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地直商业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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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唯一号: 180732020210005600
事件名称: 郴州地直商业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
文件路径: 1807/01/object/PDF/180710020210000008/001
起始页: 0170.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89年
发生地点: 郴州市

事件描述

1989年,地直商业企业继续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具体做法是:商业主管部门主持,各企业与商业局、财政局签订经营承包责任合同书。合同内容,包括商品销售额和实现利润额两项经济考核指标,上交行政管理费。企业税后利润由企业与财政按比例分成。企业内部将各项经济指标分解落实到批发部、零售柜组和职工个人。企业内部公开招标,确定企业法人代表,择优确定经理人选,代表企业进行承包,并交纳一定风险抵押金,作为企业自有流动资金周转。承包期内未能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其中利润指标未达80%者,以承包人风险抵押金和家庭财产补偿。承包期满,累计完成各项经济指标者,在企业留利中对法人代表增发三个月平均奖金。

知识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9年4月

本书记述了郴州市从1840年至2006年近两百年来的商业历史沿革、发展状况、前进的规律、宝贵的经验,包含了清代以来我市各个阶段的商业发展变化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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