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何孟春墓

知识类型: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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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郴县志》
唯一号: 180735020210000242
作品名称: 明何孟春墓
文件路径: 1807/01/object/PDF/1807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706.pdf
分类: 遗址
分类号: K928.76
主题词: 文化遗址;名胜古迹;郴县

作品简介

何孟春墓在鲁塘乡村头村仙岗岭。墓顶呈圆拱形,封土堆残高1.2米,底径3.5米。两道青石墓围,内围中有墓碑3块。青石碑坊横跨墓道,造型为三层四柱,上镌鳌鱼,刻异兽,雕“八仙过海”、“丹凤朝阳”等图案。坊前排列狮、马、虎、羊四石兽,栩栩如生。墓侧有享堂,内有何孟春塑像及碑刻数块。现堂、坊及石兽均已被毁,唯存“谕祭文”碑一块。 何孟春,字子元,何说之子。弘治六年(1493)春进士。屡官兵部主事、右副都御史、云南巡抚、吏部左侍郎等职,卒后被追赠礼部尚书。生平事迹,详见《人物篇》。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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