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2月郴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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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郴县志》
唯一号: 180732020210002225
事件名称: 1990年2月郴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文件路径: 1807/01/object/PDF/1807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23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0年2月
结束时间: 1992年12月
发生地点: 郴县

事件描述

1990年2月~1992年12月,共召开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法院、检察院及有关部门关于工业、农业、企业、教育、卫生、科技、法纪检察、扫“六害”(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传播黄色淫秽物品、拐卖妇女儿童、利用封建迷信害人骗钱)、制止“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侨务、民政等情况汇报23项。组织代表团围绕经济建设的重点项目进行视察调查27次。由上而下分级评议政府、法院、检察院工作各3次。作出《关于积极贯彻实施工业企业法大力发展工业生产的决议》、《关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决议》、《关于授予司法干警荣誉称号的决定》。制定人事任免程序、执行《湖南省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规定》的具体办法、驻乡镇人大代表评议县直机关驻乡镇单位和乡镇职能部门工作的暂行办法。3年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0人次,免职22人次,撤职1人次。督促“一府两院”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592件。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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