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2月13日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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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郴县志》
唯一号: 180732020210002217
事件名称: 1990年2月13日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文件路径: 1807/01/object/PDF/180710020210000003/001
起始页: 023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0年2月13日
结束时间: 1990年2月17日
发生地点: 郴县

事件描述

第一次会议1990年2月13~17日召开。应到代表241人,实到237人。县政协委员、驻县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县直属机关主要负责人共196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通过《关于大力开发农业增强农业生产后劲的决议》,《关于建立农田水利积累工和征收水费制度的决议》和《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议》。大会选举产生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4人,委员8人;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5人;县法院院长1人,县检察院检察长1人。会议收到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280条。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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