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元月13日郴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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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唯一号: 180732020210000726
事件名称: 1988年元月13日郴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文件路径: 1807/01/object/PDF/180710020210000001/001
起始页: 016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8年元月13日
结束时间: 1988年元月18日
发生地点: 郴州市

事件描述

1988年元月13~18日在市政府招待所举行。应到、实到代表190人。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李刚铤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计委主任王地宝作的《1988年国民经济计划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局长黄福良作的《1987年财政决算和1988年财政预算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中维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周孝忠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子斌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动员全市人民关心、支持、参加东江给水工程建设的决议》。会议选举梁中维、李刚铤、姚慕钟、伍宜玲、范秀珠、郑立三、马英才、单泽周为省七届人大代表,补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1人。会议号召全市人民在中共十三大精神指引下,团结一心,群策群力,艰苦奋斗,夺取1988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胜利。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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