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3月第九届人大常委会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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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郴县志》
唯一号: 180732020210002223
事件名称: 1984年3月第九届人大常委会
文件路径: 1807/01/object/PDF/1807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23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4年3月
结束时间: 1987年3月
发生地点: 郴县

事件描述

1984年3月~1987年3月,共召开2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法院、检察院及有关部门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农村专业户、重点户、经济联合体,发展乡镇企业和加强小城镇建设,扶贫救灾,计划生育以及林业、教育、科技、环境保护、企业财务、税收、物价检查、审计、财政预算执行、打击经济、刑事犯罪和宣传贯彻新宪法等情况的汇报。作出《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关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严格依法办事的决议》,《关于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发展商品生产的决议》,《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议》。依法撤销鲁塘乡制定的《治安管理规定(试行草案)》和月峰乡制定的《关于调处民事案件征收诉讼费的暂行规定》。组织检查组分别对乡镇执法情况、1982~1984年罚没款(物资)、单位执行《经济合同法》、《食品卫生法》、《药物管理法》等情况进行检查。3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5人。1984年4月~1986年10月,组织部分代表先后调查部分乡镇发展商品生产和乡镇企业,普及初等教育,五个建制镇建设规划及县在建重点工程石面坦电站施工进展等情况。组织县人大代表、并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分别视察东河两岸遭受1985年8月25日特大洪灾损失及村民生产自救的情况,帮助灾民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并写出专题报告。3年共接待代表来访144人次,转交和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答复提案452件及建议、批评和意见381件,处理代表和群众来信223件。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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