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陈缟墓

知识类型: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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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郴县志》
唯一号: 180735020210000243
作品名称: 明陈缟墓
文件路径: 1807/01/object/PDF/1807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706.pdf
分类: 遗址
分类号: K928.76
主题词: 文化遗址;名胜古迹;郴县

作品简介

陈缟墓在桥口镇高家塘村楠木塘。茔向东南,封土堆残高1.45米,底径3.6米。墓前有碑,高1.2米,宽0.55米,竖排镌“明显考监察御史陈公之墓”、“明显妣孺人李氏之墓”。系夫妇合葬墓。 陈缟,字美中,郴县人。正德十四年(1519)中乡试,任江西省泰和县训导。教人先德行后艺文,常捐俸接济寒士。升奉化知县,屡辨疑狱,摺广东道监察御史。督办两淮盐政,陈盐法十二事。后巡按贵州道,卒。著有《西昌北上稿》文集。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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