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大精神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唯一号: 180732020210002642
事件名称: 郴州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大精神
文件路径: 1807/01/object/PDF/180710020210000005/001
起始页: 006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1月

事件描述

1988年1月,郴州地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大精神和省委五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以放对放、以活对活”的方针及郴州、零陵两地区作“弹性地带”,执行一些类似广东省特殊政策的思路。组织地直机关县处级干部和各县市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生产力标准的讨论。同时向省委呈报《请求将郴州地区作为改革开放过渡试验区的报告》;2月27日省委、省政府下达关于郴州、零陵、衡阳三地市为全省改革开放过渡试验区的决定。3月10日,地委、行署召开全区县(市)党、政领导和地直单位负责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省长和全省专员市长会议精神和2月27日省委、省政府的决定,研究如何办好改革开放过渡试验区的问题。地委副书记、专员周时昌作了《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坚决办好郴州改革开放过渡试验区》的报告;印发了《关于放活科技人员的若干规定》、《关于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干部职工承包、领办乡镇企业的若干规定》、《关于深化农村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发展和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意见》、《关于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与农民联合造林、种果的决定》、《关于区内中、省、地属企业扶植乡镇区街企业的规定》、《物价管理若干规定》、《放宽税收政策的若干规定》、《搞活商品流通的意见》等10个草稿供会议讨论。全区95%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生产力标准和办好改革开放过渡试验区的学习和讨论。这次广泛深人的讨论清除了“左”的思想影响和传统小生产习惯势力的束缚,确定经济工作应“以放对放,以活对活”,学赶广东。地委、行署召开联席会议,就如何把握有利形势和机遇,从实际出发,对十项规定作了修改和补充,出台了3项15条物价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决策,并以“会议纪要”下发全区贯彻执行。这些决策和措施后来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88年1月——1995年12月》第三卷》

出版地:2001.7

《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市组织史资料》(1949.10-1995.12企事业系统;1988.1--1995.12党政军统群系统);是继《中国共产党湖南省郴州地区组织史资料》(1949.10-1987.12,党政军统群系统)出版以后,根据中共湖南省组织史资料编纂领导小组的部署,在中央、省委组织部门统一指导和中共郴州市委的领导下进行编纂的。从1995年12月开始,至1999年底结束。整个工作认真贯彻了中央关于“广征、核准、精编、严审”的方针,先后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于1995年12月至1996年7月完成省委下达的“上报本”征编任务;第二步,在此基础上,以“上报本”为基点,往下延伸一级,对党政军统群系统组织史资料进行续编,对企事业进行扩编,进入“自编本”征编阶段。在此阶段中,大体经历了“广征资料、单位上报、严审资料、全面核准、编纂资料、反馈校正、修改精编、打印送审、修改定稿,铅印出书”等工作环节。通过大量工作,数易其稿,基本做到了资料全面准确,体例编纂得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了工作进程,受到了上级好评。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