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县商业工作进行重大改革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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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唯一号: 180732020210005330
事件名称: 郴县商业工作进行重大改革
文件路径: 1807/01/object/PDF/180710020210000008/001
起始页: 0044.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78年

事件描述

1978年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中央提出的“对外改革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商业工作进行了重大改革。 1.实行商品多渠道流通,发展集体、个体商业从1979年起,区内集体、个体商业、饮食服务业即有所发展,通过贯彻省人民政府1980年6月和9月关于发展城镇集体商业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快发展集体商业。1988年,全区有集体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网点5896个,比1979年的1852个增加2.18倍;从业人员22436人,比1979年的7233入增加2.1倍。其商品零售额1980年为26878万元(含供销社商业),到1988年达到55082万元,比1980年增加1.05倍。个体商业发展更为迅速,到1988年,全区个体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网点猛增到31184个,从业人员37833人,分别比1979年增加32.2倍和36.4倍;其商品零售总额由1980年的158万元增至1988年的45723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上升到23.43%。在商品多渠道流通中,工业企业改单一的生产型为生产经营型,开展产品自销,自设批发、零售门市部。1988年全区共有工业企业自销门市部279个(含农工商企业,下同),比1979年增加149个;从业人员1009人,比1979年增加743人。商品销售总额13460万元,比1980年4402万元增长2.05倍。其他各行各业也开办商业网点281个,比1979增加157个;从业人员1451人,比1979年增加296人。其商品零售额9975万元,比1980年2033万元增长3.9倍。与此同时,全区除原有城乡集贸市场228个全部开放外,新增集贸市场26个;用于新建改建集贸市场投资金额2326.2万元,促进集贸市场活跃。其商品成交额由1980年的2.78亿元,上升到1988年的6.15亿元,增长1.21倍。 2.放宽商品购销政策实行开放政策以后,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市场上的商品日益丰富,流通渠道增多,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的局面被打破,过去大包大揽、统购统销的方法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1980年对工业品采取了统购、计划收购、定购、选购四种形式。1982年,计划收购和统购的品种定为37种,其余列入定购、选购范围。到1984年又减为21种,1985年剩下17种,其中指令性计划品种仅有食糖、元钉、铁丝三种。工业品价格采取了固定价、浮动价和协商价3种形式。1985年3月,对生猪、蛋品、鲜鱼和其他水产品取消派购;蔬菜经营放开,自由上市,自由交易,随行就市,按质论价;其他农副产品价格也基本放开。1985年对城市居民消费实行猪肉差价补助,1988年改暗补为明补,即由财政补贴国营商业肉食公司改为按户口购粮证补贴给居民消费者个人。对稳定市场,稳定价格,促进生产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改革商业管理体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商业管理体制的改革,首先实行政企分开,逐级下放权力。原来归省管的地区百货、纺织、副食、五交化等二级站,全部下放地区管理。下放后,相应扩大了企业经营自主权,办成独立的经济实体。各县、市行政性的专业公司,全部转为经营服务型公司。零售商业、饮食、服务业管理总店撤销,人员充实基层。商业行政机构转变职能,主要是进行宏观控制和协调、指导、服务。1978年以来,盐业、卷烟、石油等专业公司相继从商业部门划出,实行条条管理。在商业批发环节方面,大力改进批发工作,突破一、二、三级批发企业到零售商的传统模式,改变“三固定”的封闭型供货方法,实行放开经营,减少商品纵向分配调拨和流转环节,选点进货,自由选购,促进了商品流通。国营大中型商业企业推行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实行经理(厂长)负责制。全区58家大中型商业企业中,1988年实行经营承包的有53家,实行租赁经营的4家,合计57家,占大中型商业企业总数的98.2%。并有29家企业进行了公开招聘经理(厂长),经过考试、答辩和民意测验,上级机关审核,由中标经理负责组阁,实行经理(厂长)定期责任目标管理和到期离任审计制度。在企业内部配套改革方面,已有49家大中型商业企业试行工资、奖金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办法,打破平均主义和吃“大锅饭”的分配制度。与此同时,各级国营商业企业还普遍加强经济核算,划细核算单位。全区国营商业企业核算单位,由1984年的246个,增至1986年的325个。国营小型商业企业则进一步放开。1988年,全区国营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小型企业共588家,实行转体经营的541家,占小型企业总数的92%。其中,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的有23家,占转体总数的4.25%;直接转为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32家,占5.92%;实行集体或个人租赁经营的262家,占48.43%;承包经营的187家,占34.56%;拍卖的37家,占6.84%,国家对转体经营的国营小型企业制订了许多优惠政策,促进了小型商业企业的不断发展。 根据国家对集体商业的扶持政策,国营商业归口管理的集体商业也得到相应发展。1988年,全区国营商业归口管理的集体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独立核算单位213个,从业人员3941人(退休职工820人在外),自有资金总额1524.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936.20万元。1988年营业收入总额10000.66万元,比1979年增长7.85倍。实现利润额90.01万元,交纳税收267.06万元。 在商业改革中,商办工业发展加快。1988年,全区共有商办工业企业32家,其中糖果、糕点加工厂15家,肉类、蛋制品加工企业3家,酱制品加工企业3家,啤酒、饮料和酒类加工企业5家,豆制品加工企业3家,其他工业企业3家。共有职工19680人(退休职工297人在外)。拥有厂房面积55000平方米,仓库面积23000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601.75万元,自有流动金716.39万元。1982年至1988年期间,省、地、县(市)三级投资和通过银行贷款,进行技术改造项目32个,投资总额1398.6万元,建成各种机械化生产线18条,其中机制饼干生产线7条,饮料生产线6条,啤酒、饴糖、柠檬酸、乳酸钙、机械化宰鸡生产线各1条。新增固定资产总值1500万元,新增厂房面积5300平方米,添置各种大小机械300台(套),扩大生产能力24000吨,促进了技术更新,扩大了生产品种。1988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897万元(1980年不变价),实现利润63.2万元。随着生产的发展,进一步丰富了市场供应,产品质量也得到提高。1980年至1988年,被评为省优产品3个,省行(业)优产品5个,获省“芙蓉奖”产品8个;被评为地优产品32个。1988年底,在首届全国食品博览会上,临武“舜丰酒”、郴州市“湘南饼干”和“郴州牌特级陈醋”3个产品获铜牌奖。 4.发展横向经济联系.实行开拓经营 1980年以来,根据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新形势的要求,全区各级商业部门积极开展横向经济联系,开辟新的流通渠道,广泛开展工商联营联销和商商之间的联购分销等活动。据1988年底统计:全区商业部门各种形式的经营联合体1054个,其中工商联营企业401个,商商联营企业74家;联营联销总金额1530万元,其中为工厂代批代销金额1977万元。并发展补偿贸易企业2家。通过联营活动,开拓区内外市场,扩大了商品购销业务。 通过上述各项商业改革,对搞活商品流通,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增强企业经营活力,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由于改革仍处在起步和探索阶段,在商业经营承包中出现短期化行为,企业民主管理意识薄弱,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有所放松,“三大观点”(政治、生产、群众)淡化;以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尚不完善配套等问题。均有待在深化改革中,不断研究改进,以推动商业改革的健康发展。

知识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9年4月

本书记述了郴州市从1840年至2006年近两百年来的商业历史沿革、发展状况、前进的规律、宝贵的经验,包含了清代以来我市各个阶段的商业发展变化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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