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生猪收购情况统计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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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唯一号: 180732020210005573
事件名称: 郴州生猪收购情况统计
文件路径: 1807/01/object/PDF/180710020210000008/001
起始页: 0130.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发生地点: 郴州市

事件描述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对生猪允许自由出售、自由经营,国营商业收购的生猪多用以出口和外调,其数量只占社会出栏数的10%左右。1954年7月起,国家对国营农场、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饲养的生猪实行派购。派购任务由地区、县、乡各级行政部门层层分配下达,落实到户。由于国家鼓励多养,多派、多留的政策,1954年全区收购生猪178688头,占社会出栏数的36.02%,比1953年增长2倍。国家为了扶植生猪生产,1955年对养猪困难户实行预购并发给预购定金;1956年国务院发布发展生猪生产政策,实行“私有、私养、公助”的方针;1957年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又在全区适当扩大社员自留地,以增加农民养猪饲料,并采取派购和预购两种方法。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有效地促进了生猪生产的发展,扩大了收购。1957年,全区收购生猪达24.11万头,占出栏数的71.8%,比1953年5.96万头增加3.05倍。1958年“大跃进”期间,国家强调大办集体猪场,平调社员生猪,集中饲养。同时,农村普遍推行“公共食堂”,收回和核减社员自留地,在“浮夸风”的影响下,区内出现过头收购,当年全区收购数占出栏数的77.31%。三年困难时期,粮食连年歉收,饲料十分Iff乏,致使生猪生产和收购出现滑坡。1961年,全区共收购生猪29182头,仅为1957年的12.1%。针对这一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实行“公养和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的养猪工作方针,提高收购价格。1963年全区实行了平价与议价收购同时进行的办法,把议购猪纳入计划管理,区内生猪生产、收购形势逐步好转。1964年下半年,全区停止议价猪的收购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社员养猪受到种种限制,生产发展十分缓慢。1966年至1975年,全区年均出栏生猪646715头,人均年出栏0.12头,年平均递增仅3.4%01975年,国家又一次调整派购政策,规定对凡有养猪能力的农户,每户派购一头;同时,对生产队派购一定数量的集体猪。为了加强生猪派购工作,全区在每个公社设置专职协购员①一至二人,生产大队设置代购员。当年,全区收购量达到452800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明确提出“鼓励社员家庭养猪养牛养羊养禽,积极发展集体养猪养牛养羊养禽”的方针。1979年4月,国家大幅度提高生猪收购价格,调动了农民生产和交售的积极性,全区当年收购生猪519738头,创历史最高水平。1982年根据省人民政府指示,对生猪实行多渠道经营,农民和个体屠商又开始杀猪卖肉,国营食品公司独家收购的局面被打破,市场趋向活跃。1985年1月,全区取销生猪派购后,由于价格放开,经营自由,加上向广东外流量剧增,国营肉食水产公司在思想上和工作上未能适应新的形势,收购量急剧下降。全区当年出栏生猪1422600头,比1984年增长14.57%,而全区肉食水产公司的收购量只有153903头,仅占出栏数的10.81%,比1984年收购量下降70.64%,到1988年,亦未见大的起色。

知识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9年4月

本书记述了郴州市从1840年至2006年近两百年来的商业历史沿革、发展状况、前进的规律、宝贵的经验,包含了清代以来我市各个阶段的商业发展变化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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