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县对商业工作进行调整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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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唯一号: 180732020210005325
事件名称: 郴县对商业工作进行调整
文件路径: 1807/01/object/PDF/180710020210000008/001
起始页: 0043.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61年

事件描述

1961年开始,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精神,对商业工作进行了调整。是年9月,专署商业局设一局、二局,原商业局称商业一局,原供销社专区办事处称商业二局。各级专业公司恢复建立,原商业局所属公司归一局;原供销社所属公司归二局,并新成立纺织品采购供应站。全区陆续开放集贸市场;从国营商业、供销社商业中划出过渡的小商小贩,恢复合作商店(小组),并发展部分个体商贩。到1964年底,全区社会商业人员为15641人,比1960年增加31.27%,其中,合作商店(组)、个体商贩增加50%。与此同时,调整农副产品收购政策,适当减少统购、派购任务,对主要农副产品实行奖售政策。实行奖售的品种共92种,奖售的主要物资有粮食、食糖、卷烟、白酒、胶鞋、棉布、煤油、化肥等。并有计划地适当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对完成国家任务后的部分一、二类农副产品实行奖励、加价或议价收购。对工业品改变经营方式,三类日用工业品取消包销和层层调拨的方法,对一、二类工业品分别采取包销、订购、选购、工业自销等多种购销形式,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扩大工业品下乡销售的范围。为安排城乡人民生活,对人民基本生活必需的十八类商品,坚决稳定价格,扩大凭证定量供应的范围。1958年以前,全区凭票定量供应的商品只有粮食、食油、棉絮5种。1959年以后,凭票供应的商品逐渐增多,到1962年增加到100种以上。为扩大货币回笼,从1961年开始,部分商品在城镇先后实行高价供应,供应的品种有糖果、糕点、食糖、粮白酒(含代白酒)、卷烟、钟、表(含怀表)、绸缎、毛巾、汗衫、背心、棉毛衫和床褥单等。1961年,高价商品销售额380余万元,1962年达613.2万元,1963年191.1万元,1964年195万元。

知识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9年4月

本书记述了郴州市从1840年至2006年近两百年来的商业历史沿革、发展状况、前进的规律、宝贵的经验,包含了清代以来我市各个阶段的商业发展变化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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