公园的游园人次由1985年的40.5万上升到1988年的99.8万,增长一倍多。到1990年,达到158万,比1988年又增长36.8%。
  第三节 绿化管理
  一、苗木产销
  50年代,邵阳城区没有专业园林苗圃,1956年义务植树的用苗均从外地引进。60年代行道绿化不多,品种单调,厂矿绿化需求少,绿化用苗供需矛盾不突出。70年代,基本成型的城南、东塔苗圃已能满足行道及公园绿化需要,部分厂矿学校开始建立单位苗圃,苗木生产除满足需要外,有少量外销。
  步入80年代,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和争创文明城市、花园式单位活动的兴起,绿化的发展速度加快,城市绿化突破行道绿化的单调格局,融美化、绿化、净化于一体的新的城市绿化观念,对绿化用苗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江北苗圃建设初始就采取定向育苗办法,实行长短结合,既大力发展速生苗以满足尽快绿化的需要,又培育高档苗以适应美化城市的需求。在苗木生产上,以“多、快、好、省”为原则,开始科学育苗,改变过去单一的播种、扦插的传统方法,采用切干、埋根、芽接等新方法,效果明显。如用埋根法培育水桐苗,出苗粗壮,成活率达100%。法桐切干扦插,成活率在99%以上。雪松用新的扦插法育苗,成活率比以前提高25%。用地膜覆盖扦插茶花,成活率提高15~20%。科学育苗增加苗木产量,仍然不能满足绿化发展的需要。1988年后,绿化用苗自产自销的经营方式被打破,苗圃生产品种不能满足需求,大部分用苗靠从外地引进。同时,苗木市场开放,打破苗木花卉独家经营的格局。外地苗木大量拥入,城内出现个体苗木花卉行,其苗源大都取自广东及江、浙一带,市内苗木供量仅占需量的10%。
  二、绿地、林木管理
  50年代前,邵阳城区绿化不甚普及,公有绿地甚微,主要是沿袭传统的乡规民约进行管理。50年代的后几年,义务植树、绿化祖国活动的兴起,开始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开辟和扩建公共绿地。但重植轻管,植树成活率仅50~60%,保存率为40%左右。60年代,城市绿化管理纳入城市建设部门的工作职责。1964年,成立以副市长石桂亭为指挥长的市绿化指挥部,统揽全市的绿化工作。60年代末,组建了专业绿化队伍,重点加强对行道绿化的生产、管护。
  80年代初,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被列入市、区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市政府制订了1980~2000年园林绿化的长远规划,健全了绿化管理的机构。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园林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内公园、行道绿化、街心花坛等公共绿地的管理。市绿化办城市绿化组负责市区大环境绿化,担负城区绿化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开展和对破坏、损坏绿化行为的处理。公路部门负责城郊结合部公路两旁行道绿化的管理。各单位自己建设的公共绿地及通往各厂矿企业内支线道路的行道绿化,则由各单位自行负责管理。
  1982年,市建委、市绿委组织专门力量,对市区所有绿化林木进行普查,并定权发证,完善林权管理。同时,组建街道绿化队,专事行道绿化的生产和管理。其中行道树新栽、补植任务和成活率被列为考核园林部门工作实绩的主要指标之一。到80年代中期,行道绿化“一条龙”式的生产管理方式为分段包干所替代,定段定树定人,生产管护责任到位,并对东风路、红旗路、西湖路、东大路等主干道路段实行重点管护,对树龄长、树种珍贵及地理位置特殊的重要植株进行特别管护。位于沿江桥、青龙桥西头的两株古樟树,历经多次扩路修桥仍得以保存,至今郁郁葱葱。对花坛、草坛,除科学布局、合理配置、精心培植外,重点加强管护,采取多种形式,增强人们爱树护花的意识。
  1986年元月,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对未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收缴绿化费的通知》。8月,市人民政府又颁发《邵阳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三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社会秩序)责任单位或住户负责管护责任范围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10月,市人民政府又颁发《邵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对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如“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不得低于总用地面积的30%,旧城区绿化面积不得低于用地面积的20%”,“城市小区建设须与绿化配套,人平公共绿地不得低于1平方米”,“单位绿地面积(含生活区)不得低于单位用地面积的20~30%”;“凡新建、扩建项目和改建居住小区时,应以工程造价总投资的7—10%提取绿化费”等。至1990年,共收缴绿化费60余万元。处理严重乱砍滥伐绿化树木事件53起。其中1990年8月,市有线电视台擅自砍枝的达20余株,被罚款1500元。然而,由于市民绿化意识还比较薄弱,部分单位和个人法制观念不太强,园林绿化的一些规章制度还不能得到充分执行,城区见缝插房现象比较普遍,按比例控制的绿化用地有时不能保障,违章现象时有发生,且处理颇为棘手。
  附:1990年西湖路行道绿化树木养护管理工作月历
  一月:1.冬季修剪:对紫微、细叶女贞进行修枝整形。2.积雪:雪后对道路进行扫雪时,应将雪堆积在树根部,既有利防寒,又有利防旱。
  二月:补种死蔸、缺蔸。
  三月:对广玉兰、樟树、细叶女贞、海桐进行整形修剪。
  四月:1.抹芽、砍青:对樟树、广玉兰、紫薇进行抹芽,并结合邮电、电业线路进行砍青1次。2.防治病虫害:根据“以防为主”的原则和采取综合防治的方法,经常检查,及时防治病虫害,不使蔓延。
  五月:1.灌水:树木抽枝、展叶盛期,需水量很大,应及时灌水。2.施肥:可结合灌水,追施速效氮肥。3.抹芽:对樟树、广玉兰、紫薇进行抹芽。
  六月:1.中耕除草:及时消灭树下无用杂草。2.准备排水:大雨将临,作好排水防涝的准备工作。
  七月:对细叶女贞、海桐进行整形修剪。
  八月:病虫害防治:全面喷洒90%敌百虫1200倍液一次。
  九月:准备迎国庆:修剪行道树内的干枯枝,并对小叶女贞、海桐进行造型修剪,整理街容。
  十月:防治病虫害:对樟树、广玉兰、紫薇进行树干涂白。
  十一月:施肥一次。
  十二月:消灭越冬害虫、剪除病虫枝。
  三、病虫害防治
  50年代,城内绿化树木遭受病虫害侵袭较严重,主要病虫害有松毛虫、红蜘蛛、蚧壳虫类和天牛类,一般采用人工捕捉、石灰硫磺合剂喷杀等手段进行防治。60年代以后,蓑蛾类、大蚕蛾类、柳毒蛾、樟巢螟、蚜虫、梧桐木虱等轮番为害,使用敌敌畏、乐果、敌百虫等乳剂兑水喷杀,效果较好。喷杀工具主要是手提、肩背式喷雾器。70年代以后,为害最甚者属吹绵蚧、红蜘蛛、刺蛾,主要为害香樟、悬铃木、桂花、罗汉松等常见树种,绿化工人针对吹绵蚧繁殖快,抗药性强的特点,除使用杀螨剂、硫磷乳剂、乐果等兑水喷杀外,对严重部分还施行人工勒除和药物涂抹。随着绿化面积的扩大,开始采用人力车载动力喷药机喷杀,喷杀高程一般在6米左右。80年代后,市建委拨专款给市园林处装备一台打药工程车,喷射高程为15米,操作方便,工效大幅度提高。
  四、古树名木保护
  1982年5月,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文件精神,市绿化委员会组织市林业局、市园林管理处对市区及近郊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查得尚存古树有11科12属12种30株,其中树龄在300年以上属一级保护的有4株。1990年,根据国家建设部文件精神,市绿化办和园林处组织专人又进行复查,市区及近郊存古树名木10科10属10种,共35株,分布在市辖3区及新邵县的11个乡17个村。其中城区14株,占总数的40%。古树以香樟最多,有17株,占48.58%。新邵县巨口铺乡巨口铺村公路旁的香樟树龄最长,约400年。新邵县长冲铺乡桥头村的香樟次之,为320年。市郊城东乡洋溪村的香樟最高大,高27.7米,胸径170厘米。名木8株,其中广玉兰4株,其它有银杏2株,金桂、刺柏各1株。名木树龄最长者是市郊檀江乡荷叶村的刺柏,树龄312年。
  古树名木受国家保护,人们视古树名木为风水树,客观上也起了保护古树的作用。但是,境内在保护古树名木方面还缺乏法治和有效管理。1982年调查时,市郊檀江乡李家坝水边有1处柏身藤帽的稀有景观,龙柏树龄为300年,胸径68厘米,高9.7米;薜荔藤径18厘米,自龙柏基部开始紧紧缠绕。由于无人管理,该景观在虫害和水灾的侵袭下被毁。1982年调查的30株古树名木,到1990年已死去5株,占总数的16.7%,其主要原因是基建施工和自然灾害所致。1990年,对已查询到的古树名木,市园林处进行了登记和鉴定,由于无法归口管理,古树名木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大部分已是虫害遍体,风烛残年。

知识出处

邵阳市志

《邵阳市志》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邵阳古属荆州,地处湘中偏西南,西以雪峰山脉为屏,南以五岭山脉为障,资水纵贯其中,地域辽阔,丘陵起伏,林果成荫。自西汉置县,至今已有2000余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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