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16年(1927)郴县“清乡”“剿共”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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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郴县志》
唯一号: 180732020210002227
事件名称: 民国16年(1927)郴县“清乡”“剿共”
文件路径: 1807/01/object/PDF/1807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24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民国16年(1927)
发生地点: 郴县

事件描述

“清乡”“剿共”民国16年(1927)长沙“马日事变”后,郴县被列为“围剿”革命势力的重点地区,县政府设清乡委员会,将县警备队改为挨户团总局常备队,组织清乡队、铲共队、守望队,与国民党军队合力“清剿”中共组织和游击队。是年,屠杀共产党员、革命干部368名、无辜群众1600名。民国17年起,清剿加剧,扬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走一人”,集结保安队于县城,区乡编组铲共义勇队,实行“十户联防”、“五家联坐”、坚壁清野,到处烧山、毁林、拆屋、迁居、并村、设卡、构筑碉堡,编制共“匪”名册,共列入审查者1200多名,其中采取各种残酷手段杀害的228名。“白色”恐怖遍布全县,被杀群众无以数计,不少村庄被毁。秀良区胡家湾、萧家湾、峦山脚3个村的农民协会会员因护养一名工农红军伤员之事被告密,3个村庄遭劫难,42人被杀,45栋房子被烧,胡家湾的村庄被毁。县苏维埃政府党代表李佑余遭惨杀害后还不准收尸,委员长李才佳被砍成4块,分别丢入厕所、河里、山里、煮潲的锅里,惨不忍睹。民国23年,又“围鄛”和掠劫江口龙广洞苏区。 翌年元月,杀害中央红军长征留下的伤病员280余人。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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