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5月18日郴县市委决定市建筑公司由地方国营转为集体所有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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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唯一号: 180732020210002524
事件名称: 1962年5月18日郴县市委决定市建筑公司由地方国营转为集体所有制
文件路径: 1807/01/object/PDF/180710020210000004/001
起始页: 0470.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62年5月18日
发生地点: 郴县

事件描述

1962年5月18日,为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市委决定市建筑公司由地方国营转为集体所有制;市财政局所属房产管理股改为房产公司移交市基建局;市耐火材料厂并入市矿冶厂,市日用化工厂并人郴州化工厂;停办郴州麻袋厂、郴州农药厂。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中国共产党北湖区历史第一卷(1921-1978)》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本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地记述了北湖区(郴县)党组织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史实。按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客观真实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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