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商业实行“三固定”模式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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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唯一号: 180732020210005323
事件名称: 国营商业实行“三固定”模式
文件路径: 1807/01/object/PDF/180710020210000008/001
起始页: 0042.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59年2月

事件描述

1959年2月,根据国务院批转商业部等六部的通知精神①,将工农业产品统一分为三类,纳入国家计划,实行分类管理。一类商品为关系国计民生、十分重要的商品,计38种,所有购、销、调、存均由国务院集中管理;二类商品为关系人民生产和生活、比较重要的商品,计293种,分别由国务院和中央有关主管部管理。除此以外,均为三类商品,由省级管理。其时,市场商品物资短缺,实际上次小商品也由国营商业专业公司“一揽子”包了下来,经过一、二、三级批发环节再分配到各零售单位,出现多环节的固定经济区域、固定供应对象、固定调拨扣率(简称“三固定”)的经营模式,批零企业均无权定价调价。加之由于精简商业机构,抽调人员支援“大办工业”和下放农村劳动锻炼,公私合营商业和合作商店(小组)实行所有制过渡,过渡为国营商业,致使各地大量撤并商业网点,出现了商业网点布局“大、稀、少”的局面。郴县城区撤并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网点294个,抽调支工支农减少商业服务人员564人。1960年,全区社会商业、饮食、服务业网点8259个,比1957年12599个减少4340个。平均每千人仅有网点3.5个;社会商业、服务人员11915人,比1957年的13918人减少2003人,占社会人口比重由1957年的0.618%,降为1960年的0.50%。集贸市场也全部关闭,农民进城赶圩出售农副产品和购买生产、生活资料的传统习惯被取缔。形成城镇国营商业独家经营,农村也只有供销社一家的局面,群众购买极不方便,开始出现“买吃难、住店难、理发难,排队购物”的状况。

知识出处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郴州商业志(1840-2006)》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9年4月

本书记述了郴州市从1840年至2006年近两百年来的商业历史沿革、发展状况、前进的规律、宝贵的经验,包含了清代以来我市各个阶段的商业发展变化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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